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稹,字表微。 其先單父人,後徙宣城。 為人誠質寬厚,少好學。 吳太府卿田霖退居郡中,名有風鑒,故以女妻稹。 擢進士第,歷平定軍判官、台州推官。 改大理寺丞、知崑山縣,通判楚州。 遷殿中丞、知通州。 召還,同判宗正寺,樞密直學士李浚薦為監察御史,再遷侍御史、判登聞鼓院、開封府判官,徙三司開拆、憑由司。 帝祀汾陰,為留守推官。 遷尚書兵部員外郎、益州路轉運使,真宗諭曰:「蜀遠而數亂,其利害朕所欲聞。 卿至,悉條上之,祗附常奏,毋著姓名。 」稹至,數言部中事,至一日章數上。 蒲江縣捕劫盜不得,反逮系平民,楚掠誣服。 稹適行部,意其冤,馳入縣獄,問得狀,悉縱之。 遷工部郎中。 召為侍御史知雜事、同判吏部流內銓,糾察在京刑獄。 慎從吉知開封府,其子鈞、鋭受賕,事連錢惟演。 稹與王曾白其奸狀,從吉坐免,惟演亦罷去。 改三司鹽鐵副使,擢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知益州。 度支市錦六千匹,召工計歲織裁千餘匹,止以歲所織數上供。 久之,或言稹不達民情,喜尊大,降知同州,徙鳳翔、京兆府,三遷工部侍郎,復糾察在京刑獄。 加樞密直學士、知并州,代還,遷刑部侍郎。 天聖八年,擢樞密副使,遷吏部侍郎。 時,權出宮掖,稹厚結劉美人家婢,以故致位政府。 命未出,人馳告稹,稹問曰:「東頭?西頭?」蓋意在中書也。 聞者皆以為笑。 章獻太后崩,罷為尚書左丞、知河中府,遷禮部尚書。 既病,乞骸骨,拜太子少傅致仕。 卒,贈太子太保,謚僖質。 任布,字應之,河南人。 後唐宰相圜四世孫也。 力學,家貧,嘗從人借書以讀。 進士及第,補安肅軍判官,輒刺問虜中事,上疏請飭邊備,仍奏河北利害。 後契丹至澶淵,真宗識其名,特改大理寺丞、知安陽縣。 通判嘉州,還,知開封府司錄事,通判大名府。 初置提點刑獄,選布領荊湖南路。 入權三司鹽鐵判官,判度支勾院。 京城東南有泉湧出,為築祥源觀,男女徒跣奔走瞻拜。 布論之曰:「明朝不宜以神怪衒愚俗。 」遂忤宰相意。 又與徐奭、麻溫其試開封府進士,而奭潛發封卷視之。 降監鄧州稅,徙知宿州。 時越州守闕,寇準曰:「越州有職分田,歲入且厚,今爭者頗眾,非廉士莫可予。 」乃徙布越州。 有祖訟其孫者「醉酒詈我」,已而悔,日哭于庭曰:「我老無子,賴此孫以為命也。 」布聞之,貸其死,上書自劾,朝廷亦不之責。 寇準貶,布亦徙建州,累遷尚書職方員外郎。 丁謂既逐,稍用為白波發運使。 歲余,判三司開拆司,出為梓州路轉運使。 富順監鹽井,歲久鹵薄而課存,主者至破產,或鬻子孫不能償。 布奏除之。 遷祠部郎中、權戶部判官,擢江、淮制置發運使。 前使者多聚山海珍異之物以餉權要,布一切罷去。 召為三司度支副使,奉使契丹。 還,加直史館、知荊南。 為鹽鐵副使,命管伴契丹使。 歷兵部、刑部郎中,拜右諫議大夫、知真定府。 或欲省河北兵,布言:「契丹、西夏方窺伺中國,備未可弛也。 」築甬道屬滹沱河,跨絶泥潦。 徙滑州,改天雄軍。 遷給事中、集賢院學士、知許州。 未幾,為龍圖閣直學士,徙澶州。 黃德和誣劉平降賊,欲收平家,布力言平非降賊者。 復徙真定,又徙河南府,未至,召為樞密副使。 布純約自守,及秉政,無所建明。 子遜嘗上書,詆大臣及布皆為不才,御史魚周詢因奏疏曰「布不才,其子能知之。 」乃以尚書工部侍郎罷知河陽。 議者以周詢引遜語逐其父,為不知體。 改蔡州,授太子少保致仕,進少傅。 皇祐間,詔陪祀明堂,稱疾不赴。 賜一子進士出身,遷少師。 始,布歸洛中,作五知堂,謂知恩、知道、知命、知足、知幸也。 卒,贈太子太傅,謚恭惠。 子達,性亦恬遠,尚釋氏學,歷官為司封郎中。 高若訥,字敏之,本并州榆次人,徙家衛州。 進士及第,補彰德軍節度推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再遷太常博士、知商河縣。 