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給事中、尚書右丞、國子祭酒。 撰《政典》三十五卷、《止戈記》七卷、《至德新議》十二卷、《指要》三卷。 論喪紀制度加籩豆,許私鑄錢,改制國學,事各在本志。 迅,右補闕,撰《六說》五卷。 迥,諫議大夫、給事中,有集五卷。 貺子浹、滋,匯子贊。 滋,貞元中位至宰輔。 贊,觀察使,自有傳。 徐堅,西台舍人齊聃子也。 少好學,遍覽經史,性寬厚長者。 進士舉,累授太學。 聖歷中,車駕在三陽宮,御史大夫楊再思、太子左庶子王方慶為東都留守,引堅為判官,表奏專以委之。 方慶善《三禮》之學,每有疑滯,常就堅質問,堅必能征舊說,訓釋詳明,方慶深善之。 又賞其文章典實,常稱曰:「掌綸誥之選也。 」再思亦曰:「此鳳閣舍人樣,如此才識,走避不得。 」堅又與給事中徐彥伯、定王府倉曹劉知幾、右補闕張說同修《三教珠英》。 時麟台監張昌宗及成均祭酒李嶠總領其事,廣引文詞之士,日夕談論,賦詩聚會,歷年未能下筆。 堅獨與說構意撰錄,以《文思博要》為本,更加《姓氏》、《親族》二部,漸有條匯。 諸人依堅等規制,俄而書成,遷司封員外郎。 則天又令堅刪改《唐史》,會則天遜位而止。 神龍初,再遷給事中。 時雍州人韋月將上書告武三思不臣之跡,反為三思所陷,中宗即令殺之。 時方盛夏,堅上表曰:「月將誣構良善,故違制命,準其情狀,誠合嚴誅。 但今硃夏在辰,天道生長,即從明戮,有乖時令。 謹按《月令》:『夏行秋令,則丘隰水潦,禾稼不熟。 』陛下誕膺靈命,中興聖圖,將弘義、軒之風,以光史策之美,豈可非時行戮,致傷和氣哉!君舉必書,將何以訓?伏願詳依國典,許至秋分,則知恤刑之規,冠于千載;哀矜之惠,洽乎四海。 」中宗納堅所奏,遂令決杖,配流嶺表。 睿宗即位,堅自刑部侍郎加銀青光祿大夫,拜左散騎常侍,俄轉黃門侍郎。 時監察御史李知古請兵以擊姚州西貳河蠻,既降附,又請築城,重征稅之。 堅以蠻夷生梗,可以覊縻屬之,未得同華夏之制,勞師涉遠,所損不補所獲,獨建議以為不便。 睿宗不從,令知古發劍南兵往築城,將以列置州縣。 知古因是欲誅其豪傑,沒子女以為奴婢。 蠻眾恐懼,乃殺知古,相率反叛,役徒奔潰,姚、巂路由是歷年不通。 堅妻即侍中岑羲之妹,堅以與羲近親,固辭機密,乃轉太子詹事,謂人曰:「非敢求高,蓋避難也。 」及羲誅,堅竟免坐累。 出為絳州刺史,五轉復入為秘書監。 開元十三年,再遷左散騎常侍。 其年,玄宗改麗正書院為集賢院,以堅為學士,副張說知院事,累封東海郡公。 以修東封儀注及從升太山之功,特加光祿大夫。 堅多識典故,前後修撰格式、氏族及國史等,凡七入書府,時論美之。 十七年卒,年七十餘。 上深悼惜之,遣中使就家弔,內出絹布以賻,贈太子少保,謚曰文。 堅長姑為太宗充容,次姑為高宗婕妤,並有文藻。 堅父子以詞學著聞,議者方之漢世班氏。 元行沖,河南人,後魏常山王素連之後也。 少孤,為外祖司農卿韋機所養。 博學多通,尤善音律及詁訓之書。 舉進士,累轉通事舍人,納言狄仁傑甚重之。 行沖性不阿順,多進規誡,嘗謂仁傑曰:「下之事上,亦猶蓄聚以自資也。 譬貴家儲積,則脯臘膎胰以供滋膳,參術芝桂以防痾疾。 伏想門下賓客,堪充旨味者多,願以小人備一藥物。 」仁傑笑而謂人曰:「此吾藥籠中物,何可一日無也!」九遷至陝州刺史,兼隴右、關內兩道按察使,未行,拜太常少卿。 行沖以本族出於後魏,而未有編年之史,乃撰《魏典》三十捲,事詳文簡,為學者所稱。 初魏明帝時,河西柳谷瑞石有牛繼馬後之象,魏收舊史以為晉元帝是牛氏之子,冒姓司馬,以應石文。 行沖推尋事蹟,以後魏昭成帝名犍,繼晉受命,考校謡讖,著論以明之。 開元初,自太子詹事出為岐州刺史,又充關內道按察使。 行沖自以書生不堪博擊之任,固辭按察,乃以寧州刺史崔琬代焉。 俄復入為右散騎常侍、東都副留守。 時嗣彭王志柬庶兄志謙被人誣告謀反,考訊自誣,系獄待報,連坐十數人,行沖察其冤濫,並奏原之。 四遷大理卿。 時揚州長史李傑為侍御史王旭所陷,詔下大理結罪,行沖以傑歷政清貞,不宜枉為讒邪所構,又奏請從輕條出之。 當時雖不見從,深為時論所美。 俄又固辭刑獄之官,求為散職。 七年,復轉左散騎常侍。 九遷國子祭酒,月餘,拜太子賓客、弘文館學士。 累封常山郡公。 先是,秘書監馬懷素集學者續王儉《今書七志》,左散騎常侍褚無量于麗正殿校寫四部書,事未就而懷素、無量卒,詔行沖總代其職。 於是行沖表請通撰古今書目,名為《群書四錄》,命學士鄠縣尉毋煚、櫟陽尉韋述、曹州司法參軍殷踐猷、太學助教余欽等分部修檢,歲餘書成,奏上,上嘉之。 又特令行沖撰禦所注《孝經》疏義,列于學官。 尋以衰老罷知麗正殿校寫書事。 初,有左衛率府長史魏光乘奏請行用魏徵所注《類禮》,上遽令行沖集學者撰《義疏》,將立學官。 行沖於是引國子博士範行恭、四門助教施敬本檢討刊削,勒成五十捲,十四年八月奏上之。 尚書左丞相張說駁奏曰:「今之《禮記》,是前漢戴德、戴聖所編錄,歷代傳習,已向千年,著為經教,不可刊削。 至魏孫炎始改舊本,以類相比,有同抄書,先儒所非,竟不行用。 貞觀中,魏徵因孫炎所修,更加整比,兼為之注,先朝雖厚加賞錫,其書竟亦不行。 今行沖等解征所注,勒成一家,然與先儒第乖,章句隔絶,若欲行用,竊恐未可。 」上然其奏,於是賜行沖等絹二百匹,留其書貯于內府,竟不得立於學官。 行沖恚諸儒排己,退而著論以自釋,名曰《釋疑》。 其詞曰: 第9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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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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