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刻,《周禮》,挈壺氏主挈壺水以為漏,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所以視漏刻之盈縮,辨昏旦之短長。 自秦、漢至五代,典其事者,雖立法不同,而皆本於《周禮》。 惟後漢、隋、五代著于史志,其法甚詳,而歷載既久,傳用漸差。 國朝復挈壺之職,專司辰刻,署置於文德殿門內之東偏,設鼓樓、鐘樓于殿庭之左右。 其制有銅壺、水稱、渴烏、漏箭、時牌、契之屬:壺以貯水,烏以引注,稱以平其漏,箭以識其刻,牌以告時于晝,牌有七,自卯至酉用之,制以牙,刻字填金。 契以發鼓于夜,契有二:一曰放鼓。 二曰止鼓制以木,刻字于上。 常以卯正後一刻為禁門開鑰之節,盈八刻後以為辰時,每時皆然,以至于酉。 每一時,直官進牌奏時正,鷄人引唱,擊鼓一十五聲,惟午正擊鼓一百五十聲。 至昏夜鷄唱,放鼓契出,發鼓、擊鐘一百聲,然後下漏。 每夜分為五更,更分為五點,更以擊鼓為節,點以擊鐘為節。 每更初皆鷄唱,轉點即移水稱,以至五更二點,止鼓契出,凡放鼓契出,禁門外擊鼓,然後衙鼓作,止鼓契出亦然,而更鼓止焉。 五點擊鐘一百聲。 鷄唱、擊鼓,是謂攢點,至八刻後為卯時正,四時皆用此法。 禁鐘又別有更點在長春殿門之外,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祥源觀及宗廟陵寢亦皆置焉,而更以鼓為節,點以鉦為節。 大中祥符三年,春官正韓顯符上《銅渾儀法要》,其中有二十四氣晝夜進退、日出沒刻數立成之法,合于宋朝歷象,今取其氣節之初,載之於左: 殿前報時鷄唱,唐朝舊有詞,朱梁以來,因而廢棄,止唱和音。 景德四年,司天監請復用舊詞,遂詔兩制詳定,付之習唱。 每大禮、禦殿、登樓、入閣、內宴、晝改時、夜改更則用之,常時改刻、改點則不用。 五更五點後發鼓曰: 朝光發,萬戶開,群臣謁。 平旦寅,朝辨色,泰時昕。 日出卯,瑞露晞,祥光繞。 食時辰,登六樂,薦八珍。 禺中巳,少陽時,大繩紀。 日南午,天下明,萬物睹。 日昳未,飛夕陽,清晚氣。 晡時申,聽朝暇,湛凝神。 日入酉,群動息,嚴扃守。 初夜發鼓曰: 日欲暮,魚鑰下,龍韜布。 甲夜己,設鈎陳,備蘭錡。 乙夜庚,杓位易,太階平。 丙夜辛,清鶴唳,夢良臣。 丁夜壬,丹禁靜,漏更深。 戊夜癸,曉奏聞,求衣始。 端拱中,翰林天文鄭昭晏上言:「唐貞觀二年三月朔,日有食之,前志不書分數、宿度、分野、虧初復末時刻。 臣以《乾元歷》法推之,得其歲戊子,其朔戊申,日所食五分,一分在未出時前,四分出後,其時出在寅六刻,虧在三刻,食甚在八刻,復在卯四刻,當降婁九度。 」又言:「按曆書雲,凡欲取驗將來,必在考之既往。 謹按《春秋》交食及漢氏以來五星守犯,以新曆及唐《麟德》、《開元》二歷覆驗三十事,以究其疏密。 」 日食: 《春秋》,魯僖公十二年春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其年五月庚午朔,去交入食限誤為三也。 文公元年春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其年三月癸巳朔,去交入食限誤為二也。 文公十五年夏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是月泛交分入食限前。 漢元光元年七月癸未晦,日有食之。 今按曆法,當以癸未為八月朔,蓋日食朔、月食望,自為常理,今雲晦日食者,蓋司歷之失也。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 辛酉亦當為九月朔,又失之。 五星守犯: 後漢永元五年七月壬午,歲星犯軒轅大星。 《麟德》星五度。 《開元》張五度。 