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戊子,立群牧所,掌牧馬及尚方鞍勒。 壬辰,敕忙安倉及靖州預儲糧五萬石,以備弘吉剌新徙部民及西人內附者廩給。 調兵增戍全羅州。 乙未,禁諸人以己事輒呼至尊稱號者。 丁酉,立斡脫所。 己亥,諸王闊闊出請以分地寧海、登、萊三州自為一路,與他王比,歲賦惟入寧海,無輸益都,詔從之。 癸卯,千戶崔松敗宋襄陽援兵,斬其將張順,賜松等將士有差。 乙巳,車駕至自上都。 丁未,改延州為延津縣,與陽武同隷南京。 癸丑,賑遼東等路饑。 九月甲子,宋襄陽將張貴以輪船出城,順流突戰,阿術、阿剌海牙等舉烽燃火,燭江如晝,率舟師轉戰五十餘里,至櫃門關,生獲貴及將士二千餘人。 丙寅,敕樞密院:「諸路正軍帖戶及同籍親戚奴僕,丁年既長,依諸王權要以避役者,並還之軍,惟匠藝精巧者以名聞。 」癸酉,同簽河南省事崔斌訟右丞阿里妄奏軍數二萬,敕杖而罷之。 甲戌,罷水軍總管府。 東川元帥李吉等略地開州,拔石羊寨,擒宋將一人。 統軍使合剌等兵掠合州及渠江口,獲戰船五十艘,賞銀幣有差。 丙子,民夫三千人伐巨木遼東,免其家徭賦。 戊寅,太陰犯禦女。 賑益都路饑。 冬十月丙戌朔,封皇子忙哥剌為安西王,賜京兆為分地,駐兵六盤山。 遣使持詔諭扮卜、忻都國。 壬辰,享于太廟。 癸巳,趙璧為平章政事,張易為樞密副使。 乙未,築渾河堤。 戊戌,熒惑犯填星。 己亥,敕自七月至十一月終聽捕獵,餘月禁之。 癸卯,立文州。 初立會同館。 十一月乙卯朔,詔以至元十年曆賜高麗。 壬戌,發北京民夫六千,伐木乾山,蠲其家徭賦。 諸王只必帖木兒築新城成,賜名永昌府。 丙寅,蠲昔剌斡脫所負官錢。 丁卯,太陰犯畢。 城光州。 遣無籍軍掠宋境。 己巳,敕發屯田軍二千、漢軍二千、高麗軍六千,仍益武衛軍二千,征耽羅。 辛未,召高陵儒者楊恭懿,不至。 癸酉,以前拔樊城外郛功,賞千戶劉深等金銀符。 己卯,並中書省左右司為一。 宋荊湖制置李庭芝為書,遣永寧僧賫金印、牙符,來授劉整盧龍軍節度使,封燕郡王。 僧至永寧,事覺,上聞,敕張易、姚樞雜問。 適整至自軍中,言:「宋患臣用兵襄陽,欲以是殺臣,臣實不知。 」敕令整為書復之,賞整,使還軍中,誅永寧僧及其黨友。 參知行省政事阿里海牙言:「襄陽受圍久未下,宜先攻樊城,斷其聲援。 」從之。 回回亦思馬因創作巨石砲來獻,用力省而所擊甚遠,命送襄陽軍前用之。 十二月乙酉朔,詔諸路府州司縣達魯花赤管民長官,兼管諸軍奧魯。 丁亥,立肅州等處驛。 以東平府民五萬餘戶復為東平路。 辛丑,諸王忽剌出拘括逃民高麗界中,高麗達魯花赤上其事,詔高麗之民猶未安集,禁罷之。 遣宋議互市使者南歸。 戊午,賜北平王南木合軍馬一萬二千九百九十一、羊六萬一千五百三十一,及諸王塔察兒軍幣帛。 辛亥,宋將昝萬壽來攻成都,簽省嚴忠范出戰失利,退保子城,同知王世英等八人棄城遁。 詔以邊城失守,罪在主將,世英雖遁,與免其罪,惟遣使縛忠范至京師。 癸丑,升拱衛司為拱衛直都指揮使司。 是歲,天下戶一百九十五萬五千八百八十。 賜先朝后妃及諸王金、銀、幣、帛如歲例。 斷死罪三十九人。 建大聖壽萬安寺。 本紀第八 世祖五 本紀第八 世祖五 十年春正月乙卯朔,高麗國王王禃遣其世子愖來朝。 戊午,敕自今並以國字書宣命。 命忻都、鄭溫、洪茶丘征耽羅。 宿州萬戶愛先不花請築堡牛頭山,以厄兩淮糧運,不允。 愛先不花因言:「前宋人城五河機器》、《伊壁鳩魯的體系》等。 ,統軍司臣皆當得罪。 今不築,恐為宋人所先。 」帝曰:「汝言雖是,若坐視宋人戍之,罪亦不免也。 」安南使者還,言陳光昞受詔不拜。 中書移文責問,光昞稱從本俗。 