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役法復行,覿以為:「朝廷意在便民,而議者遂謂免役法無一事可用。 夫法無新舊,惟善之從。 」因采掇數十事于差法有助可以通行者上之。 遂論青苗之害,乞盡罷新令,而復常平舊法,曰:「聚斂之臣,惟知罔利自媒,不顧後害。 以國家之尊,而與民爭錐刀之利,何以示天下?」又言:「刑罰世輕世重。 熙寧大臣,謂刑罰不重,則人無所憚。 今法令已行,可以適輕之時,願擇質厚通練之士,載加芟正。 」於是置局編匯,俾覿預焉。 大抵皆用中典,《元祐敕》是也。 神宗復唐制,諫官分列兩省。 至是,大臣議徙之外門,而以其直舍為制敕院,名防漏泄,實不欲使與給舍相通。 覿爭之曰:「制敕院,吏舍也。 奪諫省以廣吏舍,信胥吏而疑諍臣,何示不廣也。 」乃不果徙。 覿在言路,欲深破朋黨之說。 朱光庭訐蘇軾試館職策問,呂陶辯其不然,遂起洛、蜀二黨之說。 覿言:「軾之辭,不過失輕重之體爾。 若悉考同異,深究嫌疑,則兩岐遂分,黨論滋熾。 夫學士命詞失指,其事尚小;使士大夫有朋黨之名,大患也。 」帝深然之,置不問。 尋改右司員外郎,未幾,拜侍御史、右諫議大夫。 坐論尚書右丞胡宗愈,出知潤州,加直龍圖閣、知蘇州。 州有狡吏,善刺守將意以撓權,前守用是得譏議。 覿窮其奸狀,置於法,一郡肅然。 民歌詠其政,有「吏行水上,人在鏡心」之語。 徙江、淮發運使,入拜刑、戶二部侍郎,與豐稷偕使遼,為遼人禮重。 紹聖初,以寶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府。 蜀地膏腴,畝千金,無閒田以葬,覿索侵耕官地,表為墓田。 江水貫城中為渠,歲久湮塞,積苦霖潦而多水災,覿疏治復故,民德之,號「王公渠」。 徙河陽,貶少府少監,分司南京,又貶鼎州團練副使。 徽宗即位,還故職,知永興軍。 過闕,留為工部侍郎,遷御史中丞。 改元詔下,覿言:「‘建中’之名,雖取皇極。 然重襲前代紀號,非是,宜以德宗為戒。 」時任事者多乖異不同,覿言:「堯、舜、禹相授一道,堯不去四凶而舜去之,堯不舉元凱而舜舉之,事未必盡同;文王作邑于豐而武王治鎬,文王關市不征,澤梁無禁,周公征而禁之,不害其為善繼、善述。 神宗作法于前,子孫當守于後。 至于時異事殊,須損益者損益之,於理固未為有失也。 」當國者忿其言,遂改為翰林學士。 日食四月朔,帝下詔責躬,覿當制,有「惟德弗類,未足以當天心」之語,宰相去之,乃力請外。 以龍圖閣學士知潤州,徙海州,罷主管太平觀,遂安置臨江軍。 覿清修簡澹,人莫見其喜慍。 持正論始終,再罹譴逐,不少變。 無疾而卒,年六十八。 紹興初,追復龍圖閣學士。 從子俊義。 俊義字堯明。 遊學京師,資用乏,或薦之童貫,欲厚聘之,拒不答。 林靈素設講席寶籙宮,詔兩學選士問道。 車駕將臨視推恩,司成以俊義及曹偉應詔,俊義辭焉。 人曰:「此顯仕捷逕也,不可失。 」俊義曰:「使辭不獲命,至彼亦不拜。 倘見困辱,則以死繼之。 」逮至講所,去禦幄跬步,內侍呼姓名至再,俊義但望幄致敬,不肯出;次呼曹偉,偉迴首,俊義目之,亦不出。 既罷,皆為之懼,俊義處之恬然。 以太學上舍選,奏名列其下,徽宗親程其文,擢為第一。 及賜第,望見容貌甚偉,大說,顧侍臣曰:「此朕所親擢也,真所謂‘俊義’矣。 自古未有人主自為主司者,宜即超用。 」蔡京邀使來見,曰:「一見我,左右史可立得。 」俊義不往,僅拜國子博士。 居二年,乃得改太學博士。 鄆王謁先聖,有司議諸生門迎。 俊義曰:「此豈可施於人臣哉?禮如見宰相足矣。 」乃序立敦化堂下,及王至,猶辭不敢當。 進吏部員外郎。 嘗入對,帝問:「卿知前所以親擢乎?