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良佐字顯道,壽春上蔡人。 與游酢、呂大臨、楊時在程門,號「四先生」。 登進士第。 建中靖國初,官京師,召對,忤旨去。 監西京竹木場,坐口語系詔獄,廢為民。 良佐記問該贍,對人稱引前史,至不差一字。 事有未徹,則顙有泚。 與程頤別一年,復來見,問其所進,曰:「但去得一‘矜’字爾。 」頤喜,謂朱光庭曰:「是子力學,切問而近思者也。 」所著《論語說》行于世。 游酢字定夫,建州建陽人。 與兄醇以文行知名,所交皆天下士。 程頤見之京師,謂其資可以進道。 程顥興扶溝學,招使肄業,盡棄其學而學焉。 第進士,調蕭山尉。 近臣薦其賢,召為太學錄。 遷博士,以奉親不便,求知河清縣。 范純仁守潁昌府,闢府教授。 純仁入相,復為博士。 簽書齊州、泉州判官。 晚得監察御史,歷知漢陽軍、和舒濠三州而卒。 張繹字思叔,河南壽安人。 家甚微,年長未知學,傭力於市,出聞邑官傳呼聲,心慕之,問人曰:「何以得此?」人曰:「此讀書所致爾。 」即發憤力學,遂以文名。 預鄉裡計偕,謂科舉之習不足為,嘗游僧舍,見僧道楷,將祝發從之。 時周行己官河南,警之曰:「何為舍聖人之學而學佛?異日程先生歸,可師也。 」會程頤還自涪,乃往受業,頤賞其穎悟。 讀《孟子》「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慨然若有得。 未及仕而卒。 頤嘗言「吾晚得二士」,謂繹與尹焞也。 蘇昞字季明,武功人。 始學于張載,而事二程卒業。 元祐末,呂大中薦之,起布衣為太常博士。 坐元符上書入邪籍,編管饒州,卒。 尹焞字彥明,一字德充,世為洛人。 曾祖仲宣七子,而二子有名:長子源字子漸,是謂河內先生;次子洙字師魯,是謂河南先生。 源生林,官至虞部員外郎。 林生焞。 少師事程頤,嘗應舉,發策有誅元祐諸臣議,焞曰:「噫,尚可以干祿乎哉!」不對而出,告頤曰:「焞不復應進士舉矣。 」頤曰:「子有母在。 」享歸告其母陳,母曰:「吾知汝以善養,不知汝以祿養。 」頤聞之曰:「賢哉母也!」於是終身不就舉。 焞之從師,與河南張繹同時,繹以高識,焞以篤行。 頤既沒,焞聚從洛中,非弔喪問疾不出戶,士大夫宗仰之。 靖康初,种師道薦焞德行可備勸講,召至京師,不欲留,賜號和靖處士。 戶部尚書梅執禮、御史中丞呂好問、戶部侍郎邵溥、中書舍人胡安國合奏:「河南布衣尹焞學窮根本,德備中和,言動可以師法,器識可以任大,近世招延之士無出其右者。 朝廷特召,而命處士以歸,使焞韜藏國器,不為時用,未副陛下側席求賢之意。 望特加識擢,以慰士大夫之望。 」不報。 次年,金人陷洛,焞闔門被害,焞死復甦,門人舁置山谷中而免。 劉豫命偽帥趙斌以禮聘焞,不從則以兵恐之。 焞自商州奔蜀,至閬,得程頤《易傳》十卦于其門人呂稽中,又得全本於其婿邢純,拜而受之。 紹興四年,止於涪。 涪,頤讀《易》地也,闢三畏齋以居,邦人不識其面。 侍讀范沖舉焞自代,授左宣教郎,充崇政殿說書,以疾辭。 范沖奏給五百金為行資,遣漕臣奉詔至涪親遣。 六年,始就道,作文祭頤而後行。 先是,崇寧以來,禁錮元祐學術,高宗渡江,始召楊時置從班,召胡安國居給舍,范沖、朱震俱在講席,薦焞甚力。 既召,而左司諫公輔上疏攻程氏之學,乞加屏絶。 焞至九江,上奏曰:「臣僚上言,程頤之學惑亂天下。 焞實師頤垂二十年,學之既專,自信甚篤。 使焞濫列經筵,其所敷繹,不過聞于師者。 舍其所學,是欺君父,加以疾病衰耗,不能支持。 」遂留不進。 胡安國奉祠居衡陽,上書言:「欲使學者蹈中庸,師孔、孟,而禁不從程頤之學,是入室而不由戶。 」 朱震引疾告去,時趙鼎去位,張浚獨相,於是召安國,俾以內祠兼侍讀,而上章薦焞,言其拒劉豫之節,且謂其所學所養有大過人者,乞令江州守臣疾速津送至國門。 