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兵之未至也,武昌令劉錡鎮鄂渚。 季宣白錡,以武昌形勢直淮、蔡,而兵寡勢弱,宜早為備,錡不聽。 及兵交,稍稍資季宣計畫。 未幾,汪澈宣諭荊襄,而金兵趨江上,詔成閔還師入援。 季宣又說澈以閔既得蔡,有破竹之勢,宜守便宜勿遣,而令其乘勝下潁昌,道陳、汝,趨汴都,金內顧且驚潰,可不戰而屈其兵矣。 澈不聽。 時江、淮仕者聞金兵且至,皆預遣其奴而繫馬于庭以待。 季宣獨留家,與民期曰:「吾家即汝家,即有急,吾與汝偕死。 」民亦自奮。 縣多盜,季宣患之,會有伍民之令,乃行保伍法,五家為保,二保為甲,六甲為隊,因地形便合為總,不以鄉為限,總首、副總首領之。 官族、士族、富族皆附保,蠲其身,俾輸財供總之小用。 諸總必有圃以習射,禁蒱博雜戲,而許以武事角勝負,五日更至庭閲之,而賞其尤者;不幸死者予棺,復其家三年。 鄉置樓,盜發,伐鼓舉烽,瞬息遍百里。 縣治、白鹿磯、安樂口皆置戍。 復請于宣諭司,得戰艦十,甲三百,羅落之。 守計定,訖兵退,人心不搖。 樞密使王炎薦于朝,召為大理寺主簿,未至,為書謝炎曰:「主上天資英特,群臣無將順緝熙之具,幸得遭時,不能格心正始,以建中興之業,徒僥倖功利,誇言以眩俗,雖復中夏,猶無益也。 為今之計,莫若以仁義紀綱為本。 至于用兵,請俟十年之後可也。 」 時江、湖大旱,流民北渡江,邊吏復奏淮北民多款塞者,宰相虞允文白遣季宣行淮西,收以實邊。 季宣為表廢田,相原隰,復合肥三十六圩,立二十二莊于黃州故治東北,以戶授屋,以丁授田,頒牛及田器谷種各有差,廩其家,至秋乃止。 凡為戶六百八十有五,分處合肥、黃州間,並邊歸正者振業之。 季宣謂人曰:「吾非為今日利也。 合肥之圩,邊有警,因以斷柵江,保巢湖。 黃州地直蔡沖,諸莊輯則西道有屏蔽矣。 」光州守宋端友招集北歸者止五戶,而雜舊戶為一百七十,奏以幸賞,季宣按得其實而劾之。 時端友為環列附托難撼,季宣奏上,孝宗怒,屬大理治,端友以憂死。 季宣還,言于孝宗曰:「左右之人進言者,其情不可不察也。 托正以行邪,偽直以售佞,薦退人物,曾非誦言,游揚中傷,乃自不意。 一旦號令雖自中出,而其權已歸私門矣。 故齊威之霸,不在阿、即墨之誅賞,而在毀譽者之刑。 臣觀近政,非無阿、即墨之誅賞,奈何毀譽之人自若乎?」帝曰:「朕方圖之。 」 季宣又進言曰:「日城淮郡,以臣所見,合肥板干方立,中使督視,卒卒成之。 臣行過郡,一夕風雨,墮樓五堵。 歷陽南壁闕,而居巢庳陋如故,乃聞有靡錢鉅萬而成城四十餘丈者。 陛下安取此!然外事無足道,咎根未除,臣所深憂。 左右近侍,陰擠正士而陽稱道之,陛下儻因貌言而聽之,臣恐石顯、王鳳、鄭注之智中也。 」又言:「近或以好名棄士大夫,夫好特為臣子學問之累。 人主為社稷計,唯恐士不好名,誠人人好名畏義,何鄉不立?」帝稱善,恨得季宣晚,遂進兩官,除大理正。 自是,凡奏請論薦皆報可。 以虞允文諱闕失,不樂之。 居七日,出知湖州,會戶部以歷付場務,錙銖皆分隷經總制,諸郡束手無策,季宣言于朝曰:「自經總制立額,州縣鑿空以取贏,雖有奉法吏思寬弛而不得騁。 若復額外征其強半,郡調度顧安所出?殆復巧取之民,民何以勝!」戶部譙責愈急,季宣爭之愈強,台諫交疏助之,乃收前令。 改知常州,未上,卒,年四十。 季宣于《詩》、《書》、《春秋》、《中庸》、《大學》、《論語》皆有訓義,藏於家。 其雜著曰《浪語集》。 陳傅良,字君舉,溫州瑞安人。 初患科舉程文之弊,思出其說為文章,自成一家,人爭傳誦,從者云合,由是其文擅當世。 