《乾元》張八度。 元初三年七月甲寅,歲星入輿鬼。 《麟德》井二十九度。 《開元》鬼一度。 《乾元》柳五度。 後魏大延二年八月丁亥,歲星入鬼。 《麟德》井二十八度。 《開元》鬼二度。 《乾元》柳三度。 正始二年六月己未,歲星犯昴。 《麟德》昴二度。 《開元》昴三度。 《乾元》昴四度。 宋大明三年五月戊辰,歲星犯東井鉞。 《麟德》參四度。 《開元》參六度。 《乾元》井初度。 後漢永和四年七月壬午,熒惑入南鬥,犯第三星。 《麟德》箕七度。 《開元》鬥一度。 《乾元》斗十二度。 魏嘉平三年十月癸未,熒惑犯亢南星。 《麟德》角六度。 《開元》亢五度。 《乾元》亢三度。 晉永和七年五月乙未,熒惑犯軒轅大星。 《麟德》星七度。 《開元》張二度。 《乾元》張二度。 後魏太常二年五月癸巳,熒惑犯右執法。 《麟德》翼六度。 《開元》翼十二度。 《乾元》翼十三度。 陳天嘉四年八月甲午,熒惑犯軒轅大星。 《麟德》張二度。 《開元》張五度。 《乾元》張四度。 後漢延光三年九月壬寅,鎮星犯左執法。 《麟德》翼十九度。 《開元》軫二度。 《乾元》翼五度。 晉永和十年正月癸酉,鎮星掩鉞星。 《麟德》參六度。 《開元》參七度。 《乾元》井三度。 後魏神瑞二年三月己卯,鎮星再犯輿鬼積屍。 《麟德》井二十八度。 《開元》井三十度。 《乾元》柳初度。 齊永明九年七月庚戌,鎮星逆在泣星東北。 《麟德》危二度。 《開元》虛九度。 《乾元》危四度。 陳永定三年六月庚子,鎮星入參。 《麟德》參七度。 《開元》參八度。 《乾元》井二度。 後漢永初四年六月癸酉,太白入鬼。 《麟德》參五度。 《開元》井三十度。 《乾元》鬼初度。 延光三年二月辛未,太白入昴。 《麟德》晨伏。 《開元》昴六度。 《乾元》昴一度。 魏黃初三年閏六月丁丑,太白晨伏。 《麟德》丁亥晨伏,後十日。 《開元》同,丁丑晨伏。 《乾元》十月置閏,七月丁丑晨伏。 晉咸康七年四月己丑,太白入輿鬼。 《麟德》柳三度。 《開元》鬼一度。 《乾元》柳一度。 晉永和十一年九月己未,太白犯天江。 《麟德》尾四度。 《開元》尾九度。 《乾元》尾十二度。 漢太始二年七月辛亥,辰星夕見。 《麟德》伏末見。 《開元》夕見軫九度。 《乾元》夕見軫九度。 後漢元初五年五月庚午,辰星犯輿鬼。 《麟德》井二十七度。 《開元》井二十八度。 《乾元》井二十九度。 漢安二年五月丁亥,辰星犯輿鬼。 《麟德》夕見井二十二度。 《開元》夕見鬼二度。 《乾元》夕見鬼一度。 晉隆安三年五月辛未,辰星犯軒轅大星。 《麟德》夕見星五度。 《開元》夕見星三度。 《乾元》夕見星五度。 後魏太和十五年六月丙子,辰星隨太白於西方。 《麟德》張二度。 《開元》星五度。 《乾元》張初度。 端拱二年四月己未,翰林祗候張玭夜直禁中,太宗手詔曰:「覽《乾元歷》細行,此夕熒惑當退軫宿乃順行,今止到角宿即順行,得非歷差否?」奏曰:「今夕一鼓,占熒惑在軫末、角初,順行也。 據曆法,今月甲寅至軫十六度,乙卯順行,驗天差二度。 臣占熒惑明潤軌道,兼前歲逆出太微垣,按曆法差疾者八日,此皆上天祐德之應,非曆法之可測也。 」至道元年,昭晏又上言:「承詔考驗司天監丞王睿雍熙四年所上歷,以十八事按驗,所得者六,所失者十二。 」太宗嘉之,謂宰相曰:「昭晏歷術用功,考驗否臧,昭然無隱。 」由是賜昭晏金紫,令兼知歷算。 二年,屯田員外郎呂奉天上言: 第27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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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第2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