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陛對,神宗謂頌曰:「欲修一書,非卿不可。 契丹通好八十餘年,盟誓、聘使、禮幣、儀式,皆無所考據,但患修書者遷延不早成耳。 然以卿度,此書何時可就?」頌曰:「須一二年。 」曰:「果然,非卿不能如是之敏也。 」及書成,帝讀《序引》,喜曰:「正類《序卦》之文。 」賜名《魯衛信錄》。 帝嘗問宗子主祭、承重之義,頌對曰:「古者貴賤不同禮,諸侯、大夫世有爵祿,故有大宗、小宗、主祭、承重之義,則喪服從而異制,匹士庶人亦何預焉。 近代不世爵,宗廟因而不立,尊卑亦無所統,其長子孫與眾子孫無以異也。 今《五服敕》,嫡孫為祖、父為長子猶斬衰三年,生而情禮則一,死而喪服獨異,恐非先王制禮之本意。 世俗之論,乃以三年之喪為承重,不知為承大宗之重也。 臣聞慶歷中,朝廷議百僚應任子者,長子與長孫差優與官,余皆降殺,亦近古立宗之法。 乞詔禮官、博士參議禮律,合承重者,酌古今收族主祭之禮,立為宗子繼祖者,以異於眾子孫之法。 士庶人不當同用一律,使人知尊祖,不違禮教也。 」除吏部侍郎,遷光祿大夫。 遭母喪,帝遣中貴人唁勞,賜白金千兩。 元祐初,拜刑部尚書,遷吏部兼侍讀。 奏:「國朝典章,沿襲唐舊,乞詔史官采《新》、《舊唐書》中君臣所行,日進數事,以備聖覽。 」遂詔經筵官遇非講讀日,進漢、唐故事二條。 頌每進可為規戒、有補時事者,必述己意,反覆言之。 又謂:「人主聰明,不可有所向,有則偏,偏則為患大矣。 今守成之際,應之以無心,則無不治。 」每進讀至弭兵息民,必援引古今,以動人主之意。 既又請別制渾儀,因命頌提舉。 頌既邃于律歷,以吏部令史韓公廉曉算術,有巧思,奏用之。 授以古法,為台三層,上設渾儀,中設渾象,下設司辰,貫以一機,激水轉輪,不假人力。 時至刻臨,則司辰出告。 星辰緾度所次,占候則驗,不差晷刻,晝夜晦明,皆可推見,前此未有也。 頌前後掌四選五年,每選人改官,吏求垢瑕,故為稽滯。 頌敕吏曰:某官緣某事當會某處,仍引合用條格,具委無漏落狀同上。 自是吏不得逞。 每訴者至,必取按牘使自省閲,訴者服,乃退;其不服,頌必往複詰難,度可行行之,苟有疑,則為奏請,或建白都堂。 故選官多感德,其不得所欲者,亦心服而去。 遷翰林學士承旨。 五年,擢尚書左丞。 嘗行樞密事。 邊帥遣種樸入奏:「得諜言,阿里骨已死,國人未知所立。 契丹官趙純忠者,謹信可任,願乘其未定,以勁兵數千,擁純忠入其國立之。 」眾議如其請。 頌曰:「事未可知,其越境立君,使彼拒而不納,得無損威重乎?徐觀其變,俟其定而撫輯之,未晚也。 」已而阿里骨果無恙。 七年,拜右仆射兼中書門下侍郎。 頌為相,務在奉行故事,使百官守法遵職。 量能授任,杜絶僥倖之原,深戒疆場之臣邀功生事。 論議有未安者,毅然力爭之。 賈易除知蘇州,頌言:「易在御史名敢言,既為監司矣,今因赦令,反下遷為州,不可。 」爭論未決。 諫官楊畏、來之邵謂稽留詔命,頌遂上章辭位,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集禧觀使,繼出知揚州。 徒河南,辭不行,告老,以中太一宮使居京口。 紹聖四年,拜太子少師致仕。 方頌執政時,見哲宗年幼,諸臣太紛紜,常曰:「君長,誰任其咎耶?」每大臣奏事,但取決於宣仁後,哲宗有言,或無對者。 惟頌奏宣仁後,必再稟哲宗;有宣諭,必告諸臣以聽聖語。 及貶元祐故臣,御史周秩劾頌。 哲宗曰:「頌知君臣之義,無輕議此老。 」徽宗立,進太子太保,爵累趙郡公。 建中靖國元年夏至,自草遺表,明日卒,年八十二。 詔輟視朝二日,贈司空。 頌器局閎遠,不與人校短長,以禮法自持。 雖貴,奉養如寒士。 自書契以來,經史、九流、百家之說,至于圖緯、律呂、星官、算法、山經、本草,無所不通。 尤明典故,喜為人言,亹亹不絶。 