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曰:樓鑰渾厚正大,李大性直言不愧其先,任希夷請謚先儒,徐應龍在經筵多所裨益,莊夏、王阮、王質皆負其有為之才,卒奉祠去國。 陸遊學廣而望隆,晚為韓侂冑著堂記,君子惜之,抑《春秋》責賢者備也。 方信孺年少奉使,而以意氣折金人。 王柟北歸,請錄信孺之功,長者哉! 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史浩王淮趙雄權邦彥程松陳謙張岩 史浩,字直翁,明州鄞縣人。 紹興十四年登進士第,調紹興餘姚縣尉,歷溫州教授,郡守張栻九成器之。 秩滿,除太學正,升國子博士。 因轉對,言:「普安、恩平二王宜擇其一以系天下望。 」高宗頷之。 翌日,語大臣曰:「浩有用才也。 」除秘書省校書郎兼二王府教授。 三十年,普安郡王為皇子,進封建王,除浩權建王府教授。 詔建王府置直講、贊讀各一員,浩守司封郎官兼直講。 一日講《周禮》,言:「膳夫掌膳羞之事,歲終則會,惟王及後、世子之膳羞不會。 至酒正掌飲酒之事,歲終則會,惟主及後之飲酒不會,世子不與焉。 以是知世子膳羞可以不會,世子飲酒不可以無節也。 」王作而謝曰:「敢不佩斯訓。 」 三十一年,遷宗正少卿。 會金主亮犯邊,下詔親征。 時兩淮失守,廷臣爭陳退避計,建王抗疏請率師為前驅。 浩為王力言:「太子不可將兵,以晉申生、唐肅宗靈武之事為戒。 」王大感悟,立俾浩草奏,請扈蹕以供子職,辭意懇到。 高宗方怒,覽奏意頓釋,知奏出於浩,語大臣曰:「真王府官也。 」既而殿中侍御史吳芾乞以皇子為元帥,先視師。 浩復遺大臣書,言:「建王生深宮中,未嘗與諸將接,安能辦此。 」或謂使王居守,浩復以為不可。 上亦欲令王遍識諸將,遂扈蹕如建康。 三十二年,上還臨安,立建王為皇太子,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 孝宗受禪,遂以中書舍人遷翰林學士、知制誥。 張浚宣撫江、淮,將圖恢復,浩與之異議,欲城瓜洲、採石。 浚奏:「不守兩淮而守江,不若城泗州。 」除參知政事。 有詔議應敵定論,洪遵、金安節、唐文若等相繼論列,宰執獨無奏。 上以問浩,浩奏:「先為備禦,是謂良規。 儻聽淺謀之士,興不教之師,寇去則論賞以邀功,寇至則斂兵而遁跡,謂之恢復得乎?」薦樞密院編修官陸游、尹穡,召對,並賜出身。 隆興元年,拜尚書右仆射,首言趙鼎、李光之無罪,岳飛之久冤,宜復其官爵,祿其子孫。 悉從之。 李顯忠、邵宏淵奏乞引兵進取,浩奏:「二將輒乞戰,豈督府命令有不行耶?」浚請入覲,乞即日降詔幸建康,上以問浩,浩陳三說不可,退,又以詰浚曰:「帝王之兵,當出萬全,豈可嘗試以圖僥倖。 」復辨論于殿上,浚曰:「中原久陷,今不取,豪傑必起而收之。 」浩曰:「中原決無豪傑,若有之,何不起而亡金?」浚曰:「彼民間無寸鐵,不能自起,待我兵至為內應。 」浩曰:「勝、廣以鉏櫌棘矜亡秦,必待我兵,非豪傑矣。 」浚因內引奏:「浩意不可回,恐失幾會,乞出英斷。 」省中忽得宏淵出兵狀,始知不由三省,徑檄諸將。 浩語陳康伯曰:「吾屬俱兼右府,而出兵不與聞,焉用相哉!不去尚何待乎?」因又言:「康伯欲納歸正人,臣恐他日必為陛下子孫憂。 浚鋭意用兵,若一失之後,恐陛下終不得復望中原。 」御史王十朋論之,出知紹興。 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視之,正志與浚論辯。 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並及浩,遂與祠,自是不召者十三年。 起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 持母喪歸,服闋,知福州。 淳熙初,上問執政:「久不見史浩,無他否?」遂除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 五年,復為右丞相。 上曰:「自葉衡罷,虛席以待卿久矣。 」浩奏:「蒙恩再相,唯盡公道,庶無朋黨之弊。 」上曰:「宰相豈當有黨,人主亦不當以朋黨名臣下。 