改回回愛薛所立京師醫藥院名廣惠司。 己未,禁鷹坊擾民及陰陽圖讖等書。 癸亥,阿里海牙等大攻樊城,拔之,守將呂文煥懼而請降,中書省驛聞,遣前所俘唐永堅持詔諭之。 丁卯,立秘書監。 戊辰,給皇子北平王甲一千。 置軍器、永盈二庫,分典弓矢、甲冑。 庚午,簽陝西探馬赤軍。 己卯,川蜀省言:「宋昝萬壽攻成都,也速帶兒所部騎兵征建都未還,擬于京兆等路籤新軍六千為援。 」從之。 詔遣扎術呵押失寒、崔杓持金十萬兩,命諸王阿不合市藥獅子國。 壬午,賞東川統軍合剌所部有功者。 合剌請于渠江之北雲門山及嘉陵西岸虎頭山立二戍,以其圖來上,仍乞益兵二萬。 詔給京兆新簽軍五千益之。 二月丙戌,以皇后、皇太子受冊寶,遣太常卿合丹告于太廟。 丙申,雲南羅羽酋長阿旭叛,詔有司安集其民,募能捕斬阿旭者賞之。 遣斷事官麥肖勾校川陝行省錢谷。 詔勘馬剌失裡、乞帶脫因、劉源使緬國,諭遣子弟近臣來朝。 高麗國王王禃以王師征耽羅,乞下令禁俘掠,聽自製兵仗,從之。 丁未,宋京西安撫使、知襄陽府呂文煥以城降。 三月甲寅朔,詔申諭大司農司遣使巡行勸課,務要農事有成。 乙丑,敕樞密院以襄陽呂文煥率將吏赴闕;熟券軍並城居之民仍居襄陽,給其田牛;生券軍分隷各萬戶翼。 文煥等發襄陽,擇蒙古、漢人有才力者護視以來。 丙寅,帝禦廣寒殿,遣攝太尉、中書右丞相安童授皇后弘吉剌氏玉冊玉寶,遣攝太尉、同知樞密院事伯顏授皇太子真金玉冊金寶。 辛未,以皇后、皇太子受冊寶,詔告天下。 劉整請教練水軍五六萬及于興元金、洋州、汴梁等處造船二千艘,從之。 壬申,分金齒國為兩路。 癸酉,客星青白如粉絮,起畢,度五車北,復自文昌貫鬥杓,歷梗河,至左攝提,凡二十一日。 以前中書左丞相耶律鑄平章軍國重事,中書左丞張惠為中書右丞。 車駕幸上都。 西蜀嚴忠范以罪罷,遣察不花等撫治軍民。 罷中興等處行中書省。 夏四月癸未朔,阿里海牙以呂文煥入朝,授文煥昭勇大將軍、侍衛親軍都指揮使、襄漢大都督,賜其將校有差。 時將相大臣皆以聲罪南伐為請,驛召姚樞、許衡、徒單公履等問計。 公履對曰:「乘破竹之勢,席捲三吳,此其時矣。 」帝然之。 詔罷河南等路行中書省,以平章軍國重事史天澤、平章政事阿術、參知政事阿里海牙行荊湖等路樞密院事,鎮襄陽;左丞相合丹,參知行中書省事劉整,山東都元帥塔出、董文炳行淮西等路樞密院事,守正陽。 天澤等陛辭,詔諭以襄陽之南多有堡寨,可乘機進取。 仍以鈔五千錠賜將士及賑新附軍民。 甲申,免隆興路榷課三年。 丁酉,敕南儒為人掠賣者官贖為民。 辛丑,罷四川行省,以鞏昌二十四處便宜總帥汪良臣行西川樞密院,東川閬、蓬、廣安、順慶、夔府、利州等路統軍使合剌行東川樞密院,東川副統軍王仲仁同簽行樞密院事,仍令汪良臣就率所部軍以往。 五月壬子朔,定內外官複舊制,三歲一遷。 甲寅,禁無籍軍從大軍殺掠,其願為軍者聽。 戊辰,詔:「天下獄囚,除殺人者待報,其餘一概疏放,限以八月內自至大都,如期而至者皆赦之。 」乙亥,詔:「免民代輸簽軍戶絲銀,及伐木夫戶賦稅。 負前朝官錢不能償者,毋征。 主守失陷官錢者,杖而釋之。 陣亡軍及營繕工匠無丁產者,量加廩給。 」以雄、易州復隷大都。 庚辰,賞襄陽有功萬戶奧魯赤等銀鈔衣服有差。 第2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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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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