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定令式,國家有租賦庸調之法。 開元中,玄宗修道德,以寬仁為理本,故不為版籍之書,人戶浸溢,堤防不禁。 丁口轉死,非舊名矣;田畝移換,非舊額矣;貧富升降,非舊第矣。 戶部徒以空文總其故書,蓋得非當時之實。 舊制,人丁戍邊者,蠲其租庸,六歲免歸。 玄宗方事夷狄,戍者多死不返,邊將怙寵而諱,不以死申,故其貫籍之名不除。 至天寶中,王鉷為戶口使,方務聚斂,以丁籍且存,則丁身焉往,是隱課而不出耳。 遂案舊籍,計除六年之外,積征其家三十年租庸。 天下之人苦而無告,則租庸之法弊久矣。 迨至德之後,天下兵起,始以兵役,因之饑癘,徵求運輸,百役並作,人戶凋耗,版圖空虛。 軍國之用,仰給于度支、轉運二使;四方征鎮,又自給于節度、都團練使。 賦斂之司數四,而莫相統攝,於是綱目大壞,朝廷不能覆諸使,諸使不能覆諸州,四方貢獻,悉入內庫。 權臣猾吏,因緣為奸,或公托進獻,私為臓盜者動萬萬計。 河南、山東、荊襄、劍南有重兵處,皆厚自奉養,王賦所入無幾。 吏職之名,隨人署置;俸給厚薄,由其增損。 故科斂之名凡數百,廢者不削,重者不去,新舊仍積,不知其涯。 百姓受命而供之,瀝膏血,鬻親愛,旬輸月送無休息。 吏因其苛,蠶食千人。 凡富人多丁者,率為官為僧,以色役免;貧人無所入則丁存。 故課免于上,而賦增于下。 是以天下殘瘁,蕩為浮人,鄉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如是者殆三十年。 炎因奏對,懇言其弊,乃請作兩稅法,以一其名,曰:「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 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 不居處而行商者,在所郡縣稅三十之一,度所與居者均,使無僥利。 居人之稅,秋夏兩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 其租庸雜徭悉省,而丁額不廢,申報出入如舊式。 其田畝之稅,率以大曆十四年墾田之數為準而均征之。 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 逾歲之後,有戶增而稅減輕,及人散而失均者,進退長吏,而以尚書度支總統焉。 」德宗善而行之,詔諭中外。 而掌賦者沮其非利,言租庸之令四百餘年,舊制不可輕改。 上行之不疑,天下便之。 人不土斷而地著,賦不加斂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虛實,貪吏不誡而奸無所取。 自是輕重之權,始歸於朝廷。 炎救時之弊,頗有嘉聲。 蒞事數月,屬崔祐甫疾病,多不視事,喬琳罷免,炎遂獨當國政。 祐甫之所製作,炎隳之。 初減薄護作元陵功優,人心始不悅。 又專意報恩復仇。 道州錄事參軍王沼有微恩于炎,舉沼為監察御史。 感元載恩,專務行載舊事以報之。 初,載得罪,左仆射劉晏訊劾之,元載誅,炎亦坐貶,故深怨晏。 晏領東都、河南、江淮、山南東道轉運、租庸、青苗、鹽鐵使,炎作相數月,欲貶晏,先罷其使,天下錢谷皆歸金部、倉部。 又獻議開豐州陵陽渠,發京畿人夫于西城就役,閭裡騷擾,事竟無成。 初,大曆末,元載議請城原州,以遏西番入寇之衝要,事未行而載誅。 及炎得政,建中二年二月,奏請城原州,先牒涇原節度使段秀實,令為之具。 秀實報曰:「凡安邊卻敵之長策,宜緩以計圖之,無宜草草興功也。 又春事方作,請待農隙而緝其事。 」炎怒,征秀實為司農卿。 以邠寧別駕李懷光居前督作,以檢校司空平章事硃泚、御史大夫平章事崔寧各統兵萬人以翼後。 三月,詔下涇州為具。 涇軍怒而言曰:「吾曹為國西門之屏,十餘年矣!始治于邠,才置農桑,地著之安;而徙于此,置榛莽之中,手披足踐,才立城壘;又投之塞外,吾何罪而置此乎!」李懷光監朔方軍,法令嚴峻,頻殺大將。 涇州裨將劉文喜因人怨怒,拒不受詔,上疏復求段秀實為帥,否則硃泚。 於是以硃泚代懷光,文喜又不奉詔。 涇有勁兵二萬,閉城拒守,令其子入質吐蕃以求援。 時方炎旱,人情騷動,群臣皆請赦文喜,上皆不省。 德宗減服禦以給軍人,城中軍士當受春服,賜與如故。 命硃泚、李懷光等軍攻之,乃築壘環之。 涇州別將劉海賓斬文喜首,傳之闕下。 苟非海賓效順,必生邊患,皆因炎以喜怒易帥,涇帥結怨故也。 原州竟不能城。 炎既構劉晏之罪貶官,司農卿庾淮與晏有隙,乃用準為荊南節度使,諷令誣晏以忠州叛,殺之,妻子徙嶺表,朝野為之側目。 李正己上表請殺晏之罪,指斥朝廷。 炎懼,乃遣腹心分往諸道:裴冀,東都、河陽、魏博;孫成,澤潞、磁邢、幽州;盧東美,河南、淄青;李舟,山南、湖南;王定,淮西。 聲言宣慰,而意實說謗。 且言「晏之得罪,以昔年附會奸邪,謀立獨孤妃為皇后,上自惡之,非他過也。 」或有密奏「炎遣五使往諸鎮者,恐天下以殺劉晏之罪歸己,推過于上耳。 」乃使中人復炎辭于正己,還報信然。 自此德宗有意誅炎矣,待事而發。 乃擢用盧杞為門下侍郎、平章事,炎轉中書侍郎,仍平章事。 二人同事秉政,杞無文學,儀貌寢陋,炎惡而忽之,每託疾息於他閣,多不會食,杞亦銜恨之。 舊制,中書舍人分押尚書六曹,以平奏報,開元初廢其職,杞請復之,炎固以為不可。 杞益怒,又密啟中書主書過,逐之。 炎怒曰:「主書,吾局吏也,有過吾自治之,奈何而相侵?」 屬梁崇義叛換,德宗欲以淮西節度使李希烈統諸軍討之。 炎諫曰:「希烈始與李忠臣為子,親任無雙,竟逐忠臣而取其位,背本若此,豈可信也!居常無尺寸功,猶強不奉法,異日平賊後,恃功邀上,陛下何以馭之?」初,炎之南來,途經襄、漢,固勸崇義入朝,崇義不能從,已懷反側。 尋又使其黨李舟使馳說,崇義固而拒命,遂圖叛逆,皆炎迫而成之。 至是,德宗欲假希烈兵勢以討崇義,然後別圖希烈。 炎又固言不可,上不能平,乃曰:「朕業許之矣,不能食言。 」遂以希烈統諸軍。 第14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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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1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