朝廷有所製作,必就而正焉。 嘗議學校,欲博士分經;課試諸生,以行藝為升俊之路。 議貢舉,欲先行實而後文藝,去封彌、謄錄之法,使有司參考其素,行之自州縣始,庶幾復鄉貢裡選之遣范。 論者韙之。 論曰:大防重厚,摯骨鯁,頌有德量。 三人者,皆相于母后垂簾聽政之秋,而能使元祐之治,比隆嘉祐,其功豈易致哉!大防疏宋家法八事,言非溢美,是為萬世矜式。 摯正邪之辨甚嚴,終以直道慍于群小,遂與大防並死於貶,士論冤之。 頌獨巋然高年,未嘗為奸邪所污,世稱其明哲保身。 然觀其論知州張仲宣受金事,犯顏辨其情罪重輕,又陳刑不上大夫之義,卒免仲宣于黥。 自是宋世命官犯臓抵死者,例不加刑,豈非所為多雅德君子之事,造物者自有以相之歟? 列傳第一百 ○王存孫固趙瞻傅堯俞 王存,字正仲,潤州丹陽人。 幼善讀書,年十二,辭親從師于江西,五年始歸。 時學者方尚雕篆,獨為古文數十篇,鄉老先生見之,自以為不及。 慶歷六年,登進士第,調嘉興主簿,擢上虞令。 豪姓殺人,久莫敢問,存至,按以州吏受賕,豪賂他官變其獄,存反為罷去。 久之,除密州推官。 修潔自重,為歐陽修、呂公著、趙概所知。 治平中,入為國子監直講,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歷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討、知太常禮院。 存故與王安石厚,安石執政,數引與論事,不合,即謝不往。 存在三館歷年,不少貶以干進。 嘗召見便殿,累上書陳時政,因及大臣,無所附麗,皆時人難言者。 元豐元年,神宗察其忠實無黨,以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注。 時起居注雖日侍,而奏事必稟中書俟旨。 存乞復唐貞觀左右史執筆隨宰相入殿故事,神宗韙其言,聽直前奏事,自存始也。 明年,以右正言、知制誥、同修國史兼判太常寺。 論圜丘合祭天地為非古,當親祠北郊如《周禮》。 官制行,神宗切于用人,存請自熙寧以來群臣緣論事得罪,或詿誤被斥而情實納忠非大過者,隨材召擢,以備官使。 語合神宗意。 收拔者甚眾。 又言:「赦令出上恩,而比歲議法治獄者,多乞不以赦降原減。 官司謁禁,本防請託,而弔死問疾,一切杜絶,皆非便也。 」執政不悅。 五年,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 京師並河居人,盜鑿汴堤以自廣,或請令培築復故,又按民廬侵官道者使撤之。 二謀出自中人,既有詔矣。 存曰:「此吾職也。 」入言之。 即曰馳其役,都人歡呼相慶。 進樞密直學士,改兵部尚書,轉戶部。 神宗崩,哲宗立,永裕陵財費,不逾時告備,宰相乘間復徙之兵部。 太仆寺請內外馬事得專達,毋隷駕部。 存言:「如此,官制壞矣。 先帝正省、台、寺、監之職,使相臨制,不可徇有司自便,而隳已成之法。 」元祐初,還戶部,固辭不受。 二年,拜中大夫、尚書右丞。 三年,遷左丞。 有建議罷教畿內保甲者,存言:「今京師兵籍益削,又廢保甲不教,非國家根本久長之計。 且先帝不憚艱難而為之,既已就緒,無故而廢之,不可。 」門下侍郎韓維罷,存言:「去一正人,天下失望,忠黨沮氣,讒邪之人爭進矣。 」又論杜純不當罷侍御史,王覿不當罷諫官。 第50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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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5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