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恢復退師,又議納使,與歡言:「在朝迎合,政出多門,必得智識氣節之士,布列中外可也。 」兼權檢正,遷宗正少卿兼權戶部侍郎,尋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同詳定,剖決明暢,罪者咸服。 郊祀之夕,大風雷,與歡言國本未定,又陣弭盜固本之策。 有以刑罰術數言于帝者,與歡言:「導民有本。 如臣待罪天府,豈遽能及民,惟其真實相孚,待以不擾,數月而庭訟彌寡。 人心本善,有感必從。 或謂厲以威、待以術者,非知本之論。 」且言:「朝令夕改,非以示作新;旁蹊曲徑,非以肅紀綱。 」帝為悚然。 又建言:「秦刻頌有‘端平法度’語。 」 明年改元嘉熙,襄、蜀殘破,或望風棄地,召見便殿,言:「韓琦當仁宗朝,猶晝夜泣血。 今主憂臣辱矣。 」因具言防邊之道,其後多見施行。 與歡招刺三千人為忠毅軍,又言:「禁衛虛籍及京口諸郡,悉宜募兵,統以郡將,財先贍軍,余始上供,乞省不急之費。 」薦文武士四十人。 遷戶部侍郎兼權兵部尚書,論邊事至為深切。 星變,上章請罷。 大火,力言災變之烈,謂:「臣罪擢髮莫數,猶欲以去國為言,少悟上聽。 願祗畏天威,思以實德及民,始自上躬,痛加節約,廣推振恤。 」五請竄。 於是中書方大琮言:「與歡素自潔修,疏財輕爵,人所共知,不幸遇此,觀其待罪之章,懇切至到,未嘗不嘆其知義也。 乞俞所請,使小大之臣,皆知引咎。 」乃收一階。 尋復之。 與歡請先敘復同降官屬,又言:「艱難不可為之時,當慷慨厲志,深為人才兵力思。 」遷戶部尚書兼權吏部,累丐祠,不許。 論楮幣自嘉定以一易二,失信天下,嘗出內帑收換,屢稱提而折閲益甚。 嘗請兩界並展十年勿議造新,責州縣毋以損污抑沮,至是遂請不立界限以絶其疑,所以區畫者甚備。 其後詔宰相遍詢侍從,與歡又以前說陳之。 有欲以端平錢當五行使,與歡謂:「開禧嘗以二當三,何救于楮。 」且曰:「士大夫不清白奉法,恪意扶持,雖日易一法,無救于楮,而國非其國矣。 法削國弱,能獨享富貴乎?」每言「端平以來,竄臓吏,禁包苴,戒奔競,戢橫斂,而風俗沈痼自若。 或口仁義而身市井,率以欺君為常,肥家為樂,遂臨事乏使,而小人得從旁乘間竊取官爵矣。 」疏乞:「別邪正,警偷惰,獎用恬退質直之士,以絶躁競浮靡之習。 內廷有關於除授者必斥,暗室有涉于謗議者必思,清心寡慾,以革酣歌黷貨之風,其機皆自陛下始。 」又言:「軍政弛而尺籍不明,總兵者或緣功賞開嫌隙,內則班行惟求速化,守牧類多貪庸,楮事日非,浮冗不節,指陳無虛日。 」 大風震雷數見,因具陳邊事,且言:「人才國用,民力兵威,願乘此機,加意根本,勿徒困精神于除授,老歲月於行移,委公道于私情,付事功於無可奈何也。 」遷吏部尚書。 講筵言:「膏雨不降,星變頻仍。 在京物價騰踴,民訛士噪;在外兵權渙散,流民充斥。 登崇元老,並建宰輔,謂宜風采振揚,而事勢猶若此,士大夫未必任天下之責,天下未必知陛下之志。 」力求歸田,會潮汐嚙堤,執政道帝意留治之,手詔云:「忠正廉勤,無如卿者。 」授端明殿學士、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 江堤竣事,獄空,力丐罷。 依舊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 提領戶部財用兼侍讀兼修國史、實錄院修撰。 奉朝請,出關,遣使趣還。 會饑民相攜溺死,帝仍付臨安府事,恩例視執政。 與歡涕泣奉詔,亟榜諭曰:「今申奏振救,宜忍死須臾各全性命,佇沐聖恩。 