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真宗不豫,寇準議皇太子總軍國事,迪贊其策,丁謂以為不便,曰:「即日上體平,朝廷何以處此?」迪曰:「太子監國,非古制邪?」力爭不已。 於是皇太子于資善堂聽常事,他皆聽旨。 準既貶,謂浸擅權用事,至除吏不以聞。 迪憤然語同列曰:「迪起布衣至宰相,有以報國,死猶不恨,安能附權幸為自安計邪!」自此不協。 時議二府皆進秩兼東宮官,迪以為不可。 謂又欲引林特為樞密副使,而遷迪中書侍郎兼尚書左丞。 故事,宰相無為左丞者。 既而帝禦長春殿,內出制書置榻前,謂輔臣曰:「此卿等兼東宮官制書也。 」迪進曰:「東宮官屬不當增置,臣不敢受此命。 宰相丁謂罔上弄權,私林特、錢惟演而嫉寇準。 特子殺人,事寢不治,準無罪罷斥,惟演姻家使預政,曹利用、馮拯相為朋黨。 臣願與謂俱罷,付御史台劾正。 」帝怒,留制不下,左遷迪戶部侍郎。 謂再對,傳口詔入中書復視事,出迪知鄆州。 仁宗即位,太后預政,貶準雷州,以迪朋黨傅會,貶衡州團練副使。 謂使人迫之,或諷謂曰:「迪若貶死,公如士論何?」謂曰:「異日諸生記事,不過曰‘天下惜之’而已。 謂敗,起為秘書監、知舒州,歷江寧府、兗州、青州,復兵部侍郎、知河南府。 來朝京師,時太后垂簾,語迪曰:「卿向不欲吾預國事,殆過矣。 今日吾保養天子至此,卿以為何如?」迪對曰:「臣受先帝厚恩,今日見天子明聖,臣不知皇太后盛德,乃至于此。 」太后亦喜。 以尚書左丞知河陽,遷工部尚書。 太后崩,召為資政殿學士、判尚書都省。 未幾,復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景祐中,范諷得罪,迪坐姻黨,罷為刑部尚書,知亳州,改相州。 既而為資政殿大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留京師。 迪素惡呂夷簡,因奏夷簡私交荊王元儼,嘗為補門下僧惠清為守闕鑒義。 夷簡請辨,詔訊之,乃迪在中書所行事,夷簡以齋祠不預。 降太常卿、知密州。 復刑部尚書、知徐州。 迪奏所部鄰兗州,欲行縣因祠岳為上祈年、禱皇子。 仁宗語輔臣曰:「大臣當為百姓訪疾苦,祈禱非迪所宜,其毋令往。 」久之,改戶部尚書、知兗州,復拜資政殿大學士。 元昊攻延州,武事久弛,守將或為他名以避兵。 迪願守邊,詔不許,然甚壯其意。 除彰信軍節度使、知天雄軍,徙青州。 踰年,之本鎮。 請老,以太子太傅致仕,歸濮州。 後其子柬之為侍御史知雜事,奉迪來京師。 帝數遣使問勞,欲召見,以疾辭。 薨,年七十七。 贈司空、侍中,謚文定。 帝篆其墓碑曰「遺直之碑」,又改所葬鄧侯鄉曰遺直鄉。 子柬之、肅之、承之、及之,孫孝壽、孝基、孝稱。 柬之字公明,曉國朝典故。 獻文,召試,賜進士出身,為館閣校勘、宣化軍使。 境上有廢河故道,官收行者稅,謂之「干渡錢」,奏除之。 進直集賢院、判吏部南曹、開封府推官、鹽鐵判官,歷知邢漢廬州、鳳翔府,京東、陝西轉運使,擢侍御史知雜事。 柬之自少受知于寇準,至是論準保護之功。 仁宗惻然,即賜其碑曰「旌忠」。 拜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 建言補蔭之門太廣,遂詔裁定,自二府而下,通三歲減入仕者一千人。 知荊南、河陽、澶州,改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司御史台。 英宗即位,富弼薦其學行,複舊職,兼侍讀。 帝勞之曰:「卿通議耆儒,方咨訪以輔不逮,豈止經術而已。 」帝頗欲肅正宮省,柬之諫曰:「陛下,長君也,立自宗藩,眾方觀望,願曲為容覆。 」賜潁王生日禮物,故事,王拜賜竟,即退。 