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之精,稟氣于乾,故堂上之樂,鐘必以金,磬必以玉。 《歷代樂儀》曰:「歌磬次歌鐘之西,以節登歌之句。 」即《周官》頌磬也,神考肇造玉磬,聖上紹述先志,而堂上之樂方備,非聖智兼全、金聲而玉振之者,安能與于天道哉?其圖金鐘玉磬以此。 《大晟》之制,天子親祀圓丘,則用景鐘為君圍,鎛鐘、特磬為臣圍,編鐘、編磬為民圍,非親祀則不用君圍。 漢津以謂:「宮架總攝四方之氣,故《大晟》之制,羽在上而以四方之禽,虡在下而以四方之獸,以象鳳儀、獸舞之狀。 龍簨崇牙,製作華煥。 」其圖宮架以此。 新樂肇興,法夏籥九成之數:文舞九成,終於垂衣拱手,無為而治;武舞九成,終於偃武修文,投戈講藝。 每成進退疾徐,抑揚顧揖,皆各象方今之勛烈。 文武八佾,左執籥,右秉翟。 蓋籥為聲之中,翟為文之華,秉中聲而昌文德。 武舞八佾,執干戈而進,以金鼓為節。 其圖二舞以此。 又列八音之器,金部有七:曰景鐘,曰鎛鐘,曰編鐘,曰金錞,曰金鐲,曰金鐃,曰金鐸。 其說以謂: 景鐘乃樂之祖,而非常用之樂也。 黃帝五鐘,一曰景鐘。 景,大也。 鐘,四方之聲,以象厥成。 惟功大者其鐘大,世莫識其義久矣。 其聲則黃鐘之正,而律呂由是生焉。 平時弗考,風至則鳴,鎛鐘形聲宏大,各司其辰,以管攝四方之氣。 編鐘隨月用律,雜比成文,聲韻清越。 錞、鐲、鐃、鐸,古謂之四金。 鼓屬乎陽,金屬乎陰。 陽造始而為之倡,故以金鎛和鼓陽動而不知已,故以金鐲節鼓。 陽之用事,有時而終,故以金鐃止鼓。 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天之道也,故以金鐸通鼓。 金乃《兌》音,《兌》為口舌,故金之屬皆象之。 石部有二:曰特磬,曰編磬。 其說以謂:「依我磬聲」,以石有一定之聲,眾樂依焉,則鐘磬未嘗不相須也。 往者,國朝祀天地、宗廟及大朝會,宮架內止設鎛鐘,惟後廟乃用特磬,若已升祔後廟,遂置而不用。 如此,則金石之聲小大不侔。 《大晟》之制,金石並用,以諧陰陽。 漢津之法,以聲為主,必用泗濱之石,故《禹貢》必曰「浮磬」者,遠土而近於水,取之實難。 昔奉常所用,乃以白石為之,其聲沉下,製作簡質,理宜改造焉。 絲部有五:曰一絃琴,曰三絃琴,曰五絃琴,曰七絃琴,曰九絃琴,曰瑟。 其說以謂:漢津誦其師之說曰:「古者,聖人作五等之琴,琴主陽,一、三、五、七、九,生成之數也。 師延拊一弦之琴,昔人作三絃琴,蓋陽之數成於三。 伏羲作琴有五弦,神農氏為琴七弦,琴書以九弦象九星。 五等之琴,額長二寸四分,以象二十四氣;岳闊三分,以象三才;岳內取聲三尺六寸,以象期三百六十日:龍齗及折勢四分,以象四時:共長三尺九寸一分,成於三,極于九。 九者,究也,複變而為一之義也。 《大晟》之瑟長七尺二寸,陰爻之數二十有四,極三才之陰數而七十有二,以象一歲之候。 既罷箏、築、阮,絲聲稍下,乃增瑟之數為六十有四,則八八之數法乎陰,琴之數則九十有九而法乎陽。 」 竹部有三:曰長笛,曰篪,曰簫。 其說以謂:笛以一管而兼律呂,眾樂由焉。 三竅成籥,三才之和寓焉。 六竅為笛,六律之聲備焉。 篪之制,采竹竅厚均者,用兩節,開六孔,以備十二律之聲,則篪之樂生於律。 樂始於律而成於簫。 律準鳳鳴,以一管為一聲。 簫集眾律,編而為器:參差其管,以象鳳翼,簫然清亮,以象鳳鳴。 匏部有六:曰竽笙,曰巢笙,曰和笙,曰閏余匏,曰九星匏,曰七星匏。 其說以謂:列其管為簫,聚其管為笙。 鳳凰于飛,簫則象之;鳳凰戾止,笙則象之。 故內皆用簧,皆施匏于下。 前古以三十六簧為竽,十九簧為巢,十三簧為和,皆用十九數,而以管之長短、聲之大小為別。 八音之中,匏音廢絶久矣。 後世以木代匏,乃更其制,下皆用匏,而並造十三簧者,以象閏余。 