當是時,永嘉鄭伯熊、薛季宣皆以學行聞,而伯熊于古人經制治法,討論尤精,傅良皆師事之,而得季宣之學為多。 及入太學,與廣漢張栻、東萊呂祖謙友善。 祖謙為言本朝文獻相承條序,而主敬集義之功得于栻為多。 自是四方受業者愈眾。 登進士甲科,教授泰州。 參知政事龔茂良才之,薦于朝,改太學錄。 出通判福州。 丞相梁克家領帥事,委成於傅良,傅良平一府曲直,壹以義。 強禦者不得售其私,陰結言官論罷之。 後五年,起知桂陽軍。 光宗立,稍遷提舉常平茶鹽、轉運判官。 湖湘民無後,以異姓以嗣者,官利其貲,輒沒入之。 傅良曰:「絶人嗣,非政也。 」復之幾二千家。 轉浙西提點刑獄。 除吏部員外郎,去朝十四年,至是而歸,鬚鬢無黑者,都人聚觀嗟嘆,號「老陳郎中」。 傅良為學,自三代、秦、漢以下靡不研究,一事一物,必稽于極而後已。 而于太祖開創本原,尤為潛心。 及是,因輪對,言曰:「太祖皇帝垂裕後人,以愛惜民力為本。 熙寧以來,用事者始取太祖約束,一切紛更之。 諸路上供歲額,增于祥符一倍。 崇寧重修上供格,頒之天下,率增至十數倍。 其它雜斂,則熙寧以常平寬剩、禁軍闕額之類別項封樁,而無額上供起於元豐,經制起於宣和,總制、月樁起於紹興,皆迄今為額,折帛、和買之類又不與焉。 茶引盡歸於都茶場,鹽鈔盡歸於榷貨務,秋苗鬥斛十八九歸於綱運,皆不在州縣。 州縣無以供,則豪奪於民,於是取之斛面、折變、科敷、抑配、臓罰,而民困極矣。 方今之患,何但四夷?蓋天命之永不永,在民力之寬不寬耳,豈不甚可畏哉?陛下宜以救民窮為己任,推行太祖未泯之澤,以為萬世無疆之休。 」 且言:「今天下之力竭于養兵,而莫甚于江上之軍。 都統司謂之禦前軍馬,雖朝廷不得知;總領所謂之大軍錢糧,雖版曹不得與。 於是中外之勢分,而事權不一,施行不專,雖欲寬民,其道無由。 誠使都統司之兵與向者在制置司時無異,總領所之財與向者在轉運司時無異,則內外為一體。 內外一體,則寬民力可得而議矣。 」帝從容嘉納,且勞之曰:「卿昔安在?朕不見久矣。 其以所著書示朕。 」退,以《周禮說》十三篇上之,遷秘書少監兼實錄院檢討官、嘉王府贊讀。 紹熙三年,除起居舍人。 明年,兼權中書舍人。 初,光宗之妃黃氏有寵,李皇后妒而殺之。 光宗既聞之,而復因郊祀大風雨,遂震懼得心疾,自是視章疏不時。 於是傅良奏曰:「一國之勢猶身也,壅底則致疾。 今日遷延某事,明日阻節某人,即有奸險乘時為利,則內外之情不接,威福之柄下移,其極至于天變不告,邊警不聞,禍且不測矣!」帝悟,會疾亦稍平,過重華宮。 而明年重明節,復以疾不往,丞相以下至于太學諸生皆力諫,不聽,而方召內侍陳源為內侍省押班,傅良不草詞,且上疏曰:「陛下之不過宮者,特誤有所疑而積憂成疾,以至此爾。 臣嘗即陛下之心反覆論之,竊自謂深切,陛下亦既許之矣。 未幾中變,以誤為實,而開無端之釁;以疑為真,而成不療之疾。 是陛下自貽禍也。 」書奏,帝將從之。 百官班立,以俟帝出。 至禦屏,皇后輓帝回,傅良遂趨上引裾,後叱之。 傅良哭于庭,後益怒,傅良下殿徑行。 詔改秘閣修撰仍兼贊讀,不受。 第31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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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3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