縣有職分田,而牛與種皆假於民,若訥獨廢不耕。 御史知雜楊偕薦為監察御史裡行,遷尚書主客員外郎、殿中侍御史裡行。 改左司諫、同管勾國子監,遷起居舍人、知諫院。 時范仲淹坐言事奪職知睦州,余靖、尹洙論救仲淹,相繼貶斥。 歐陽修乃移書責若訥曰:「仲淹剛正,通古今,班行中無比。 以非辜逐,君為諫官不能辨,猶以面目見士大夫,出入朝廷,是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耶!今而後,決知足下非君子。 」若訥忿,以其書奏,貶修夷陵令。 未幾,加直史館,以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 王蒙正知蔡州,若訥言:「蒙正起裨販,因緣戚裡得官。 向徙郴州,物論猶不平,今予之大州,可乎?」詔寢其命。 大慶殿設祈福道場,若訥奏曰:「大慶殿非行禮不禦,非法服不坐,國之路寢也,豈可聚老、釋為瀆慢?」閻文應為入內都知,若訥言其肆橫不法,請出之,遂出文應為相州兵馬鈐轄。 又奏三公坐而論道,今二府對才數刻,何以盡萬幾?宜賜坐從容,如唐延英故事。 擢天章閣待制、知永興軍,留判吏部流內銓,出為河東路都轉運使。 召還,兼侍讀、權判尚書刑部。 丁母憂,始許行服,給實奉終喪。 服除,加龍圖閣直學士、史館修撰,以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 時宰相賈昌朝與參知政事吳育數爭事上前。 明年春,大旱,帝問所以然者,若訥曰:「陰陽不和,責在宰相。 《洪範》,大臣不肅,則雨不時若。 」於是昌朝及育皆罷,若訥遂代育為樞密副使。 王則據貝州,討之,逾月未下。 或議招降,若訥言:「河朔重兵所積,今釋不討,後且啟亂階。 」及破城,知州張得一送御史台劾治,有臣賊狀。 朝廷議貸死,若訥謂:「守臣不死,自當誅,況為賊屈?」得一遂棄市。 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為樞密使。 凡內降恩,若訥多覆奏不行。 入內都知王守忠欲得節度使,固執為不可。 若訥畏惕少過,而前騶驅路人輒至死,御史奏彈之。 皇祐五年,罷為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尚書左丞、同群牧制置使、判尚書都省,止命舍人草詞。 卒,贈右仆射,謚文莊。 若訥強學善記,自秦、漢以來諸傳記無不該通,尤喜申、韓、管子之書,頗明歷學。 因母病,遂兼通醫書,雖國醫皆屈伏。 張仲景《傷寒論訣》、孫思邈《方書》及《外台秘要》久不傳,悉考校訛謬行之,世始知有是書。 名醫多出衛州,皆本高氏學焉。 皇祐中,詔累黍定尺以制鐘律,爭論連年不決。 若訥以漢貨泉度一寸,依《隋書》定尺十五種上之。 並損益祠祭服器,悉施用。 有集二十捲。 孫沔,字元規,越州會稽人。 中進士第,補趙州司理參軍。 跌蕩自放,不守士節,然材猛過人。 後以秘書丞為監察御史裡行。 景祐元年,禮院奏用冬至日冊後,沔奏:「喪未祥禫而行嘉禮,非制也。 」同安縣尉李安世上書指切朝政,被劾,沔奏:「加罪安世,恐杜天下言者,請勿治。 」黜知衡山縣。 道上書言時事,再貶永州監酒。 移通判潭州、知處州。 復為監察御史,再知楚州。 所在皆著能跡。 召為左正言,論事益有直名。 遷尚書工部員外郎,提舉兩浙刑獄,遂以起居舍人為陝西轉運使。 第29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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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2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