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公著,字晦叔,幼嗜學,至忘寢食。 父夷簡器異之,曰:「他日必為公輔。 」恩補奉禮郎,登進士第,召試館職,不就。 通判潁州,郡守歐陽修與為講學之友。 後修使契丹,契丹主問中國學行之士,首以公著對。 判吏部南曹,仁宗獎其恬退,賜五品服。 除崇文院檢討、同判太常寺。 壽星觀營真宗神禦殿,公著言:「先帝已有三種禦,而建立不已,殆非祀無豐昵之義。 」進知制誥,三辭不拜。 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讀。 英宗親政,加龍圖閣直學士。 方議追崇濮王,或欲稱皇伯考,公著曰:「此真宗所以稱太祖,豈可施于王。 」及下詔稱親,且班諱,又言:「稱親則有二父之嫌,王諱但可避于上前,不應與七廟同諱。 」呂誨等坐論濮王去,公著言:「陛下即位以來,納諫之風未彰,而屢絀言者,何以風示天下?」不聽。 遂乞補外,帝曰:「學士朕所重,其可以去朝廷?」請不已,出知蔡州。 神宗立,召為翰林學士、知通進銀台司。 司馬光以論事罷中丞,還經幄。 公著封還其命曰:「光以舉職賜罷,是為有言責者不得盡其言也。 」詔以告直付閣門。 公著又言:「制命不由門下,則封駁之職,因臣而廢。 願理臣之罪,以正紀綱。 」帝諭之曰:「所以徙光者,賴其勸學耳,非以言事故也。 」公著請不已,竟解銀台司。 熙寧初,知開封府。 時夏秋淫雨,京師地震。 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災者,或恐懼以致福,或簡誣以致禍。 上以至誠待下,則下思盡誠以應之,上下至誠而變異不消者,未之有也。 惟君人者去偏聽獨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語,則不為邪說所亂。 顏淵問為邦,孔子以遠佞人為戒。 蓋佞人惟恐不合于君,則其勢易親;正人惟恐不合于義,則其勢易疏。 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 」禮官用唐故事,請以五月禦大慶殿受朝,因上尊號。 公著曰:「陛下方度越漢、唐,追復三代,何必于陰長之日,為非禮之會,受無益之名?」從之。 二年,為御史中丞。 時王安石方行青苗法,公著極言曰:「自古有為之君,未有失人心而能圖治,亦未有能脅之以威、勝之以辯而能得人心者也。 昔日之所謂賢者,今皆以此舉為非,而生議者一切祗為流俗浮論,豈昔皆賢而今皆不肖乎?」安石怒其深切。 帝使舉呂惠卿為御史,公著曰:「惠卿固有才,然奸邪不可用。 」帝以語安石,安石益怒,誣以惡語,出知潁州。 八年,彗星見,詔求直言。 公著上疏曰:「陛下臨朝願治,為日已久,而左右前後,莫敢正言。 使陛下有欲治之心,而無致治之實,此任事之臣負陛下也。 夫士之邪正、賢不肖,既素定矣。 今則不然,前日所舉,以為天下之至賢;而後日逐之,以為天下至不肖。 其於人材既反覆不常,則於政事亦乖戾不審矣。 古之為政,初不信於民者有之,若子產治鄭,一年而人怨之,三年而人歌之。 陛下垂拱仰成,七年于此,然輿人之誦,亦未有異於前日,陛下獨不察乎?」 起知河陽,召還,提舉中太一宮,遷翰林學士承旨,改端明殿學士、知審官院。 帝從容與論治道,遂及釋、老,公著問曰:「堯、舜知此道乎?」帝曰:「堯、舜豈不知?」公著曰:「堯、舜雖如此,而惟以知人安民為難,所以為堯、舜也。 」帝又言唐太宗能以權智禦臣下。 對曰:「太宗之德,以能屈己從諫爾。 」帝善其言。 未幾,同知樞密院事。 有欲復肉刑者,議取死囚試劓、刖,公著曰:「試之不死,則肉刑遂行矣。 」乃止。 夏人幽其主,將大舉討之。 公著曰:「問罪之師,當先擇帥,苟未得人,不如勿舉。 」及兵興,秦、晉民力大困,大臣不敢言,公著數白其害。 元豐五年,以疾丐去位,除資政殿學士、定州安撫使。 