五月壬申,以宦者鐵昔裡為利用監卿。 癸酉,八百媳婦蠻與大、小徹裡蠻寇邊,命雲南王及右丞阿忽台以兵討之。 改封乳母夫壽國公楊德榮為雲國公。 丙子,命翰林國史院纂修先帝實錄及累朝皇后、功臣列傳,俾百司悉上事蹟。 丁丑,禁毋以毒藥釀酒。 庚辰,敕中書省裁省冗司,置高昌王傅,復度支院為監,罷泉府司、長信院、司禋監。 辛巳,賜大長公主祥哥剌吉鈔一萬錠。 壬午,制定翰林國史院承旨五員,學士、侍讀、侍講、直學士各二員。 拘諸王、駙馬及有司驛券,自今遣使,悉從中書省給降。 置祥和署,掌伶人。 金齒諸國獻馴象。 癸未,太陰犯氐。 賜國師板的答鈔萬錠,以建寺于舊城。 戊子,羅鬼蠻來獻方物。 甲午,復太常禮儀院為太常寺。 是月,禁民捕駕鵝。 六月癸卯,敕宣政院:「凡西番軍務,必移文樞密院同議以聞。 」吐蕃犯永福鎮,敕宣政院與樞密院遣兵討之。 乙巳,命侍臣咨訪內外,才堪佐國者,悉以名聞。 仍戒敕諸王,恪恭乃職。 丙午,以內侍楊光祖為秘書卿,譚振宗為武備卿,關居仁為尚乘卿,並授弘文館學士。 置湘寧王迭裡哥兒不花王傅。 丁未,太陰犯太微東垣上相。 己酉,詔存恤軍人。 庚戌,太陰犯氐。 壬子,敕甘肅省給過川軍牛種農器,令屯田。 癸丑,復太府院為太府監,省上都兵馬指揮為五員。 甲寅,封亦思丹為懷仁郡王,賜銀印。 丁巳,敕翰林國史院春秋致祭太祖、太宗、睿宗禦容,歲以為常。 命和林行省右丞孛裡、馬速忽經理稱海屯田。 大同路宣寧縣民家產犢而死,頗類麒麟,車載以獻,左右曰:「古所謂瑞物也。 」帝曰:「五穀豐熟,百姓安業,乃為瑞也。 」己未,復置長信寺。 封樞密使孛羅為澤國公。 庚申,敕自今諸司白事,須殿中侍御史侍側。 癸亥,賜晉王也孫鐵木兒鈔五千錠,幣、帛各二千匹;太尉不花金百兩。 復雲州銀場提舉司,置儀鸞局,秩皆五品。 甲子,請大行皇帝謚于南郊,上尊謚曰仁惠宣孝皇帝,廟號武宗。 丙寅,拘收泉府司元給諸商販璽書。 丁卯,罷只合赤八剌合孫所造上供酒。 戊辰,敕諸王朝會後至者,如例給賜。 己巳,衛王阿木哥入見,帝諭省臣曰:「朕與阿木哥同父而異母,朕不撫育,彼將誰賴?其賜鈔二萬錠,他勿援例。 」帝覽《貞觀政要》,諭翰林侍講阿林鐵木兒曰:「此書有益於國家,其譯以國語刊行,俾蒙古、色目人誦習之。 」濟寧、東平、歸德、高唐、徐、邳諸州水,給鈔賑之。 河間、陝西諸縣水、旱傷稼,命有司賑之,仍免其今年租。 諸王塔剌馬的遣使進馴象。 秋七月辛未朔,拘還遼陽省官提調諸事圓符、璽書、驛券,裁減虎賁司職員,賜上都宿衛士貧乏者鈔十三萬九千錠。 丁丑,鞏昌寧遠縣暴雨,山土流湧。 敕內外軍官並覃官一等。 癸未,甘州地震,大風,有聲如雷。 以朝會,恩賜諸王禿滿金百五十兩、銀五千二百五十兩、幣帛三千匹。 乙酉,賜湘寧王迭裡哥兒不花所部鈔三萬二千錠。 癸巳,太陰掩畢。 甲午,置經正監,掌蒙古軍牧地,秩正三品,官五員。 丁酉,太陰犯鬼距星。 己亥,詔諭省臣曰:「朕前戒近侍毋輒以文記傳旨中書,自今敢有犯者,不須奏聞,直捕其人付刑部究治。 」敕御史台臣選更事老成者為監察御史,超授中散大夫、典內院使孛叔榮祿大夫。 是月,江陵屬縣水,民死者眾,太原、河間、真定、順德、彰德、大名、廣平等路,德、濮、恩、通等州霖雨傷稼,大寧等路隕霜,敕有司賑恤。 閏七月辛丑,命國子祭酒劉賡詣曲阜,以太牢祠孔子。 甲辰,車駕將還大都,太后以秋稼方盛,勿令鷹坊、駝人、衛士先往,庶免害稼擾民,敕禁止之。 樞密院奏:「居庸關古道四十有三,軍吏防守之處僅十有三,舊置千戶,位輕責重,請置隆鎮萬戶府,俾嚴守備。 」制曰:「可。 