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炎初作相,鋭意為元載報仇,凡其枝黨無漏。 適會冑部人積冑官時服雜俸錢為臓者,炎命酷吏員深按其事,貶汀州司馬。 尋征為少府少監,除京兆少尹,以父名不拜,換國子司業。 遷湖南觀察都團練使,移江南西道。 前江西觀察使李兼罷省南昌軍千餘人,收其資糧,分為月進,冑至,奏其本末,罷之。 會荊南節度樊澤移鎮襄陽,宰相方議其人,上首命冑代澤,仍兼御史大夫。 冑簡儉恆一,時諸道節度觀察使競剝下厚斂,制奇錦異綾,以進奉為名。 又貴人宣命,必竭公藏以買其歡。 冑待之有節,皆不盈數金,常賦之外無橫斂,宴勞禮止三爵,未嘗酣樂。 時武臣多廝養畜賓介,微失則奏流死,冑以書生始,奏貶書記梁易從,君子薄其進退賓客不以禮,物議薄之。 貞元十九年十月卒,時年七十五,贈右仆射,謚曰成。 史臣曰:三獻軍謀臣節,克紹家風。 路嗣恭從微至著,執法簡廉。 環理兵勸農,獨彰善政。 漢衡誠慤奉職。 朝晟忠孝權謀。 澤威惠荊、襄。 叔明見危誓死,立政惠民。 冑抱義危行,守政奉公。 皆賢帥矣。 然嗣恭聚財,為功名之瑕玷;叔明聚財,致子孫之驕淫。 財之污人,誠可誡也。 贊曰:張、路、曲、崔、樊、楊、李、裴,守忠臣之道,皆賢帥之才。 列傳第七十三 ○劉晏 第五琦 班宏 王紹 李巽 劉晏,字士安,曹州南華人。 年七歲,舉神童,授秘書省正字。 累授夏縣令,有能名。 歷殿中侍御史,遷度支郎中、杭隴華三州刺史,尋遷河南尹。 時史朝義盜據東都,寄理長水。 入為京兆尹,頃之,加戶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判度支,委府事于司錄張群、杜亞,綜大體,議論號為稱職。 無何,為酷吏敬羽所構,貶通州刺史。 復入為京兆尹、戶部侍郎,判度支。 時顏真卿以文學正直出為利州刺史,晏舉真卿自代為戶部,乃加國子祭酒。 寶應二年,遷吏部尚書、平章事,領度支鹽鐵轉運租庸使。 坐與中官程元振交通,元振得罪,晏罷相,為太子賓客。 尋授御史大夫,領東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轉運租庸鹽鐵使如故。 時新承兵戈之後,中外艱食,京師米價鬥至一千,官廚無兼時之積,禁軍乏食,畿縣百姓乃挼穗以供之。 晏受命後,以轉運為己任,凡所經歷,必究利病之由。 至江淮,以書遺元載曰: 浮于淮、泗,達于汴,入于河,西循底柱、硤石、少華,楚帆越客,直抵建章、長樂,此安社稷之奇策也。 晏賓于東朝,猶有官謗,相公終始故舊,不信流言,賈誼復召宣室,弘羊重興功利,敢不悉力以答所知。 驅馬陝郊,見三門渠津遺蹟。 到河陰、鞏、洛,見宇文愷置梁公堰,分黃河水入通濟渠;大夫李傑新堤故事,飾像河廟,凜然如生。 涉滎郊、浚澤,遙瞻淮甸,步步探討,知昔人用心,則潭、衡、桂陽必多積穀,關輔汲汲,只緣兵糧。 漕引瀟、湘、洞庭,萬里幾日,淪波卦席,西指長安。 三秦之人,待此而飽;六軍之眾,待此而強。 天子無側席之憂,都人見泛舟之役;四方旅拒者可以破膽,三河流離者于茲請命。 相公匡戴明主,為富人侯,此今之切務,不可失也。 