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十二月,為尚書左仆射。 時宰臣常袞專政,以晏久掌銓衡,時議平允,兼司儲蓄,職舉功深,慮公望日崇,上心有屬。 竊忌之,乃奏晏朝廷舊德,宜為百吏師長,外示崇重,內實去其權。 及奏上,以晏使務方理,代其任者難其人,使務、知三銓並如故。 李靈曜之亂也,河南節帥所據,多不奉法令,徵賦亦隨之;州縣雖益減,晏以羨餘相補,人不加賦,所入仍舊,議者稱其能。 自諸道巡院距京師,重價募疾足,置遞相望,四方物價之上下,雖極遠不四五日知,故食貨之重輕,盡權在掌握,朝廷獲美利而天下無甚貴甚賤之憂,得其術矣。 凡所任使,多收後進有干能者。 其所總領,務乎急促,趨利者化之,遂以成風。 當時權勢,或以親戚為托,晏亦應之,俸給之多少,命官之遲速,必如其志,然未嘗得親職事。 其所領要務,必一時之選,故晏沒後二十餘年,韓洄、元琇、裴腆、包佶、盧征、李衡繼掌財賦,皆晏故吏。 其部吏居數千里之外,奉教令如在目前,雖寢興宴語,而無欺紿,四方動靜,莫不先知,事有可賀者,必先上章奏。 江淮茶、橘,晏與本道觀察使各歲貢之,皆欲其先至。 有土之官,或封山斷道,禁前發者,晏厚以財力致之,常先他司,由是甚不為籓鎮所便。 晏理家以儉約稱,而重交敦舊,頗以財貨遺天下名土,故人多稱之。 善訓諸子,咸有學藝。 任事十餘年,權勢之重,鄰于宰相,要官重職,頗出其門。 既有材力,視事敏速,乘機無滯,然多任數,挾權貴,固恩澤,有口者必利啖之。 當大曆時,事貴因循,軍國之用,皆仰于晏,未嘗檢轄。 德宗嗣位,言事者稱轉運可罷多矣。 初,楊炎為吏部侍郎,晏為尚書,各恃權使氣,兩不相得。 炎坐元載貶,晏快之,昌言于朝。 及炎入相,追怒前事,且以晏與元載隙憾,時人言載之得罪,晏有力焉。 炎將為載復仇,又時人風言代宗寵獨孤妃而又愛其子韓王迥,晏密啟請立獨孤為皇后。 炎因對易攵流涕奏言:「賴祖宗福祐,先皇與陛下不為賊臣所間。 不然,劉晏、黎干之輩,搖動社稷,凶謀果矣。 今干以伏罪,晏猶領權,臣為宰相,不能正持此事,罪當萬死。 」崔祐甫奏言:「此事曖昧,陛下以廓然大赦,不當究尋虛語。 」硃泚、崔寧又從傍與祐甫救解之,寧言頗切,炎大怒,故斥寧令出鎮鄜坊以摧挫之。 遂罷晏轉運等使,尋貶為忠州刺史。 炎欲誣構其罪,知庾準與晏素有隙,舉為荊南節度,以伺晏動靜。 準乃奏晏與硃泚書祈救解,言多怨望,炎又證成其事,上以為然。 是月庚午,晏已受誅,使回奏報,誣晏以忠州謀叛,下詔暴言其罪,時年六十六,天下冤之。 家屬徙嶺表,連累者數十人。 貞元五年,上悟,方錄晏子執經,授太常博士;少子宗經,秘書郎。 執經上請削官贈父,特追贈鄭州刺史。 第五琦,京兆長安人。 少孤,事兄華,敬順過人。 及長,有吏才,以富國強兵之術自任。 天寶初,事韋堅,堅敗貶官。 累至須江丞,時太守賀蘭進明甚重之。 會安祿山反,進明遷北海郡太守,奏琦為錄事參軍。 祿山已陷河間、信都等五郡,進明未有戰功,玄宗大怒,遣中使封刀促之,曰:「收地不得,即斬進明之首。 」進明惶懼,莫知所出,琦乃勸令厚以財帛募勇敢士,出奇力戰,遂收所陷之郡。 令琦奏事,至蜀中,琦得謁見,奏言:「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強弱在賦,賦之所出,江淮居多。 若假臣職任,使濟軍須,臣能使賞給之資,不勞聖慮。 」玄宗大喜,即日拜監察御史,勾當江淮租庸使。 尋拜殿中侍御史。 尋加山南等五道度支使,促辦應卒,事無違闕。 遷司金郎中、兼御史中丞,使如故。 於是創立鹽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鹽,官置吏出糶。 其舊業戶並浮人願為業者,免其雜徭,隷鹽鐵使,盜煮私市罪有差。 百姓除租庸外,無得橫賦,人不益稅而上用以饒。 遷戶部侍郎、兼御史丞,專判度支,領河南等道支度都勾當轉運租庸鹽鐵鑄錢、司農太府出納、山南東西江西淮南館驛等使。 乾元二年,以本官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初,琦以國用未足,幣重貨輕,乃請鑄乾元重寶錢,以一當十行用之。 及作相,又請更鑄重輪乾元錢,一當五十,與乾元錢及開元通寶錢三品並行。 既而谷價騰貴,餓殣死亡,枕藉道路,又盜鑄爭起,中外皆以琦變法之弊,封奏日聞。 乾元二年十月,貶忠州長史,既在道,有告琦受人黃金二百兩者,遣御史劉期光追按之。 琦對曰:二百兩金十三斤重,忝為宰相,不可自持。 若其付受有憑,即請準法科罪。 ”期光以為此是琦伏罪也,遽奏之,請除名,配流夷州,馳驛發遣,仍差綱領送至彼。 寶應初,起為朗州刺史,甚有能政,入遷太子賓客。 屬吐蕃寇陷京師,代宗幸陝,關內副元帥郭子儀請琦為糧料使、兼御史大夫,充關內元帥副使。 未幾,改京兆尹。 車駕克複,專判度支,兼諸道鑄錢鹽鐵轉運常平等使。 累封扶風郡公。 又加京兆尹,改戶部侍郎,判度支。 前後領財賦十餘年。 魚朝恩伏誅,琦坐與款狎,出為處州刺史,歷饒、湖二州。 入為太子賓客、東都留司。 上以其材,將復任用,召還京師,信宿而卒,年七十,贈太子少保。 子峰,峰婦鄭氏女,皆以孝著,旌表其門。 班宏,衛州汲人也。 祖思簡,春官員外郎。 父景倩,秘書監。 宏少舉進士,授右司禦冑曹,後為薛景先鳳翔掌書記,又為高適劍南觀察判官,累拜大理司直,攝監察御史。 時青城山有妖賊張安居以左道惑眾,事覺,多誣引大將,冀以緩死,宏驗理而速殺之,人心乃安。 既而郭英乂代適,以厭人望,奏署秘書郎,兼雒令,以疾免。 大曆三年,遷起居舍人,尋兼理匭使,四遷至給事中。 時李寶臣卒於其位,子惟岳匿喪求位,上遣宏使成德問疾,且喻之。 惟岳厚賂宏,皆不受,還報合旨,遷刑部侍郎,兼京官考使。 時右仆射崔寧考兵部侍郎劉乃上下,宏駁曰:「夷荒靖難,專在節制,尺籍伍符,不校省司。 夫上行宣美之名,則下開趨競之路;上行阿容,下必朋黨。 」因削去之。 乃知而謝曰:「乃雖不敏,敢掠一美以徼二罪乎?」尋除吏部侍郎,為汪蕃會盟使李揆之副。 第16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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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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