」翙五星于司天台。 以故魯王刁斡八剌嫡子阿禮嘉世禮襲其封爵、分地。 乙巳,以朝會,恩賜月赤察兒、床兀兒金二百兩、銀二千八百兩、幣帛有差。 丙午,奉武宗神主祔于太廟。 戊申,封李孟秦國公,命亦憐真乞剌思為司徒。 己酉,吐番寇禮店、文州,命總帥亦憐真等討之。 辛亥,以西僧藏不班八為國師,賜玉印。 戊午,復置司禋監。 己未,詔諭省臣曰:「國子學,世祖皇帝深所注意,如平章不忽木等皆蒙古人,而教以成才。 朕今親定國子生額為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經者,以次補伴讀,著為定式。 」敕:「軍官七十致仕,始聽子弟承襲。 其有未老即託疾引年,令幼弱子弟襲職者,除名不敘;其巧計求遷者,以違制論。 」壬戌,命賑恤嶺北流民。 上都立通政院,領蒙古諸驛,秩正二品。 甲子,寧夏地震。 乙丑,魯國大長公主祥哥剌吉進號皇姊大長公主。 遣使招諭黑水、白水等蠻十二萬餘戶來降。 丙寅,太陰犯軒轅。 賜諸王阿不花等金二百兩、銀七百五十兩、鈔一萬三千六百三十錠、幣帛各有差。 丁卯,完澤、李孟等言:「方今進用儒者,而老成日以凋謝,四方儒士成才者,請擢任國學、翰林、秘書、太常或儒學提舉等職,俾學者有所激勸。 」帝曰:「卿言是也。 自今勿限資級,果才而賢,雖白身亦用之。 」敕直省舍人以其半給事殿庭,半聽中書差遣。 禁醫人非選試及著籍者,毋行醫藥。 大同宣寧縣雨雹,積五寸,苗稼盡殞。 八月己巳朔,裁定京朝諸司員數,並依至元三十年舊額。 楚王牙忽都所部乏食,給鈔萬錠,出粟五千石賑之。 賜環衛圉人鈔三萬錠,以近侍曲列失為戶部尚書。 甲戌,賜皇姊大長公主鈔萬錠。 丙戌,安南世子陳日泬奉表以方物來貢。 敕西番軍務隷宣政院。 九月己亥朔,遙授左丞相不花進太尉。 丙午,遙授湖廣平章、安南國王陳益稷入見,言:「臣自世祖朝來歸,妻子皆為國人所害,朝廷授以王爵,又賜漢陽田五百頃,俾自贍以終餘年。 今臣年幾七十,而有司拘臣所授田,就食無所。 」帝謂省臣曰:「安南國王慕義來歸,宜厚其賜,以懷遠人,其進勛爵、受田如故。 」戊申,禁民彈射飛鳥、殺馬牛羊當乳者。 禁衛士不得私衣侍宴服,及以質於人。 庚戌,命樞密院閲各省軍馬。 壬子,改元皇慶,詔曰:「朕賴天地祖宗之靈,纂承聖緒,永惟治古之隆,群生咸遂,國以乂寧。 朕夙興夜寐,不敢怠遑,任賢使能,興滯補闕,庶其臻茲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朕之志也。 踰年改元,厥有彞典,其以至大五年為皇慶元年。 」都水監卿木八剌沙傳旨,給驛往取杭州所造龍舟,省臣諫曰:「陛下踐祚,誕告天下,凡非宣索,毋得擅進。 誠取此舟,有乖前詔。 」詔止之。 復置中宮位下怯憐口諸色民匠打捕鷹坊都總管府,秩正三品。 乙卯,太陰犯畢。 丁巳,奉太后旨,以永平路歲入,除經費外,悉賜魯國大長公主。 給雲南王老的部屬馬價一萬二千錠。 丙寅,敕省部官,勿托以宿衛廢職。 罷西番茶提舉司。 是月,江陵路水漂民居,溺死十有八人。 第10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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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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