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宗儒,字秉文,邓州穰人。 八代祖彤,后魏徵南将军。 父骅,字云卿,少嗜学,履尚清鲠。 开元中,擢进士第,补太子正字,调雷泽、河东丞。 采访使韦陟器之,表置其府。 又为陈留采访使郭纳支使。 安禄山陷陈留,骅没于贼。 时江西观察使韦儇族妹坐其夫为畿官不供贼,没为婢。 骅哀之,以钱赎韦,厚为资给。 贼平,访近属归之,时人高其义。 骅以尝陷贼,贬晋江尉。 久之,召拜左补阙,迁累尚书比部员外郎。 建中初,迁秘书少监。 敦交友行义,不以夷险慁操。 少与殷寅、颜真卿、柳芳、陆据、萧颖士、李华、邵轸善,时为语曰「殷颜柳陆,李萧邵赵」,谓能全其交也。 骅位省郎,衣食窭乏,俸单寡,诸子至徒步,人为咨美。 泾原兵反,骅窜山谷,病死,赠华州刺史。 宗儒第进士,授校书郎,判入等,补陆浑主簿。 数月,拜右拾遗、翰林学士。 时,父骅迁秘书少监,德宗欲宠其门,使一日并命。 再迁司勋员外郎。 贞元六年,领考功事。 自至德后考绩失实,内外悉考中上,殿最混淆,至宗儒,黜陟详当,无所回惮。 右司郎中独孤良器、殿中侍御史杜伦以过黜考,左丞裴郁、御史中丞卢佋降考中中,凡入中上者,才五十人。 帝闻善之,进考功郎中。 累迁给事中。 十二年,以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赐服金紫。 居二岁,罢为太子右庶子,屏居慎静,奉朝请而已。 迁吏部侍郎,召见,劳曰:「知卿杜门六年,故有此拜,曩与先臣并命,尚念之邪?」宗儒俯伏流涕。 元和初,检校礼部尚书,充东都留守。 三迁至检校吏部、荆南节度使,散冗食戍二千人。 历山南西道、河中二镇,拜御史大夫,改吏部尚书。 穆宗立,诏先朝所召贤良方正,委有司试。 宗儒建言:「应制而来者,当天子临问。 试有司,非国旧典,请罢之。 」诏可。 俄检校右仆射,守太常卿。 太常有《五方师子乐》,非大朝会不作。 帝嗜声色,宦官领教坊者,乃移书取之。 宗儒不敢违,以诉宰相。 宰相以事专有司,不应关白。 以懦不职,罢为太子少师。 太和初,进太子太傅。 文宗召访政理,对曰:「尧、舜之化,慈俭而已,愿陛下守之。 」帝纳其言。 六年,授司空,致仕。 卒,年八十七,册赠司徒,谥曰昭。 宗儒以文学历将相,位任崇剧,然无仪矩,以治生琐碎失名。 窦易直,字宗玄,京兆始平人。 擢明经,补校书郎。 十年不应辟,以判入等,为蓝田尉。 累迁吏部郎中。 元和六年,进御史中丞。 繇陕虢观察使,入为京兆尹。 万年尉韩晤坐赇,易直令官属按之,得赃三十万,宪宗疑未尽,诏穷治,至三百万,贬易直为金州刺史。 久之,起为宣歙、浙西观察使。 长庆二年,李昪以汴州叛,易直欲出库财赏军,或谓给与无名,必且生患,乃止。 时江、淮旱,漕物淹积不能前,军士闻易直向言,其部将王国清指漕货激众谋乱。 易直知之,械国清送狱,其党数千群欢入狱,篡取之,欲大剽。 易直登楼令曰:「能诛乱者,一级赏千万!」众喜,反缚为乱者三百馀人,易直悉斩之。 入为户部侍郎,判度支。 四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转门下侍郎,封晋阳郡公。 即让度支,置其俸三月,有诏停判。 文宗立,检校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为山南东道节度使。 入为左仆射、判太常卿事。 顷之,检校司空,为凤翔节度。 以疾还京师。 卒,赠司徒,谥曰恭惠。 易直以公洁自喜,方执政,未尝引用亲党。 初,元和中,郑馀庆议,仆射上仪,不与隔品官亢礼,易直为中丞,奏驳之。 及为仆射,乃自用隔品致恭,为时鄙笑。 子紃,仕至渭南尉、集贤校理。 妻父王涯被祸,宦官知易直子,得不死,贬循州司户参军。 赞曰:关播举李元平守汝州,贼缚而臣之。 宰相不知人,果可败国,德宗不以是责宰相,几丧天下。 晋懦弛苟安,滋欲以恩信倾贼,迂暗之人,乌可语功名会哉! 列传第七十七 张姜武李宋 张镒,字季权,一字公度,国子祭酒后胤五世孙也。 父齐丘,朔方节度使、东都留守。 镒以廕授左卫兵曹参军 ,郭子仪表为元帅府判官,迁累殿中侍御史。 乾元初,华原令卢枞以公事谯责邑人齐令诜。 令诜,宦人也,衔之,构枞罪。 镒按验当免官,有司承风以死论。 镒不直之,乃白其母曰:「今理枞,枞免死而镒坐贬。 嘿则负官,贬则为太夫人忧,敢问所安?」母曰:「儿无累于道,吾所安也。 」遂执正其罪,枞得流,镒贬抚州司户参军。 徙晋陵令。 江西观察使张镐表为判官,迁屯田、右司二员外郎。 居母丧,以孝闻。 不妄交游,特与杨绾、崔祐甫善。 大历初,出为濠州刺史,政条清简,延经术士讲教生徒。 比去,州升明经者四十人。 李灵耀反于汴,镒团阅乡兵严守御,有诏褒美,擢侍御史,兼缘淮镇守使。 以最迁寿州刺史。 历江西、河中观察使。 不阅旬,改汴滑节度使,以病固辞,诏留私第。 建中二年,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明年,以两河用兵,诏省薄御膳及皇太子食物,镒因奏减堂餐钱及百官禀奉三分一,以助用度。 时黜陟使裴伯言荐潞州处士田佐时,诏除右拾遗、集贤院直学士。 镒以为礼轻,恐士不劝,复诏州县吏以绢百匹、粟百石就家致聘,佐时卒不至。 郭子仪婿太仆卿赵纵为奴告,下御史劾治,而奴留内侍省。 镒奏言:「贞观时有奴告其主谋反者,太宗曰:‘谋反理不独成,尚当有他人论之,岂藉奴告耶?’乃著令:奴告主者斩。 由是贱不得干贵,下不得凌上,教本既修,悖乱不萌。 顷者,长安令李济以奴得罪,万年令霍晏因婢坐谴。 舆台下类,主反畏之,悖慢成风,渐不可长。 建中元年五月辛卯诏书:奴婢告主,非谋叛者,同自首法,并准律论。 由是狱诉衰息。 今纵事非叛逆,而奴留禁中,独下纵狱,情所不厌。 且将帅功孰大于子仪,冢土仅乾,两婿前已得罪,纵复继之,不数月斥其三婿。 假令纵实犯法,事不缘奴,尚宜录勋念亡,以从荡宥,况为奴所诉耶?陛下方贵武臣以讨贼,彼虽见宠一时,不能忘怀于异日也。 」帝纳之,贬纵循州司马,杖奴死。 镒召子仪家僮数百,暴示奴尸。 第56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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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56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