稹長慶末因編刪其文稿,《自敘》曰: 劉歆云:制不可削。 予以為有可得而削之者,貢謀猷,持嗜欲,君有之則譽歸於上,臣專之則譽歸於下。 苟而存之,其攘也,非道也。 經制度,明利害,區邪正,辨嫌惑,存之則事分著,去之則是非冺。 苟而削之,其過也,非道也。 元和初,章武皇帝新即位,臣下未有以言刮視聽者。 予時始以對詔在拾遺中供奉,由是獻《教本書》、《諫職》、《論事》等表十數通,仍為裴度、李正辭、韋熏訟所言當,而宰相曲道上語。 上頗悟,召見問狀。 宰相大惡之,不一月,出為河南尉。 後累歲,補御史,使東川。 謹以元和赦書,劾節度使嚴礪籍涂山甫等八十八家,過賦梓、遂之民數百萬。 朝廷異之,奪七刺史料,悉以所籍歸於人。 會潘孟陽代礪為節度使,貪過礪,且有所承迎,雖不敢盡廢詔,因命當得所籍者皆入資。 資過其稱,榷薪盜賦無不為,仍為礪密狀不當得醜謚。 予自東川還,朋礪者潛切齒矣。 無何,分蒞東都台。 天子久不在都,都下多不法者。 百司皆牢獄,有裁接吏械人逾歲而台府不得而知之者,予因飛奏絶百司專禁錮。 河南尉判官,予劾之,忤宰相旨。 監徐使死於軍,徐帥郵傳其柩,柩至洛,其下歐詬主郵吏,予命吏徙柩于外,不得復乘傳。 浙西觀察使封杖決安吉令至死;河南尹誣奏書生尹太階請死之;飛龍使誘趙寔家逃奴為養子;田季安盜娶洛陽衣冠女;汴州沒入死商錢且千萬;滑州賦於民以千,授於人以八百;朝廷饋東師,主計者誤命牛車四千三百乘飛芻越太行。 類是數十事,或移或奏,皆主之。 貞元已來,不慣用文法,內外寵臣皆喑嗚。 會河南尹房式詐諼事發,奏攝之。 前所喑嗚者叫噪。 宰相素以劾叛官事相銜,乘是黜予江陵掾。 後十年,始為膳部員外郎。 穆宗初,宰相更相用事,丞相段公一日獨得對,因請亟用兵部郎中薛存慶、考功員外郎牛僧孺,予亦在請中,上然之。 不十數日次用為給、舍,他忿恨者日夜構飛語,予懼罪,比上書自明。 上憐之,三召與語。 語及兵賦洎西北邊事,因命經紀之。 是後書奏及進見,皆言天下事,外間不知,多臆度。 陛下益憐其不漏禁中語,召入禁林,且欲亟用為宰相。 是時裴度在太原,亦有宰相望,巧者謀欲俱廢之,乃以予所無構于裴。 裴奏至,驗之皆失實。 上以裴方握兵,不欲校曲直,出予為工部侍郎,而相裴之期亦衰矣。 不累月,上盡得所構者,雖不能暴揚之,遂果初意,卒用予與裴俱為宰相。 復有購狂民告予借客刺裴者,鞫之復無狀,而裴與予以故俱罷免。 始元和十五年八月得見上,至是未二歲,僭忝恩寵,無是之速者;遭罹謗咎,亦無是之甚者。 是以心腹腎腸,糜費于扶衛危亡之不暇,又惡暇經紀陛下之所付哉!然而造次顛沛之中,前後列上兵賦邊防之狀,可得而存者一百一十五。 苟而削之,是傷先帝之器使也。 至于陳暢辨謗之章,去之則無以自明於朋友矣。 其餘郡縣之奏請,賀慶之禮,因亦附於件目。 始《教本書》,至于為人雜奏,二十有七軸,凡二百二十有七奏。 終歿吾世,貽之子孫式,所以明經制之難行,而銷毀之易至也。 其自敘如此,欲知其作者之意,備于此篇。 稹文友與白居易最善。 後進之士,最重龐嚴,言其文體類己,保薦之。 龐嚴者,壽春人。 父景昭。 嚴元和中登進士第,長慶元年應制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策入三等,冠制科之首。 是月,拜左拾遺。 聰敏絶人,文章峭麗。 翰林學士元稹、李紳頗知之。 明年二月,召入翰林為學士。 轉左補闕,再遷駕部郎中、知制誥。 嚴與右拾遺蔣防俱為稹、紳保薦,至諫官內職。 四年,昭愍即位,李紳為宰相李逢吉所排,貶端州司馬。 嚴坐累,出為江州刺史。 給事中于敖素與嚴善,制既下,敖封還,時人凜然相顧曰:「于給事犯宰相怒而為知己,不亦危乎!」及覆製出,乃知敖駁制書貶嚴太輕,中外無不嗤誚,以為口實。 初李紳謫官,朝官皆賀逢吉,唯右拾遺吳思不賀。 逢吉怒,改為殿中侍御史,充入蕃告哀使。 嚴復入為庫部郎中。 太和二年二月,上試制舉人,命嚴與左散騎常侍馮宿、太常少卿賈餗為試官,以裴休為甲等制科之首。 有應直言極諫舉人劉蕡,條對激切,凡數千言。 不中選,人咸以為屈。 其所對策,大行于時,登科者有請以身名授蕡者。 嚴再遷太常少卿。 五年,權知京兆尹,以強幹不避權豪稱,然無士君子之檢操,貪勢嗜利。 因醉而卒。 白居易,字樂天,太原人。 北齊五兵尚書建之仍孫。 建生士通,皇朝利州都督。 士通生志善,尚衣奉禦。 志善生溫,檢校都官郎中。 溫生鍠,歷酸棗、鞏二縣令。 鍠生季庚,建中初為彭城令。 時李正己據河南十餘州叛。 正己宗人洧為徐州刺史,季庚說洧以彭門歸國,因授朝散大夫、大理少卿、徐州別駕,賜緋魚袋,兼徐泗觀察判官。 歷衢州、襄州別駕。 自鍠至季庚,世敦儒業,皆以明經出身。 季庚生居易。 初,建立功于高齊,賜田于韓城,子孫家焉,遂移籍同州。 至溫徙于下邽,今為下邽人焉。 居易幼聰慧絶人,襟懷宏放。 年十五六時,袖文一編,投著作郎吳人顧況。 況能文,而性浮薄,後進文章無可意者。 覽居易文,不覺迎門禮遇,曰:「吾謂斯文遂絶,復得吾子矣。 」 貞元十四年,始以進士就試,禮部侍郎高郢擢升甲科,吏部判入等,授秘書省校書郎。 元和元年四月,憲宗策試制舉人,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策入第四等,授盩厔縣慰、集賢校理。 居易文辭富艷,尤精於詩筆。 自讎校至結綬畿甸,所著歌詩數十百篇,皆意存諷賦,箴時之病,補政之缺。 而士君子多之,而往往流聞禁中。 章武皇帝納諫思理,渴聞讜言,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為學士。 三年五月,拜左拾遺。 居易自以逢好文之主,非次拔擢,欲以生平所貯,仰酬恩造。 拜命之日,獻疏言事曰: 第33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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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3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