蓋主司之意不一,是以天子自提文衡也。 衛膚敏、吳安國今安在?」具以對,即召為館職,而遷俊義右司員外郎。 為王黼所惡,以直秘閣知岳州。 卒,年四十七。 俊義與李祁友善,首建正論于宣和間。 當是時,諸公卿稍知分別善惡邪正,兩人力也。 祁字肅遠,亦知名士,官不顯。 馬默,字處厚,單州成武人。 家貧,徒步詣徂徠從石介學。 諸生時以百數,一旦出其上。 既而將歸,介語諸生曰:「馬君他日必為名臣,宜送之山下。 」 登進士第,調臨濮尉,知須城縣。 縣為鄆治所,鄆吏犯法不可捕,默趨府,取而杖之客次,閤府皆驚。 曹佾守鄆,心不善也,默亦不為屈。 後守張方平素貴,掾屬來前,多閉目不與語。 見默白事,忽開目熟視久之,盡行其言,自是諉以事。 治平中,方平還翰林,薦為監察御史裹行,遇事輒言無顧。 方平間遣所親儆之曰:「言太直,得無累舉者乎?」默謝曰:「辱知之深,不敢為身謀,所以報也。 」 時議尊崇濮安懿王,台諫呂誨等力爭以為不可,悉出補外。 默請還之,不報。 遂上言:「濮王生育聖躬,人誰不知。 若稱之為親,義無可據,名之不正,失莫大焉。 願蔽自宸心,明詔寢罷,以感召和氣,安七廟之神靈,是一舉而眾善隨之也。 」又言:「致治之要,求賢為本。 仁宗以官人之權,盡委輔相,數十年間,賢而公者無幾。 官之進也,不由實績,不自實聲,但趨權門,必得顯仕。 今待制以上,數倍祖宗之時,至謀一帥臣,則協于公議者十無三四。 庶僚之眾,不知幾人,一有難事,則曰無人可使。 豈非不才者在上,而賢不肖混淆乎?願陛下明目達聰,務既其實,歷試而超升之,以幸天下。 」 刑部郎中張師顏提舉諸司庫務,繩治不法,眾吏懼搖,飛語讒去之。 默力陳其故,以為:「惡直醜正,實繁有徒。 今將去積年之弊,以興太平,必先官舉其職。 宜崇獎師顏,厲以忠勤,則屍素括囊之徒,知所勸矣。 」 西京會聖宮將創仁宗神禦殿,默言:「事不師古,前典所戒。 漢以諸帝所幸郡國立廟,知禮者非之。 況先帝未嘗幸洛,而創建廟祀,實乖典則。 願以禮為之節,義為之制,亟止此役,以章清靜奉先之意。 」會地震河東、陝西郡,默以為陰盛,慮為邊患,宜備之。 後數月,西夏果來侵。 神宗即位,以論歐陽修事,通判懷州。 上疏陳十事:一曰攬威權,二曰察奸佞,三曰近正人,四曰明功罪,五曰息大費,六曰備凶年,七曰崇儉素,八曰久任使,九曰擇守宰,十曰禦邊患。 攬威權,則天子勢重,而大臣安矣;察奸佞,則忠臣用,而小人不能幸進矣;近正人,則諫諍日聞,而聖性開明矣;明功罪,則朝廷無私,而天下服矣;息大費,則公私富,而軍旅有積矣;備凶年,則大恩常施,而禍亂不起矣;崇儉素,則自上化下,而民樸素矣;久任使,則官不虛授,而職事舉矣;擇守宰,則庶績有成,而民受賜矣;禦邊患,則四遠畏服,而中國強矣。 除知登州。 沙門島囚眾,官給糧者才三百人,每益數,則投諸海。 砦主李慶以二年殺七百人,默責之曰:「人命至重,恩既貸其生,又從而殺之,不若即時死鄉裡也。 汝胡不以乏糧告,而顓殺之如此?」欲按其罪,慶懼,自縊死。 默為奏請,更定《配島法》凡二十條,溢數而年深無過者移登州,自是多全活者。 其後蘇軾知登州,父老迎于路曰:「公為政愛民,得如馬使君乎?」 第5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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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5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