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水又言:「邊部用兵,唯視太白與月為進退者,誠以太白者將軍也,星辰者廷尉也。 合則有戰,不合則無戰;合于東則主勝,合于西則客勝。 陛下能用臣言以謹邊備,則邊部不召而自來矣。 太祖臨禦十七年間,未嘗生事疆埸,而敵人往往遣使乞和者,以其任用得人而備禦有方也。 陛下苟思兵者兇器,戰者危事,而不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則守在四夷,而常獲靜勝,此備禦之上策也。 」 未幾,出知天雄軍兼兵馬部署。 時言事者請城綏州,屯兵積穀以備黨項。 邊城互言利害,前後遣使數輩按視,不能決。 時已大發丁夫,將興其役,詔若水自大名馳往視之。 若水上言:「綏州頃為內地,民賦登集,尚須旁郡轉餉。 自賜地趙保忠以來,人戶凋殘,若復城之,即須增戍。 芻糧之給,全仰河東。 其地隔越黃河、鐵碣二山,無定河在其城下,緩急用兵,輸送艱阻。 且其地險,若未葺未完,邊寇奔沖,難於固守。 況城邑焚燬,片瓦不存,所過山林,材木匱乏。 城之甚勞,未見其利。 」復詣闕面陳其事,上嘉納之,遂罷役。 初,若水率眾過河,分佈軍伍,咸有節制,深為戍將推服。 上謂左右曰:「若水,儒臣中知兵者也。 」是秋,又遣巡撫陝西緣邊諸郡,令便宜制置邊事。 還拜鄧州觀察使、並代經略使、知并州事。 六年春,因疾灸兩足,創潰出血數斗,自是體貌羸鼛,手詔慰勞之,俾歸京師。 數月,始赴朝謁,因與僚友會食僧舍,假寢而卒,年四十四。 贈戶部尚書,賜其母白金五百兩。 子延年甫七歲,錄為太常奉禮郎。 若水美風神,有器識,能斷大事,事繼母以孝聞。 雅善談論,尤輕財好施。 所至推誠待物,委任僚佐,總其綱領,無不稱治。 汲引後進,推賢重士,襟度豁如也。 精術數,知年壽不永,故懇避權位。 其死也,士君子尤惜之。 有集二十捲。 兄若愚,比部員外郎。 從弟若沖,大中祥符中,調河陽令。 有仆酗酒,杖之百數。 仆挾刀夜潛室中,斷其臂,若沖大呼;又害其幼子。 詔磔仆于其門。 真宗念若水母老,遣使存問,賜緡、綿、羊、酒;且賜若沖帛三十端,補孟州別駕。 延年後以獻文賜進士出身,歷太常博士、集賢校理。 蘇易簡,字太簡,梓州銅山人。 父協舉蜀進士,歸宋,累任州縣,以易簡居翰林,任開封縣兵曹參軍,俄遷光祿寺丞,卒,特贈秘書丞。 易簡少聰悟好學,風度奇秀,才思敏贍。 太平興國五年,年逾弱冠,舉進士。 太宗方留心儒術,貢士皆臨軒覆試。 易簡所試三千餘言立就,奏上,覽之稱賞,擢冠甲科。 解褐將作監丞,通判升州,遷左贊善大夫。 八年,以右拾遺知制誥。 雍熙初,以郊祀恩進秩祠部員外郎。 二年,與賈黃中同知貢舉。 有詔,凡親屬就舉者,籍名別試。 易簡妻弟崔范,匿父喪充貢,奏名在上第;又王千里者,水部員外郎孚之子,協為孚門生,千里預薦。 上聞,坐范及千里罪。 易簡緣是罷知制誥,以本官奉朝請。 未幾,復知制誥。 三年,充翰林學士。 初,易簡充貢,宋白掌貢部,至是裁七年。 易簡幼時隨父河南,賈黃中來使,嘗教之屬辭;及是,悉為同列。 易簡連知貢舉,陳堯叟、孫何並甲廷試。 淳化元年,丁外艱。 二年,同知京朝官考課,遷中書舍人,充承旨。 先是,曲宴將相,翰林學士皆預坐,梁迥啟太祖罷之;又皇帝禦丹鳳樓,翰林承旨侍從升樓西南隅,禮亦廢。 至是,易簡請之,皆複舊制。 易簡續唐李肇《翰林志》二卷以獻,帝賜詩以嘉之。 帝嘗以輕綃飛白大書「玉堂之署」四字,令易簡榜于廳額。 易簡會韓伾、畢士安、李至等往觀。 上聞,遣中使賜宴甚盛,至等各賦詩紀其事,宰相李昉等亦作詩頌美之。 他日,易簡直禁中,以水試欹器。 上密聞之,因晚朝,問曰:「卿所玩得非欹器耶?」易簡曰:「然,江南徐邈所作也。 