帝諭王令留柬之食,冀其從容也。 王即位未幾,柬之請老,自工部尚書拜太子少保致仕。 舊無閣門謝辭式,特賜對延和,命之坐,仍置宴資善堂,遣使諭之曰:「以先帝梓宮在殯,朕不得為詩。 」令講讀官皆賦詩,勸勞甚渥,又敕王珪敘其事。 柬之出都門,即幅巾白衣以見客。 再遷少師。 熙寧六年,卒,年七十八。 有李受者,字益之,長沙之瀏陽人也。 仕于治平中,至右諫議大夫、天章閣待制兼侍讀。 屢以老乞骸骨,不聽。 神宗立,進給事中、龍圖閣直學士。 復言:「臣在先帝時,年已七十,不敢竊祿以自安。 今又加數年,筋力憊矣,惟陛下哀之。 」於是拜刑部侍郎致仕,賜宴賦詩及序,如柬之禮。 相去數月,故時稱「二李」。 卒年八十,贈工部尚書。 肅之字公儀,迪弟子也。 以迪蔭,監大名府軍資庫。 大河溢,府檄修冠氏堤,工就弗擾,民悅之,請為宰。 邑多盜,時出害人。 肅之令比戶置鼓,有盜,輒擊鼓,遠近皆應,盜為之衰止。 為禦河催綱。 橫隴之決,使者檄護金堤,滿歲無河患。 通判澶州。 契丹泛使將過郡,而樓堞壞圮,肅之謂郡守曰:「吾州為景德破敵之地,當示雄疆,今保障若是,且奈何?」遂鳩工構城屋,凡千區。 已而中貴人銜命來視,規置一新,驚賞嗟異,聞之朝。 擢知德州,提點開封府界內縣鎮,夔路、湖南刑獄。 儂蠻暴嶺外,肅之親捍諸境,會蔣偕失利,亟率兵往躡于臨賀,賊引去。 狄青、孫沔交薦之,徙湖北轉運使。 辰陽彭仕羲叛,討平之,猶以過左遷,知齊州。 改江東、兩浙、河北轉運使,進度支副使、江淮發運使。 神宗初即位,諒祚寇大順城。 肅之入奏,帝訪以西夏事,奏對稱旨。 以為右諫議大夫、知慶州;數日,徙瀛州。 大雨地震,官舍民廬推陷。 肅之出入泥潦中,結草囷以儲庾粟之暴露者,為茇舍以居民,啟廩振給,嚴儆盜竊,一以軍法從事。 天子聞而嘉之,遣使勞賜。 遷天章閣待制、知開封府,出知定州。 還,遷三司使,又出為永興軍、青、齊二州。 元豐二年,復知開封,為樞密都承旨,加龍圖閣直學士、知鄆州。 四年,提舉太極觀。 卒,年八十二。 肅之內行修飭,母喪,廬墓三年,不入城郭。 季弟承之,生而孤,鞠育誨道,至于成人,遂相繼為侍從。 帝稱其一門忠孝雲。 承之字奉世,性嚴重,有忠節。 從兄柬之將仕以官,辭不受,而中進士第,調明州司法參軍。 郡守任情骫法,人莫敢忤,承之獨毅然力爭之。 守怒曰:「曹掾敢如是邪?」承之曰:「事始至,公自為之則已,既下有司,則當循三尺之法矣。 」守憚其言。 嘗建免役議,王安石見而稱之。 熙寧初,以為條例司檢詳文字,得召見。 神宗語執政曰:「承之言制置司事甚詳,非他人所及也。 」改京官。 他日,謂之曰:「朕即位以來,不輕與人改秩,今以命汝,異恩也。 」 檢正中書刑房,察訪淮浙常平、農田水利、差役事,還奏《役書》二十篇,加集賢校理。 又察訪陝西,時郡縣昧于奉法,斂羨餘過制。 承之曰:「是豈朝廷意邪?」悉裁正其數。 遷集賢殿修撰,擢寶文閣待制,為同群牧使,糾察在京刑獄兼樞密都承旨,出知延州,入權三司使。 蔡確治相州獄,多引朝士,皆望風自折服。 承之為帝言其險詖之狀,帝意始悟,趣使詰竟。 遷龍圖閣直學士,懇辭,乞授兄肅之,曰:「臣少鞠于兄,且兄為待制十年矣。 」帝曰:「卿兄弟孝友,足厲風俗。 肅之亦當遷也。 」即並命焉。 第38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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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3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