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當然不會容忍陳相兄弟的行為,也不能不對許行的學說 展開批駁。 於是又使出了自己一貫擅長的推謬手法,一問一答,把 許行及其門徒的做法推到了極其荒唐的程度,迫使陳相承認「百 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也。 」實際上就承認了社會分工的合理性。 孟 子這才展開自己的正面論述。 首先提出他那一段著名的論斷:「或 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 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義也。 」然後再「言必稱堯舜」,以堯舜等 古代聖王的事蹟來論證社會分工的必要性。 最後,在駁倒了許行 的觀點和做法以後,孟子展開了對於陳相兄弟背叛師門,拋棄儒 學的行為的鞭撻。 情況非常清楚,孟子所提出的「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 人」論斷是講的社會分工問題。 而且,《左傳·襄公九年》知武子 已經說過:「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先王之制也。 」所以,體力勞 動與腦力勞動的差別,在孟子的時代早已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現實 現象,他不過是對這種現象加以概括,而在「或勞心,或勞力」的 基礎上進一步發揮為「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著名「公 式」而已。 由此,一方面的確為後世的統治者提供了理論依據,另一方 面。 孟子又作為統治階級的代言人而在一定歷史時期內被批倒批 臭。 其實,我們在這裡已經知道,孟子的原意倒不是論述統治與 被統治的問題。 陰差陽錯,這個畢生為「民」請命,呼籲當政者 實施仁政的人倒成了統治階級的代言人。 平心而論,關鍵是看你從什麼角度去看問題。 如果從局部的 階段性的角度去看,許行的學說主張統治者與老百姓「同吃同住 同勞動」,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確也是有一定意義因而具有吸 引力的。 可是,如果從人類歷史發展的總體和全程來看,他的觀 點和做法就是非常荒唐而可笑的了,而且,越是進入文明發達的 現代社會,就越是近乎寓言般可笑了。 我們令天有誰會想到要自 己造一台電視機然後才來看,自己造一輛汽車然後才來開呢?那 不被認為是瘋子才怪。 同理,從總體和全程的角度來看,「勞心者 治人,勞力者治於人」也不是什麼大逆不道,反動透頂的學說,而 是人類社會發展階段中的現象概括。 如果我們還歷史背景以真實, 從孟子說這話的具體情況來理解,也就是從社會分工問題的角度 來理解,那就沒有什麼可怪的了。 就現有文獻來看。 《漢書·藝文志》雖曾著錄《神農》二十篇, 但已經散失。 所以真正要研究農家學派,《孟子》本章還是極為重 要的資料。 這也是值得順便一提的。 滕文公下 本篇以論立身處世的「出處」、氣節等為主,很富有哲理性, 當然也仍然離不開政治。 全篇原文共10章,本書選8章。 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原文】 陳代①曰:「不見諸侯,宜若小然;今一見之,大則以王,小 則以霸。 且《志》曰:『枉尺而直尋②』,宜若可為也。 」 孟子曰:「昔齊景公田③,招虞人以旌④,不至,將殺之。 志士 不忘⑤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6)。 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 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尋者,以利言也。 如以利, 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為與?昔者趙簡子(7)使王良(8)與劈奚(9)乘,終 日而不獲一禽。 嬖奚反命(10)曰:『天下之賤工也。 』或以告王良。 良 曰:『請復之。 』強而後可,一朝而獲十禽。 嬖奚反命曰:『天下之 良工也。 』簡子曰:『我使掌與女乘。 』謂王良。 良不可,曰:『吾 為之范我馳驅(11),終日不獲一;為之詭遇(12),一朝而獲十。 詩云: 「不失其馳,舍矢如破(13)。 」我不貫(14)小人乘,請辭。 』禦者且羞與 射者比(15);比而得禽獸,雖若丘陵,弗為也。 如枉道而從被,何也? 且子過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 【註釋】 ①陳代:孟子的學生。 ②枉:屈。 尋:八尺為一尋。 ③田:打 獵。 ④招虞人以旌:虞人,守獵場的小官。 古代君王有所召喚,一定要 有相應的標誌,旌旗是召喚大夫的,弓是召喚士的,若是召喚虞人,只能用 皮冠.所以這個虞人不理睬齊景公用旗旗的召喚。 《左傳·昭公二十年》曾經 載過這一件事,孔子並對這個虞人有所稱讚,所以下文孟子說到「孔子奚取 焉」.⑤不忘:不忘本來是常常想到的意思,雖然常常想到自己「在溝 壑」和「喪其元」的結局,但並不因此而貪生怕死。 所以,這裡的「不忘」也 可以直接理解為「不怕」。 (6)元:首,腦袋。 (7)趙筒子:名鞍,晉國 大夫。 (8)王良:春秋末年著名的善於駕車的人。 (9)嬖奚:一個名叫 奚的受寵的小臣。 (10)反命:覆命。 反同「返」。 (11)范我馳驅:使我的 驅馳規範。 「范」在這裡作動詞,使……規範。 (12)詭遇:不按規範駕車。 (13)不失其馳,舍矢如破:引自《詩經·小雅·車攻》。 意為按規範駕車, 箭放出就能射中目標。 (14)貫:同「慣」,習慣。 (15)比:合作。 【譯文】 陳代說:「不去拜見諸侯,似乎只是拘泥于小節吧。 如今一去 拜見諸侯,大則可以實施仁政,使天下歸服;小則可以稱霸諸侯。 況且《志》書上說:『彎曲着一尺長,伸展開來八尺長。 』似乎是 可以這樣以屈求伸的罷。 」 第3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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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第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