使仆湔洗瑕穢,率罄愚懦,當憑經義,請護河堤,冥勤在官,不辭水死。 然運之利病,各有四五焉。 晏自尹京入為計相,共五年矣。 京師三輔百姓,唯苦稅畝傷多,若使江、湖米來每年三二十萬,即頓減徭賦,歌舞皇澤,其利一也。 東都殘毀,百無一存。 若米運流通,則饑人皆附,村落邑厘,從此滋多。 受命之日引海陵之倉以食鞏、洛,是計之得者,其利二也。 諸將有在邊者,諸戎有侵敗王略者,或聞三江、五湖,貢輸紅粒,雲帆桂楫,輸納帝鄉,軍志曰:「先聲後實,可以震耀夷夏。 」其利三也。 自古帝王之盛,皆云書同文,車同軌,日月所照,莫不率俾。 今舟車既通,商賈往來,百貨雜集,航海梯山,聖神輝光,漸近貞觀、永徽之盛,其利四也。 所可疑者,函、陝凋殘,東周尤甚。 過宜陽、熊耳,至武牢、成皋,五百里中,編戶千餘而已。 居無尺椽,人無煙爨,蕭條淒慘,獸游鬼哭。 牛必羸角,輿必說輹,棧車輓漕,亦不易求。 今於無人之境,興此勞人之運,固難就矣,其病一也。 河、汴有初,不修則毀澱,故每年正月發近縣丁男,塞長茭,決沮淤,清明桃花已後,遠水自然安流,陽侯、宓妃,不復太息。 頃因寇難,總不掏拓,澤滅水,岸石崩,役夫需于沙,津吏旋于濘,千里洄上,罔水舟行,其病二也。 東垣、底柱,澠池、二陵,北河運處五六百里,戍卒久絶,縣吏空拳。 奪攘奸宄,窟穴囊橐。 夾河為藪,豺狼狺狺,舟行所經,寇亦能往,其病三也。 東自淮陰,西臨蒲阪,亙三千里,屯戍相望。 中軍皆鼎司元侯,賤卒儀同青紫,每雲食半菽,又云無挾纊,輓漕所至,船到便留,即非單車使折簡書所能制矣,其病四也。 惟小子畢其慮奔走之,惟中書詳其利病裁成之。 晏累年已來,事缺名毀,聖慈含育,特賜生全。 月餘家居,遽即臨遣,恩榮感切,思殞百身。 見一水不通,願荷鍤而先往;見一粒不運,願負米而先趨。 焦心苦形,期報明主,丹誠未克,漕引多虞,屏營中流,掩泣獻狀。 自此每歲運米數十萬石以濟關中。 又至德初,為國用不足,令第五琦于諸道榷鹽以助軍用,及晏代其任,法益精密,官無遺利。 初,歲入錢六十萬貫,季年所入逾十倍,而人無厭苦。 大曆末,通計一歲徵賦所入總一千二百萬貫,而鹽利且過半。 累遷吏部尚書。 大曆四年六月,與右仆射裴遵慶同赴本曹視事,敕尚食增置儲供,許內侍魚朝恩及宰臣已下常朝官咸詣省送上。 八年,知三銓選事。 十二年三月,誅宰臣元載,晏奉詔訊鞫。 晏以載居任樹黨,布于天下,不敢專斷,請他官共事。 敕御史大夫李涵、右散騎常侍蕭昕、兵部侍郎袁傪、禮部侍郎常袞、諫議大夫杜亞同推,載皆款伏。 初,晏承旨,門下侍郎、同平章事王縉亦處極法,晏謂涵等曰:重刑再覆,國之常典,況誅大臣,得不覆奏?又法有首從,二人同刑,亦宜重取進止。 ”涵等從命。 及晏等覆奏,代宗乃減縉罪從輕。 縉之生,晏平反之力也。 第1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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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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