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幾,同修起居注,改知諫院。 張商英為中書檢正,遺亶手帖,示以子婿所為文。 亶具以白,雲商英為宰屬而干請言路,坐責監江陵稅。 始,亶以商英薦得用;及是,反陷之。 進知雜御史、判司農寺,超拜給事中、權直學士院。 逾月,為御史中丞。 舉劾多私,氣焰熏灼,見者側目,獨憚王安禮。 亶在翰林,受廚錢越法,三省以聞,事下大理。 初,亶言尚書省凡奏鈔法當置籍,錄其事目。 今違法不錄,既案奏,乃謾以發放歷為錄目之籍,亶以為大臣欺罔。 而尚書省取台中受事籍驗之,亦無錄目,亶遽雜他文書送省,於是執政復發其欺。 大理鞫廚錢事,謂亶為誤。 法官吳外厚駁之,御史楊畏言亶所受文籍具在,無不承之理。 帝曰:「亶自盜為臓,情輕而法重;詐為錄目,情重而法輕。 身為執法,而詐妄若是,安可置也!」命追兩秩勒停。 亶比歲起獄,好以疑似排抵士大夫,雖坐微罪廢斥,然遠近稱快。 十餘年,始復通直郎。 崇寧初,知南康軍。 辰溪蠻叛,蔡京使知荊南,以開邊功,由直龍圖閣進待制,明年,卒,贈直學士。 蹇周輔,字磻翁,成都雙流人。 少與范鎮、何郯為布衣交。 年未冠,試大廷,不第。 鎮、郯既貴達,周輔始特奏名,再舉進士,知宜賓、石門二縣,通判安肅軍,為御史台推直官。 善於訊鞫,鈎索微隱,皆用智得情。 嘗有詔獄,事連掖庭掌寶侍史,它司累月不能決,乃命周輔。 度不可追逮,奏請以要辭示主者詰服之,時以為知體。 及治李逢獄竟,台臣雜治無異辭,神宗稱其能,擢開封府推官,出為淮南轉運副使。 盜廖恩聚黨閩中,多害兵吏,改使福建,護諸將以討之,恩遂降。 元豐初,循唐制,歸百司獄于大理寺,選為少卿,遷三司度支副使。 先是,湖南例食淮鹽,周輔始請運廣鹽數百萬石,分鬻郴、全、道州;又以淮鹽增配潭、衡諸郡,湘中民愁困,法既行,遂領于度支。 以集賢殿修撰為河北都轉運使,進寶文閣待制,召為戶部侍郎、知開封府,事多不決。 授中書舍人,不拜,改刑部侍郎。 元祐初,言者暴其立江西、福建鹽法,掊克欺誕,負公擾民,罷知和州。 徙廬州。 卒,年六十六。 周輔強學,善屬文,神宗嘗命作《答高麗書》,屢稱善。 為吏深文刻核,故老而獲戾。 子序辰。 序辰字授之,登第後數年,以泗州推官主管廣西常平。 周輔方使閩,上言父子並祗命遠方,家無所托,蘄改一近地。 乃易京西,旋提舉江西常平,繼父行鹽法。 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右司諫。 哲宗立,改司封員外郎。 周輔得罪,以序辰成其惡,降簽書廬州判官。 起知楚州,提點江東刑獄。 紹聖中,遷左司員外郎,進起居郎、中書舍人、同修國史。 疏言:「朝廷前日正司馬光等奸惡,明其罪罰,以告中外。 惟變亂典刑,改廢法度,訕讟宗廟,睥睨兩宮,觀事考言,實狀彰著,然蹤跡深秘,包藏禍心,相去八年之間,蓋已不可究質。 其章疏案牘,散在有司,若不匯緝而藏之,歲久必致淪棄。 願悉討奸臣所言行,選官編類,入為一帙,置之一府,以示天下後世大戒。 」遂命序辰及徐鐸編類。 由是縉紳之禍,無一得脫者。 遷禮部尚書,與安惇看詳訴理事。 以奉使遼國無狀,黜知黃州。 閲四月,除龍圖閣待制、知揚州。 徽宗立,中書言序辰類元祐章牘,傅致語言,指為謗訕。 詔與惇併除名勒停,放歸田裡。 蔡京為相,復拜刑部、禮部侍郎,為翰林學士,進承旨。 有言其在先帝遏密中以音樂自娛者,黜知汝州。 二年,徙蘇州。 坐縱部民盜鑄錢,謫單州團練副使、江州安置。 又坐守蘇時以天寧節同其父忌日,輒于前一日設宴,及節日不張樂,移永州。 