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除江、淮制置發運副使。 時鹽課大虧,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戶宿負,官助其器用,鹽入優與之直,由是歲增課數十萬石。 復置鹽場于杭、秀、海三州,歲入課又百五十萬。 居二歲,增上供米八十萬。 疏五渠,導太湖入于海,復租米六十萬。 開長蘆西河以避覆舟之患,又築漕河堤二百里于高郵北,旁錮鉅石為十達,以泄橫流。 泰州有捍海堰,延袤百五十里,久廢不治,歲患海濤冒民田。 綸方議修復,論者難之,以為濤患息而畜潦之患興矣。 綸曰:「濤之患十九,而潦之患十一,獲多而亡少,豈不可邪?」表三請,願身自臨役。 命兼權知泰州,卒成堰,復逋戶二千六百,州民利之,為立生祠。 居淮南六年,累遷文思使、昭州刺史。 契丹隆緒死,為弔慰副使。 歷知秦、瀛二州,兩知滄州,再遷東上閣門使,真拜乾州刺史,徙知潁州,卒。 綸有材略,所至興利除害。 為人恕,喜施予,在江、淮,見漕卒凍餒道死者眾,嘆曰:「此有司之過,非所以體上仁也。 」推奉錢市絮襦千數,衣其不能自存者。 邵曄,字日華,其先京兆人。 唐末喪亂,曾祖岳挈族之荊南謁高季興,不見禮,遂之湖南。 彭玗刺全州,闢為判官。 會賊魯仁恭寇連州,即署岳國子司業、知州事,遂家桂陽。 祖崇德,道州錄事參軍。 父簡,連山令。 曄幼嗜學,恥從闢署。 太平興國八年,擢進士第,解褐,授邵陽主簿,改大理評事、知蓬州錄事參軍。 時太子中舍楊全知州,性悍率矇昧,部民張道豐等三人被誣為劫盜,悉置於死,獄已具,曄察其枉,不署牘,白全當核其實。 全不聽,引道豐等抵法,號呼不服,再系獄按驗。 既而捕獲正盜,盜豐等遂得釋,全坐削籍為民。 曄代還引對,太宗謂曰:「爾能活吾平民,深可嘉也。 」賜錢五萬,下詔以全事戒諭天下。 授曄光祿寺丞,使廣南採訪刑獄。 俄通判荊南,賜緋魚。 遷著作佐郎、知忠州。 歷太常丞、江南轉運副使,改監察御史。 以母老乞就養,得知朗州。 入判三司磨勘司,遷工部員外郎、淮南轉運使。 景德中,假光祿卿,充交址安撫國信使。 會黎桓死,其子龍鉞嗣立,兄龍全率兵劫庫財而去,其弟龍廷殺鉞自立,龍廷兄明護率扶蘭砦兵攻戰。 曄駐嶺表,以事上聞,改命為緣海安撫使,許以便宜設方略。 曄貽書安南,諭朝廷威德,俾速定位。 明護等即時聽命,奉龍廷主軍事。 初,詔曄俟其事定,即以黎桓禮物改賜新帥。 曄上言:「懷撫外夷,當示誠信,不若俟龍廷貢奉,別加封爵而寵賜之。 」真宗甚嘉納。 使還,改兵部員外郎,賜金紫。 初受使,假官錢八十萬,市私覿物,及為安撫,已償其半,余皆詔除之。 嘗上《邕州至交州水陸路》及《宜州山川》等四圖,頗詳控制之要。 俄判三司三勾院,坐所舉季隨犯臓,曄當削一官,上以其遠使之勤,止令停任。 大中祥符初,起知兗州,表請東封,優詔答之。 及遣王欽若、趙安仁經度封禪,仍判州事,就命曄為京東轉運使。 封禪禮畢,超拜刑部郎中,覆判三勾院,出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 四年,改右諫議大夫、知廣州。 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常苦颶風,曄鑿內濠通舟,颶不能害。 俄遘疾卒,年六十三。 崔立,字本之,開封鄢陵人。 祖周度,仕周為泰寧軍節度判官。 慕容彥超叛,周度以大義責之,遂見殺。 立中進士第。 為果州團練推官,役兵輦官物,道險,乃率眾錢,傭舟載歸。 知州姜從革論如率斂法,當斬三人,立曰:「此非私己,罪杖爾。 」從革初不聽,卒論奏,詔如立議。 真宗記之,特改大理寺丞,知安豐縣。 大水壞期斯塘,立躬督繕治,逾月而成。 進殿中丞,歷通判廣州、許州。 