」命取試之。 易簡奏曰:「臣聞日中則昃,月滿則虧,器盈則覆,物盛則衰。 願陛下持盈守成,慎終如始,以固丕基,則天下幸甚。 」 會郊祀,充禮儀使。 先是,扈蒙建議以宣祖升配。 易簡引唐故事,請以宣祖、太祖同配。 從之。 知審官院,言初任京朝官,未嘗歷州縣,不得擬知州、通判。 詔可。 改知審刑院,俄掌吏部選,遷給事中、參知政事。 時趙昌言亦參知政事,與易簡不協,至忿爭上前,上皆優容之。 未幾,昌言出使劍南,中路命改知鳳翔府。 明年,易簡亦以禮部侍郎出知鄧州,移陳州。 至道二年,卒,年三十九,贈禮部尚書。 易簡外雖坦率,中有城府。 由知制誥入為學士,年未滿三十。 屬文初不達體要,及掌誥命,頗自刻勵。 在翰林八年,眷遇夐絶倫等。 李沆後入,在易簡下,先參知政事,故以易簡為承旨,錫賚均焉。 太宗遵舊制,且欲稔其名望而後正台輔,易簡以親老急於進用,因亟言時政闕失,遂參大政。 蜀人何光逢,易簡之執友也,嘗任縣令,坐賂削籍,流寓京師。 會易簡典貢部,光逢代人充試以取貲,易簡于稠人中屏出之。 光逢遂造謗書,斥言朝廷事,且譏易簡。 易簡得其書以聞,逮捕光逢,獄具,坐棄市。 易簡以殺光逢非其意,居常怏怏。 母薛氏以殺父執切責之,易簡泣曰:「不渭及此易簡罪也。 」及易簡參知政事,召薛氏入禁中,賜冠帔,命坐,問曰:「何以教子成此令器?」對曰:「幼則束以禮讓,長則教以詩書。 」上顧左右曰:「真孟母也。 」 易簡性嗜酒,初入翰林,謝日飲已微醉,餘日多沉湎。 上嘗戒約深切,且草書《勸酒》二章以賜,令對其母讀之。 自是每入直,不敢飲。 及卒,上曰:「易簡果以酒死,可惜也。 」易簡常居雅善筆札,尤善談笑,旁通釋典,所著《文房四譜》、《續翰林志》及《文集》二十捲,藏於秘閣。 三子,曰宿、曰壽、曰耆,大中祥符間,皆祿之以官雲。 郭贄,字仲儀,開封襄邑人。 乾德中,舉進士,中首薦。 太宗尹京,因事藩邸。 太平興國初,擢為著作佐郎、右贊善大夫。 俄兼皇子侍講,賜緋魚。 太宗至東宮,出《戒子篇》命贄註解,且令委曲講說,以喻諸王。 三年,與劉兼、張洎、王克正同知貢舉,遷右補闕,與宋白並拜中書舍人,賜金紫。 五年,復與程羽、侯陟、宋白同知貢舉。 置京朝官差遣院,凡將命出入、受代歸闕官,悉考校勞績,銓量才品,命贄、洎、滕中正、雷德驤領之。 七年,以本官參知政事。 曹彬為弭德超所誣,贄極言救解,深為宰相趙普所重。 嘗因論事奏曰:「臣受不次之遇,誓以愚直上報。 」太宗曰:「愚直何益於事?」贄言:「雖然,猶勝奸邪。 」 無何,以入對宿酲未解,左遷秘書少監、知荊南府。 府俗尚淫祀,屬久旱,盛陳禱雨之具。 贄始至,命悉撤去,投之江,不數日大雨。 就加左諫議大夫,入為鹽鐵使。 時諸路積逋欠犯人,雖死猶系其子孫。 贄條陳其事,多所蠲貸。 籍田,超拜工部侍郎。 淳化中,知澶州,坐河決免所居官。 久之,起為給事中,復工部侍郎,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司。 真宗即位,拜刑部,出知天雄軍。 翌日,贄入對,懇辭。 上曰:「全魏之地,所寄尤重,卿宜亟去。 」入判太常寺、吏部流內銓,加集賢院學士、判院事。 知河南府,歸朝,獻詩自陳,進秩吏部,俄兼秘書監。 第21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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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2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