十者,土之成數;三者,木之生數,木得土而能生也。 九簧者,以象九星。 物得陽而生,九者,陽數之極也。 七簧者,以象七星。 笙之形若鳥斂翼,鳥,火禽,火數七也。 土部有一:曰塤。 其說以謂:釋《詩》者以塤、篪異器而同聲,然八音孰不同聲,必以塤、篪為況?嘗博詢其旨,蓋八音取聲相同者,惟塤、篪為然。 塤、篪皆六孔而以五竅取聲。 十二律始於黃鐘,終於應鐘。 二者,其竅盡合則為黃鐘,其竅盡開則為應鐘,余樂不然。 故惟塤、篪相應。 革部十有二:曰晉鼓,曰建鼓,曰鞀鼓,曰雷鼓,曰雷鞀,曰靈鼓,曰靈鞀,曰路鼓,曰路鞀,曰雅鼓,曰相鼓,曰搏拊。 其說以謂:凡言樂者,必曰鐘鼓,蓋鐘為秋分之音而屬陰,鼓為春分之音而屬陽。 金奏待鼓而後進者,雷發聲而後群物皆鳴也;鼓復用金以節樂者,雷收聲而後蟄蟲坯戶也。 《周官》以晉鼓鼓金奏,陽為陰唱也。 建鼓,少昊氏所造,以節眾樂。 夏加四足,謂之足鼓;商貫之以柱,謂之楹鼓;周縣而擊之,謂之縣鼓。 鞀者,鼓之兆也。 天子錫諸侯樂,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以鞀將之。 柷先眾樂,鞀則先鼓而已。 以雷鼓鼓天神,因天聲以祀天也;以靈鼓鼓社祭,以天為神,則地為靈也;以路鼓鼓鬼享,人道之大也。 以舞者迅疾,以雅節之,故曰雅鼓。 相所以輔相于樂,今用節舞者之步,故曰相鼓。 登歌今奏擊拊,以革為之,實之以糠,升歌之鼓節也。 木部有二:曰柷,曰吾攵。 其說以謂:柷之作樂。 吾攵之止樂,漢津嘗問于李良,良曰:「聖人製作之旨,皆在《易》中。 《易》曰:‘《震》,起也。 《艮》,止也。 ’柷、吾攵之義,如斯而已。 柷以木為底,下實而上虛。 《震》一陽在二陰之下,象其卦之形也。 擊其中,聲出虛,為眾樂倡。 《震》為雷,雷出地奮,為春分之音,故為眾樂之倡,而外飾以山林物生之狀。 《艮》位寅,為虎,虎伏則以象止樂。 背有二十七刻,三九陽數之窮。 戛之以笙,裂而為十,古或用十寸,或裂而為十二,陰數。 十二者,二六之數,陽窮而以陰止之。 」 又有度、量、權、衡四法,候氣、運律、教樂、運譜四議,與律歷、運氣或相表裡,甚精微矣,茲獨采其言樂事顯明者。 幾為書二十捲。 說者以謂蔡京使昺為緣飾之,以佈告天下雲。 政和二年,賜貢士聞喜宴于闢雍,仍用雅樂,罷瓊林苑宴。 兵部侍郎劉煥言:「州郡歲貢士,例有宴設,名曰‘鹿鳴’,乞于斯時許用雅樂,易去倡優淫哇之聲。 」八月,太常言:「宗廟、太社、太稷併為大祠,今太社、太稷登歌而不設宮架樂舞,獨為未備,請迎神、送神、詣罍洗、歸複位、奉俎、退文舞、迎武舞、亞終獻、望燎樂曲,並用宮架樂,設于北墉之北。 」詔皆從之。 三年四月,議禮局上親祠登歌之制大朝會同 : 金鐘一,在東;玉磬一,在西:俱北向。 柷一,在金鐘北,稍西;敔一,在玉磬北,稍東。 搏拊二:一在柷北,一在吾攵北,東西相向。 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絃琴各一,瑟四,在金鐘之南,西上;玉磬之南亦如之,東上。 又于午階之東太廟則于泰階之東,宗祀則于東階之西,大朝會則于丹墀香案之東 ,設笛二、篪一、巢笙二、和笙三,為一列,西上大朝會,和笙在笛南 。 塤一,在笛南大朝會在篪南 第39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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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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