」都人相謂毋死。 與歡上則祈哀公朝,下則推誠勸分,甘雨隨至,米商來集,流移至者有以濟之。 力求納祿,授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監修國史、實錄院修撰。 奉朝請,與歡至浙江,上召還,即日絶江去,帝為悵然。 與歡三為府尹,儘力民事,都人稱「趙端明」,必以手加額曰「趙佛子」也。 久之,以舊職知溫州,政事必親,吏不敢欺,創水砦,修貢院。 以侍讀召,辭,不許。 入對,言爵祿之濫,因及國本事。 五丐歸,又不許。 進《春秋解》,升大學士,薦士六十人。 史嵩之將復入相,而人言不已,帝以問與歡。 言:「嵩之老師費財,私昵貪富,過立名譽,必不宜復用。 」時嵩之猶子璟卿誦言其過忽斃,而杜范、劉漢弼、徐元傑三賢暴死,人皆疑嵩之致毒。 與歡請優恤漢弼、元傑家,帝從之,而優恤手詔,則與歡所擬入也。 又請以兵財分任輔臣。 在講筵言:「以壞證付庸醫,僅支殘息,徒運巧心,天下事尚堪再誤耶?」時相忌之。 尋授安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 日食,應詔言事益切。 月賜內帑,與歡辭不取。 帝書「安貧樂道,植節秉忠」字賜之。 建儲未定,乃申言之,又言:「人才乏使,臓吏不悛,民昔流而南,今流而北,盜昔伏于遠,今伏于近,體認不真,賢否無別,國將誰與立邪?願富一代之儲,使小人無間可投,以絶隱伏之禍。 」帝為改容。 袁士宋斌少從黃干、李燔登朱熹之門,學禁方嚴,覊旅困沮,年且八十,與歡延之,事以父行,奏乞用旌禮布衣故事,死葬西湖上,歲一祭焉。 帝逐二諫臣,與歡力爭之。 五乞免朝請,三乞致仕,俱不允,賜《泰卦詩》、《忠邪辨》。 自是,國事皆縷縷言之,有不勝書,蓋其愛君憂國,本諸天性。 拜少傅,卒,遺表猶不忘規正。 帝震悼輟朝,賻贈有加,詔有司治葬,贈少師,追封奉化郡王,謚清敏,累贈太師。 手注《六經》及《仁皇訓典詳釋》,又有《高宗寶訓要釋》、奏議、詩文百卷。 與歡嘗謂:「士大夫有貪聲,則雖奇才奧學,徒以蠹國害民爾。 」故斂之夕,而金帶猶質錢民家雲。 趙必願,字立夫,廣西經略安撫崇憲之子也。 未弱冠,丁大母憂,哀毀骨立。 服闋,以大父汝愚遺表,補承務郎。 開禧元年,銓監平江府糧料院,調常熟丞。 嘉定七年舉進士,知崇安縣,剖判如流,吏不能困。 修學政,立催科法,列戶名為三等,以三期為約,足者旌之,未足者寬以趣之,逾期不納者裡胥程督之,民皆感懌願輸。 革胥吏鬻鹽之敝。 擅發光化社倉活饑民,帥怒,逮吏欲懲之,必願曰:「芻牧職也,吏何罪。 」束檐俟譴,帥無以詰而止。 舊有均惠倉,無所儲,必願捐緡錢增糴,至二千石。 力主義役之法,鄉選善士,任以推排,入資買田助役,則勉有產之家,有感化者,出己田以倡,遂遍行一邑,上下便之。 台府以聞,下其式八郡四十八縣。 秩滿,民共立祠刻石。 授湖、廣總所幹辦公事。 丁父憂,居喪盡禮,貽書問學于黃干。 服除,差充兩浙運司主管文字。 再考,特差充提領安邊所主管文字。 差知全州,陛辭,奏乞下道、江二州訪周惇頤之後。 知常州,改知處州,陳折帛納銀之害,皆得請。 移泉州,罷白土課及免差吏榷鐵,諷諸邑行義役。 秋旱,力講行荒政,乞撥永儲、廣儲二倉米振救。 差主管官告院。 越五日,詔依舊主管官告院兼知台州,一循大父之政,察民疾苦,撫摩凋瘵,修養濟院,建陳瓘祠,政教兼舉。 第23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宋史 下》
第2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