會滑州塞決河,調民出芻楗,命立提舉受納。 立計其用有餘,而下戶未輸者尚二百萬,悉奏弛之。 知江陰軍,屬縣有利港久廢,立教民浚治,既成,溉田數千頃,及開橫河六十里,通運漕。 累遷太常少卿,歷知棣、漢、相、潞、兗、鄆、涇七州。 兗州歲大饑,募富人出谷十萬餘石振餓者,所全活者甚眾。 立性淳謹,尤喜論事。 大中祥符間,帝既封禪,士大夫爭奏上符瑞,獻讚頌,立獨言:「水發徐州,旱連江、淮,無為烈風,金陵火,天所以警驕惰、戒淫泆也,區區符瑞,尚何足為治道言哉?」前後上四十餘事。 以右諫議大夫知耀州,改知濠州,遷給事中。 告老,進尚書工部侍郎致仕,卒。 識韓琦于布衣,以女妻之,人嘗服其鑒雲。 魯有開,字元翰,參知政事宗道從子也。 好《禮》學,通《左氏春秋》。 用宗道蔭,知韋城縣。 曹、濮劇盜橫行旁縣間,聞其名不敢入境。 知確山縣,大姓把持官政,有開治其最甚者,遂以無事。 興廢陂,溉民田數千頃。 富弼守蔡,薦之,以為有古循吏風。 知金州,有蠱獄,當死者數十人,有開曰:「欲殺人,衷謀之足矣,安得若是眾邪?」訊之則誣。 天方旱,獄白而雨。 知南康軍,代還。 熙寧行新法,王安石問江南如何,曰:「法新行,未見其患,當在異日也。 」以所對乖異,出通判杭州。 知衛州,水災,人乏食,擅貸常平錢粟與之,且奏乞蠲其息。 徙冀州,增堤,或謂:「郡無水患,何以役為?」有開曰:「豫備不虞,古之善計也。 」卒成之。 明年河決,水果至,不能冒堤而止。 朝廷遣使河北,民遮誦有開功狀,召為膳部郎中,元祐中,歷知信陽軍、洺滑州,復守冀,官至中大夫,卒。 張逸,字大隱,鄭州滎陽人。 進士及第,為試秘書省校書郎。 知襄州鄧城縣,有能名。 積州謝泌將薦逸,先設几案,置章其上,望闕再拜曰:「老臣為朝廷得一良吏。 」乃奏之。 他日引對,真宗問所欲何官,逸對曰:「母老在家,願得近鄉一幕職官,歸奉甘旨足矣。 」授澶州觀察推官,數日,以母喪去。 服除,引對,帝又固問之,對曰:「願得京官。 」特改大理寺丞。 帝雅賢泌,再召問逸者,用泌薦也。 知長水縣,時王嗣宗留守西京,厚遇之,及徙青神縣,貧不自給,嗣宗假奉半年使辦裝。 既至縣,興學校,教生徒。 後邑人陳希亮、楊異相繼登科,逸改其居曰桂枝裡。 縣東南有松柏灘,夏秋暴漲多覆舟,逸禱江神,不逾月,灘為徙五里,時人異之。 再遷太常博士、知尉氏縣。 擢監察御史,提點益州路刑獄,開封府判官。 使契丹,為兩浙轉運使。 徙陝西,未赴,又徙河東,居數月,復徙陝西。 以龍圖閣待制知梓州。 累遷尚書兵部郎中,知開封府。 有僧求內降免田稅,而逸固執不許。 仁宗曰:「有司能守法,朕何憂也。 」又言:「頃禁命婦干禁中恩,比來稍通女謁,願令官司糾劾。 」從之。 以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逸凡四至蜀,諳其民風。 華陽騶長殺人,誣道旁行者,縣吏受財,獄既具,乃使殺人者守囚。 逸曰:「囚色冤,守者氣不直,豈守者殺人乎?」囚始敢言,而守者果服,立誅之,蜀人以為神。 會歲旱,逸使作堰壅江水,溉民田,自出公租減價以振民。 初,民饑多殺耕牛食之,犯者皆配關中。 逸奏:「民殺牛以活將死之命,與盜殺者異,若不禁之,又將廢穡事。 今歲少稔,請一切放還,復其業。 」報可。 未幾,卒於官。 第28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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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2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