俄永樂城陷,帝臨朝嘆曰:「邊民疲弊如此,獨呂公著為朕言之耳。 」徙揚州,加大學士。 將立太子,帝謂輔臣,當以呂公著、司馬光為師傅。 哲宗即位,以侍讀還朝。 太皇太后遣使迎,問所欲言,公著曰:「先帝本意,以寬省民力為先。 而建議者以變法侵民為務,與己異者一切斥去,故日久而弊愈深,法行而民愈困。 誠得中正之士,講求天下利病,協力而為之,宜不難矣。 」至則上言曰:「人君初即位,當正始以示天下,修德以安百姓。 修德之要,莫先於學。 學有緝熙于光明,則日新以底至治者,學之力也。 謹昧死陳十事,曰畏天、愛民、修身、講學、任賢、納諫、薄斂、省刑、去奢、無逸。 」又乞備置諫員,以開言路。 拜尚書左丞、門下侍郎。 元祐元年,拜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 三省並建,中書獨為取旨之地。 乃請事于三省者,與執政同進呈,取旨而各行之。 又執政官率數日一聚政事堂,事多決於其長,同列莫得預。 至是,始命日集,遂為定製。 與司馬光同心輔政,推本先帝之志,凡欲革而未暇與革而未定者,一一舉行之。 民歡呼鼓舞,咸以為便。 光薨,獨當國,除吏皆一時之選。 時科舉罷詞賦,專用王安石經義,且雜以釋氏之說。 凡士子自一語上,非新義不得用,學者至不誦正經,唯竊安石之書以干進,精熟者轉上第,故科舉益弊。 公著始令禁主司不得出題老、莊書,舉子不得以申、韓、佛書為學,經義參用古今諸儒說,毋得專取王氏。 復賢良方正科。 右司諫賈易以言事訐直詆大臣,將峻責,公著以為言,止罷知懷州。 退謂同列曰:「諫官所論,得失未足言。 顧主上春秋方盛,慮異明有進諛說惑亂者,正賴左右爭臣耳,不可豫使人主輕厭言者也。 」眾莫不歎服。 吐蕃首領鬼章青宜結久為洮、河患,聞朝廷弭兵省戍,陰與夏人合謀復取熙、岷。 公著白遣軍器丞游師雄以便宜諭諸將,不逾月,生致于闕下。 帝宴近臣于資善堂,出所書唐人詩分賜。 公著乃集所講書要語明白、切于治道者,凡百篇進之,以備游意翰墨,為聖學之助。 三年四月,懇辭位,拜司空、同平章軍國事。 宋興以來,宰相以三公平章重事者四人,而公著與父居其二,士艷其榮。 詔建第于東府之南,啟北扉,以便執政會議。 凡三省、樞密院之職,皆得總理。 間日一朝,因至都堂,其出不以時,蓋異禮也。 明年二月薨,年七十二。 太皇太后見輔臣泣曰:「邦國不幸,司馬相公既亡,呂司空復逝。 」痛閔久之。 帝亦悲感,即詣其家臨奠,賜金帛萬。 贈太師、申國公,謚曰正獻,御筆碑首曰「純誠厚德」。 公著自少講學,即以治心養性為本,平居無疾言遽色,于聲利紛華,泊然無所好。 暑不揮扇,寒不親火,簡重清靜,蓋天稟然。 其識慮深敏,量閎而學粹,遇事善決,苟便于國,不以私利害動其心。 與人交,出於至誠,好德樂善,見士大夫以人物為意者,必問其所知與其所聞,參互考實,以達于上。 每議政事,博取眾善以為善,至所當守,則毅然不回奪。 神宗嘗言其於人材不欺,如權衡之稱物。 尤能避遠聲跡,不以知人自處。 始與王安石善,安石兄事之,安石博辯騁辭,人莫敢與亢,公著獨以精識約言服之。 安石嘗曰:「疵吝每不自勝,一詣長者,即廢然而反,所謂使人之意消者,于晦叔見之。 」又謂人曰:「晦叔為相,吾輩可以言仕矣。 」後安石得志,意其必助己,而數用公議,列其過失,以故交情不終。 于講說尤精,語約而理盡。 司馬光曰:「每聞晦叔講,便覺己語為煩。 」其為名流所敬如此。 第48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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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4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