朕但取賢者用之,否則去之。 」 樞密都承旨王抃建議以殿、步二司軍多虛額,請各募三千人充之。 已而殿前司輒捕市人,京城騷動,被掠者多斷指,示不可用。 軍人怙眾,因奪民財。 浩奏:「盡釋所捕,而禽軍民首喧呶者送獄。 」獄成議罪,欲取兵民各一人梟首以徇。 浩曰:「諸軍掠人奪貨至于哄,則始釁者軍人也,軍法從事固當。 若市人陸慶童特與抗鬥爾,可同罰乎?陛下恐軍人有語,故一其罪以安之。 夫民不得其平,言亦可畏,‘等死,死國可乎?’是豈軍人語。 」上怒曰:「是比朕為秦二世也。 」浩徐進曰:「自古民怨其上者多矣,‘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豈二世事。 」尋求去,拜少傅、保寧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兼侍讀。 後有言慶童子冤者,上曰:「史浩嘗力爭,坐此求去,至今悔之。 」 趙雄嘗薦劉光祖試館職,光祖答策,論科場取士之道,進入,上親批其後,略曰:「用人之弊,人君乏知人之哲,宰相不能擇人。 國朝以來,過于忠厚,宰相而誤國,大將而敗軍,未嘗誅戮。 要在人君必審擇相,相必當為官擇人,懋賞立乎前,誅戮設乎後,人才不出,吾不信也。 」手詔既出,中外大聳。 議者謂曾覿視草,為光祖甲科發也。 上遣覿持示浩,浩奏:「唐、虞之世,四凶極惡,止於流竄,三考之法,不過黜陟,未嘗有誅戮之科。 誅戮大臣,秦、漢法也。 太祖制治以仁,待臣下以禮,列聖傳心,迨仁宗而德化隆洽,本朝之治,與三代同風,此祖宗家法也。 聖訓則曰‘過于忠厚’。 夫為國而底于忠厚,豈有所謂過哉?臣恐議者以陛下自欲行刻薄之政,歸過祖宗,不可不審也。 」 及自經筵將告歸,乃于小官中薦江、浙之士十五人,有旨令升擢,皆一時選也。 如薛叔似、楊簡、陸九淵、石宗昭、陳謙、葉適、袁燮、趙靜之、張子智,後皆擢用,不至通顯者六人而已。 十年,請老,除太保致仕,封魏國公。 晚治第鄞之西湖上,建閣奉兩朝賜書,又作堂,上為書「明良慶會」名其閣、「舊學」名其堂。 光宗禦極,進太師。 紹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會稽郡王。 寧宗登極,賜謚文惠,禦書「純誠厚德元老之碑」賜焉。 嘉定十四年,追封越王,改謚忠定,配享孝宗廟庭。 浩喜薦人才,嘗擬陳之茂進職與郡,上知之茂嘗毀浩,曰:「卿豈以德報怨耶?」浩曰:「臣不知有怨,若以為怨而以德報之,是有心也。 」莫濟狀王十朋行事,詆浩尤甚,浩薦濟掌內製,上曰:「濟非議卿者乎?」浩曰:「臣不敢以私害公。 」遂除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待之如初。 蓋其寬厚類此。 子彌大、彌正、彌遠、彌堅。 彌遠嘉定初為右丞相,有傳。 王淮,字季海,婺州金華人。 幼穎悟,力學屬文。 登紹興十五年進士第,為台州臨海尉。 郡守蕭振一見奇之,許以公輔器。 振帥蜀,闢置幕府。 振出,眾欲留,淮曰:「萬里將母,豈為利祿計。 」皆服其器識,遷校書郎。 高宗命中丞舉可為御史者,朱倬舉淮,除監察御史,尋遷右正言。 首論:「大臣養尊,小臣持祿,以括囊為智,以引去為高。 願陛下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 」宰相湯思退無物望,淮條其罪數十,於是策免。 至于吏部侍郎沈介之欺世盜名,都司方師尹之狡險,大將劉寶掊克結權倖,皆劾罷之。 又奏:「自治之策,治內有三:正心術,寶慈儉,去壅蔽。 治外有四:固封守,選將帥,明賞罰,儲財用。 」上深嘉嘆。 第17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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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17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