會赦,復官中奉大夫,遂卒。 序辰亦有文,善傅會,深文刻核,似其父雲。 徐鐸字振文,興化莆田人。 熙寧進士第一,簽書鎮東軍判官,紹聖末,以給事中直學士院。 蹇序辰建議編類元祐諸臣章牘事狀,詔鐸同主之。 凡一時施行文書,攈拾附著,纖悉不遺。 遷禮部侍郎。 鐸雖雲封駁,而是時凡給事中不肯書讀者,輒命代行之。 貢院獲舉人挾書,開封尹蔣之奇將以徒定罪,鐸爭不可,之奇為從輕比。 既上省,章惇怒,罰府吏,舉人竟坐刑,鐸不復敢有言,眾傳以為笑。 後議除御史中丞,或摭此事以為無所執持,乃止。 徽宗立,以龍圖閣待制知青州。 御史中丞豐稷論鐸編類事狀,率視章惇好惡為輕重,存歿名臣,橫罹竄斥,序辰既放歸田裡,鐸之罪不在其下。 詔落職知湖州。 崇寧中,拜禮部尚書。 方議廟制,鐸請增為九室。 議者疑已祧之主不可復祔、鐸言:「唐之獻祖、中宗、代宗與本朝之僖祖,皆嘗祧而復,今宜存宣祖于當祧,復翼祖于已祧,禮無不稱。 」從之。 進吏部尚書,卒。 論曰:「士學不為己,而俯仰隨時,如挈皋居井上,求其立朝不撓,不可得已。 常秩在嘉祐、治平時,三辭羔雁之聘,若能隱居以求其志者。 及王安石用事,一召即至,容容歷年,曾無一嘉謨,而竊顯位。 至定之黨附,亶之凶德,宜為世所指名。 綰及周輔二家,父子並同惡相濟,而序辰與鐸編類事狀,流毒元祐名臣,忠義之士,為之一空,馴致靖康之禍,可勝嘆哉。 王廣淵,字才叔,大名成安人。 慶歷中,上曾祖《明家集》,詔官其後,廣淵推與弟廣廉,而以進士為大理法直官、編排中書文字。 裁定祖宗禦書十捲,仁宗喜之,以知舒州,留不行。 英宗居藩邸,廣淵因見昵,獻所為文,及即位,除直集賢院。 諫官司馬光言:「漢衛綰不從太子飲,故景帝待之厚。 周張美私以公錢給世宗,故世宗薄之。 廣淵交結奔競,世無與比,當仁宗之世,私自托于陛下,豈忠臣哉?今當治其罪,而更賞之,何以厲人臣之節?」帝不聽,用為群牧、三司戶部判官,從容謂曰:「朕于《洪範》得高明沉潛之義,剛內以自強,柔外以應物,人君之體,無出於是。 卿為朕書之於欽明殿屏,以備觀省,非特開元《無逸圖》也。 」加直龍圖閣。 帝有疾,中外憂疑,不能寢食,帝自為詔諭之曰:「朕疾少間矣。 」廣淵宣言于眾。 神宗立,言者劾其漏泄禁中語,出知齊州,改京東轉運使,得于內省傳達章奏。 曾公亮、王安石持不可,乃止。 廣淵以方春農事興而民苦乏,兼併之家得以乘急要利,乞留本道錢帛五十萬,貸之貧民,歲可獲息二十五萬,從之。 其事與青苗錢法合,安石始以為可用,召至京師。 御史中丞呂公著摭其舊惡,還故官。 程顥、李常又論其抑配掊克,迎朝廷旨意以困百姓。 會河北轉運使劉庠不散青苗錢奏適至,安石曰:「廣淵力主新法而遭劾,劉庠故壞新法而不問,舉事如此,安得人無向背?」故顥與常言不行。 徙使河東,擢寶文閣待制、知慶州。 宣撫使興師入夏境,檄慶會兵。 方授甲,卒長吳逵以眾亂,廣淵亟召五營兵禦之。 逵率二千人斬關出,廣淵遣部將姚兕、林廣追擊,降其眾。 柔遠三都戍卒欲應賊,不果,廣淵陽勞之,使還戍,潛遣兵間道邀襲,盡戮之。 猶以盜發所部,削兩秩。 二年,進龍圖閣直學士、知渭州。 第4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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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46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