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鄭絪等議錡所坐,親疏未定,乃召兵部郎中蔣武問曰:「詔罪李錡一房,當是大功內耶?」武曰:「大功是錡堂兄弟,即淮安王神通之下,淮安有大功于國,不可以孽孫而上累。 」又問:「錡親兄弟從坐否?」武曰:「錡親兄弟是若幽之子,若幽有死王事之功,如令錡兄弟從坐,若幽即宜削籍,亦所未安。 」宰相頗以為然,故誅錡詔下,唯止元惡一房而已。 李峘,太宗第三子吳王恪之孫。 恪第三子琨生信安王禕,禕生三子:峘、嶧、峴。 峘志行修立,天寶中為南宮郎,歷典諸曹十餘年。 居父喪,哀毀得禮,服闋,以郡王子例封趙國公。 楊國忠秉政,郎官不附己者悉出於外,峘自考功郎中出為睢陽太守。 尋而弟峴出為魏郡太守,兄弟夾河典郡,皆以理行稱。 十四載,入計京師。 屬祿山之亂,玄宗幸蜀,峘奔赴行在,除武部侍郎,兼御史大夫。 俄拜蜀郡太守、劍南節度採訪使。 上皇在成都,健兒郭千仞夜謀亂,上皇禦玄英樓招諭,不從,峘與六軍兵馬使陳玄禮等平之,以功加金紫光祿大夫。 時峴為鳳翔太守,匡翊肅宗,兄弟俱效勛力。 從上皇還京,為戶部尚書,峴為御史大夫,兼京兆尹,封梁國公。 兄弟同制封公。 乾元初,兼御史大夫,持節都統淮南、江南、江西節度、宣慰、觀察處置等使。 二年,以宋州刺史劉展握兵河南,有異志,乃陽拜展淮南節度使,而密詔揚州長史鄧景山與峘圖之。 時展徒黨方強,既受詔,即以兵渡淮。 景山、峘拒之壽春,為展所敗。 峘走渡江,保丹陽,坐貶袁州司馬。 寶應二年,病卒於貶所,追贈揚州大都督,官給遞乘,護柩還京。 初,峘為戶部尚書,峴為吏部尚書、知政事,嶧為戶部侍郎、銀青光祿大夫,兄弟同居長興裡第,門列三戟,兩國公門十六戟,一、三品門十二戟,榮耀冠時。 嶧位終蜀州刺史。 峴,樂善下士,少有吏干。 以門廕入仕,累遷高陵令,政術知名。 特遷萬年令、河南少尹、魏郡太守;入為金吾將軍,遷將作監,改京兆府尹,所在皆著聲績。 天寶十三載,連雨六十餘日,宰臣楊國忠惡其不附己,以雨災歸咎京兆尹,乃出為長沙郡太守。 時京師米麥踴貴,百姓謡曰:「欲得米粟賤,無過追李峴。 」其為政得人心如此。 至德初,朝廷務收才傑,以清寇難,峴召至行在,拜扶風太守、兼御史大夫。 至德二年十二月,制曰:「銀青光祿大夫、守禮部尚書李峴,饋軍周給,開物成務。 可光祿大夫,行御史大夫,兼京兆尹,封梁國公。 」乾元二年,制曰:「李峴朝廷碩德,宗室藎臣。 可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與呂諲、李揆、第五錡同拜相。 峴位望稍高,軍國大事,諸公莫敢言,皆獨決於峴,由是諲等銜之。 初,李輔國判行軍司馬,潛令官軍於人間聽察是非,謂之察事。 忠良被誣構者繼有之,須有追呼,諸司莫敢抗。 御史台、大理寺重囚在獄,推斷未了,牒追就銀台,不問輕重,一時釋放,莫敢違者。 每日于銀台門決天下事,須處分,便稱制敕,禁中符印,悉佩之出入。 縱有敕,輔國押署,然後施行。 及峴為相,叩頭論輔國專權亂國,上悟,賞峴正直,事並變革。 輔國以此讓行軍司馬,請歸本官,察事等並停,由是深怨峴。 鳳翔七馬坊押官,先頗為盜,劫掠平人,州縣不能制,天興縣令知捕賊謝夷甫擒獲決殺之。 其妻進狀訴夫冤。 輔國先為飛龍使,黨其人,為之上訴,詔監察御史孫鎣推之。 鎣初直其事。 其妻又訴,詔令御史中丞崔伯陽、刑部侍郎李曄、大理卿權獻三司訊之,三司與鎣同。 妻論訴不已,詔令侍御史毛若虛覆之,若虛歸罪于夷甫,又言伯陽等有情,不能質定刑獄。 伯陽怒,使人召若虛,詞氣不順。 伯陽欲上言之,若虛先馳謁,告急於肅宗,云:「已知,卿出去。 」若虛奏曰:「臣出即死。 」上因留在簾內。 有頃,伯陽至,上問之,伯陽頗言若虛順旨,附會中人。 上怒,叱出之。 伯陽貶端州高要尉,權獻郴州桂陽尉,鳳翔尹嚴向及李曄皆貶嶺下一尉,鎣除名長流播州。 峴以數人咸非其罪,所責太重,欲理之,遂奏:「若虛希旨用刑,不守國法,陛下若信之重輕,是無御史台。 」上怒峴言,出峴為蜀州刺史。 時右散騎常侍韓擇木入對,上謂之曰:「峴欲專權耶?何乃雲任毛若虛是無御史台也?令貶蜀州刺史,朕自覺用法太寬。 」擇木對曰:「峴言直,非專權。 陛下寬之,祗益聖德爾。 」 代宗即位,征峴為荊南節度、江陵尹,知江淮選補使。 入為禮部尚書,兼宗正卿。 屬鑾輿幸陝,峴由商山路赴行在。 既還京師,拜峴為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故事,宰臣不於政事堂邀客,時海內多務,宰相元載等見中官傳詔命至中書者,引之升政事堂,仍置榻待之;峴為宰相,令去其榻。 奏請常參官各舉堪任諫官、憲官者,不限人數。 初收東京,受偽官陳希烈已下數百人,崔器希旨深刻,奏皆處死;上意亦欲懲勸天下,欲從器議。 時峴為三司使,執之曰:「夫事有首從,情有輕重,若一概處死,恐非陛下含弘之義,又失國家惟新之典。 且羯胡亂常,無不凌據,二京全陷,萬乘南巡,各顧其生,衣冠蕩覆。 或陛下親戚,或勛舊子孫,皆置極法,恐乖仁恕之旨。 昔者明王用刑,殲厥渠魁,脅從罔理。 況河北殘寇未平,官吏多陷,苟容漏網,適開自新之路,若盡行誅,是堅叛逆之黨,誰人更圖效順?困獸猶鬥,況數萬人乎!」崔器、呂諲,皆守文之吏,不識大體,殊無變通。 廷議數日,方從峴奏,全活甚眾。 其料敵決事皆此類。 竟為中官所擠,罷知政事,為太子詹事,尋遷吏部尚書,知江淮舉選,置銓洪州。 明年,改檢校兵部尚書,兼衢州刺史。 永泰二年七月以疾終,時年五十八。 第1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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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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