復以疾辭,上曰:「焞可謂恬退矣。 」詔以秘書郎兼說書,趣起之,焞始入見就職。 八年,除秘書少監,未幾,力辭求去。 上語參知政事劉大中曰:「焞未論所學淵源,足為後進矜式,班列得老成人,亦是朝廷氣象。 」乃以焞直徽猷閣,主管萬壽觀,留侍經筵。 資善堂翊善朱震疾亟,薦焞自代。 輔臣入奏,上慘然曰:「楊時物故,胡安國與震又亡,朕痛惜之。 」趙鼎曰:「尹焞學問淵源,可以繼震。 」上指奏牘曰:「震亦薦焞代資善之職,但焞微聵,恐教兒費力爾。 」除太常少卿,仍兼說書。 未幾,稱疾在告,除權禮部侍郎兼侍講。 時金人遣張通古、蕭哲來議和,焞上疏曰: 臣伏見本朝有遼、金之禍,亙古未聞,中國無人,致其猾亂。 昨者城下之戰,詭詐百出,二帝北狩,皇族播遷,宗社之危,已絶而續。 陛下即位以來十有二年,雖中原未復,仇敵未殄,然而賴祖宗德澤之厚,陛下勤撫之至,億兆之心無有離異。 前年徽宗皇帝、寧德皇后崩問遽來,莫究不豫之狀,天下之人痛心疾首,而陛下方且屈意降志,以迎奉梓宮、請問諱日為事。 今又為此議,則人心日去,祖宗積累之業,陛下十二年勤撫之功,當決於此矣。 不識陛下亦嘗深謀而熟慮乎,抑在廷之臣不以告也? 《禮》曰:「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 」今陛下信仇敵之譎詐,而覬其肯和以紓目前之急,豈不失不共戴天、不反兵之義乎?又況使人之來,以詔諭為名,以割地為要,今以不戴天之仇與之和,臣切為陛下痛惜之。 或以金國內亂,懼我襲己,故為甘言以緩王師。 倘或果然,尤當鼓士卒之心,雪社稷之恥,尚何和之為務? 又移書秦檜言: 今北使在廷,天下憂憤,若和議一成,彼日益強,我日益怠,侵尋朘削,天下有被髮左衽之憂。 比者,竊聞主上以父兄未返,降志辱身于九重之中有年矣,然亦自是未聞金人悔過,還二帝于沙漠。 繼之梓宮崩問不詳,天下之人痛恨切骨,金人狼虎貪噬之性,不言可見。 天下方將以此望于相公,覬有以革其已然,豈意為之已。 甚乎。 今之上策,莫如自治。 自治之要,內則進君子而遠小人,外則賞當功而罰當罪,使主上孝弟通於神明,道德成於安強,勿以小智孑義而圖大功,不勝幸甚。 疏及書皆不報,於是焞固辭新命。 九年,以徽猷閣待制提舉萬壽觀兼侍講,又辭,且奏言: 臣職在勸講,蔑有發明,期月之間,病告相繼,坐竊厚祿,無補聖聰。 先聖有言:「陳力就列,不能者止。 」此當去者一也。 臣起自草茅,誤膺召用,守道之語,形于訓詞,而臣貪戀寵榮,遂移素守,使朝廷非常不次之舉,獲懷利苟得之人。 此當去者二也。 比嘗不量分守,言及國事,識見迂陋,已驗于今,跡其庸愚,豈堪時用。 此當去者三也。 臣自擢春官,未嘗供職,以疾乞去,更獲超遷,有何功勞,得以祗受。 此當去者四也。 國朝典法,揆之禮經,年至七十,皆當致仕。 今臣年齒已及,加以疾病,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此當去者五也。 臣聞聖君有從欲之仁,匹夫有莫奪之志,今臣有五當去之義,無一可留之理,乞檢會累奏,放歸田裡。 疏上,以焞提舉江州太平觀。 引年告老,轉一官致仕。 焞自入經筵,即乞休致,朝廷以禮留之;浚、鼎既去,秦檜當國,見焞議和疏及與檜書已不樂,至是,得求去之疏,遂不復留。 十二年,卒。 第2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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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2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