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寒 《坎》九二 侯《屯》外 大夫 《謙》 卿 《睽》 大寒 《坎》六三 公《升》 闢 《臨》 侯 《小過》內 立春 《坎》六四 侯《小過》外大夫 《蒙》 卿 《益》 雨水 《坎》九五 公《漸》 闢 《泰》 侯 《需》內 驚蟄 《坎》上六 侯《需》外 大夫 《隨》 卿 《晉》 春分 《震》初九 公《解》 闢 《大壯》 侯 《豫》內 清明 《震》六二 侯《豫》外 大夫 《訟》 卿 《蠱》 穀雨 《震》六三 公《革》 闢 《夬》 侯 《旅》內 立夏 《震》九四 侯《旅》外 大夫 《師》 卿 《比》 小滿 《震》六五 公《小畜》 闢 《乾》 侯 《大有》內 芒種 《震》上六 侯《大有》外大夫 《家人》 卿 《井》 夏至 《離》初九 公《咸》 闢 《姤》 侯 《鼎》內 小暑 《離》六二 侯《鼎》外 大夫 《豐》 卿 《渙》 大暑 《離》九三 公《履》 闢 《遁》 侯 《恆》內 立秋 《離》九四 侯《恆》外 大夫 《節》 卿 《同人》 處暑 《離》六五 公《損》 闢 《否》 侯 《巽》內 白露 《離》上九 侯《巽》外 大夫 《萃》 卿 《大畜》 秋分 《兌》初九 公《賁》 闢 《觀》 侯 《歸妹》內 寒露 《兌》九二 侯《歸妹》外大夫 《無妄》 卿 《明夷》 霜降 《兌》六三 公《困》 闢 《剝》 侯 《艮》內 立冬 《兌》九四 侯《艮》外 大夫 《既濟》 卿 《噬嗑》 小雪 《兌》九五 公《大過》 闢 《坤》 侯 《未濟》內 大雪 《兌》上六 侯《未濟》外大夫 《蹇》 卿 《頤》 ◎七十二候 各置中節,即初候也。 以候策累加之,即次候也。 ◎六十四卦 置中氣,即公卦也。 以卦策累加之,即次卦也。 置侯卦,以外策加之,即外卦也。 ◎五行用事 置四立之節而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用事之初也。 置四季之節,各以維策加之,即土用事也。 ◎沒日 中節分五千六百二十六秒六十五已上者,用減統法,為有沒分。 通氣策以乘之,氣盈而一,滿統法為日;用加其氣而命之,即所求沒日也。 ◎滅日 常朔分朔虛已下者,為滅分。 以朔率乘之,朔虛而一,盈統法為日;用加其朔而命之,即所求滅日也。 右樸所撰《欽天歷經》四篇。 《舊史》亡其《步發斂》一篇,而在者三篇,簡略不完,不足為法。 樸歷世既罕傳,予嘗問于著作佐郎劉羲候叟,羲叟為予求得其本經,然後樸之歷大備。 羲叟好學知書史,尤通於星曆,嘗謂予曰:「前世造歷者,其法不同而多差。 至唐一行始以天地之中數作《大衍歷》,最為精密。 後世善治歷者,皆用其法,惟寫分擬數而已。 至樸亦能自為一家。 樸之曆法,總日躔差為盈縮二歷,分月離為遲疾二百四十八限,以考衰殺之漸,以審朓朒,而朔望正矣。 校赤道九限,更其率數,以步黃道,使日躔有常度;分黃道八節,辨其內外,以揆九道,使月行如循環,而二曜協矣。 觀天勢之升降,察軌道之斜正,以制食差,而交會密矣。 測岳台之中晷,以辨二至之日夜,而軌漏實矣。 推星行之逆順、伏留,使舒亟有漸,而五緯齊矣。 然不能宏深簡易,而徑急是取。 至其所長,雖聖人出不能廢也。 」羲叟之言蓋如此,覽者得以考焉。 ********司天考第二 昔孔子作《春秋》而天人備。 予述本紀,書人而不書天,予何敢異於聖人哉!其文雖異,其意一也。 自堯、舜、三代以來,莫不稱天以舉事,孔子刪《詩》、《書》不去也。 蓋聖人不絶天於人,亦不以天參人。 絶天於人則天道廢,以天參人則人事惑,故常存而不究也。 《春秋》雖書日食、星變之類,孔子未嘗道其所以然者,故其弟子之徒,莫得有所述于後世也。 然則天果與於人乎?果不與乎?曰:天,吾不知,質諸聖人之言可也。 《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此聖人極論天人之際,最詳而明者也。 其于天地鬼神,以不可知為言,其可知者人而已。 夫日中則昃,盛衰必復。 天,吾不知,吾見其虧益於物者矣。 草木之成者,變而衰落之;物之下者,進而流行之。 地,吾不知,吾見其變流於物者矣。 人之貪滿者多禍,其守約者多福。 鬼神,吾不知,吾見人之禍福者矣。 天地鬼神,不可知其心,則因其著於物者以測之。 故據其跡之可見者以為言,曰虧益,曰變流,曰害福。 若人則可知者,故直言其情曰好惡。 其知與不知,異辭也,參而會之,與人無以異也。 其果與於人乎,不與於人乎,則所不知也。 以其不可知,故常尊而遠之;以其與人無所異也,則修吾人事而已。 人事者,天意也。 《書》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未有人心悅于下而天意怒于上者,未有人理逆于下而天道順于上者。 然則王者君天下,子生民,布德行政,以順人心,是之謂奉天。 至于三辰五星常動而不息,不能無盈縮差忒之變,而占之有中有不中,不可以為常者,有司之事也。 本紀所述人君行事詳矣,其興亡治亂可以見。 至于三辰五星逆順變見,有司之所占者,故以其官志之,以備司天之所考。 嗚呼,聖人既沒,而異端起。 自秦、漢以來,學者惑于災異矣,天文五行之說,不勝其繁也。 予之所述,不得不異乎《春秋》也,考者可以知焉。 開平二年夏四月辛丑,熒惑犯上將。 甲寅,地震。 四年十二月庚午,月有食之。 乾化元年春正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五月,客星犯帝坐。 二年正月丙申,熒惑犯房第二星。 戊申,月犯心大星。 四月甲寅,月掩心大星。 壬申,彗出於張;甲戌,彗出靈台。 第11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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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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