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王忠 原王孝 澤王上金 許王素節 孝敬皇帝弘 裴居道附 章懷太子賢 賢子邠王守禮 懿德太子重潤 庶人重福 節愍太子重俊 殤帝重茂 高宗八男:則天順聖皇后生中宗、睿宗及孝敬皇帝弘、章懷太子賢,後宮劉氏生燕王忠,鄭氏生原王孝,楊氏生澤王上金,蕭淑妃生許王素節。 燕王忠,字正本,高宗長子也。 高宗初入東宮而生忠,宴宮僚于弘教殿。 太宗幸宮,顧謂宮臣曰:「頃來王業稍可,非無酒食,而唐突卿等宴會者,朕初有此孫,故相就為樂耳。 」太宗酒酣起舞,以屬群臣,在位於是遍舞,盡日而罷,賜物有差。 貞觀二十年,封為陳王。 永徽元年,拜雍州牧。 時王皇后無子,其舅中書令柳奭說後謀立忠為皇太子,以忠母賤,冀其親己,後然之。 奭與尚書右仆射褚遂良、侍中韓瑗諷、太尉長孫無忌、右仆射于志寧等,固請立忠為儲後,高宗許之。 三年,立忠為皇太子,大赦天下,五品已上子為父後者賜勛一級。 六年,加元服,制大闢罪已下並降一等,大酺三日。 其年,王皇后被廢,武昭儀所生皇子弘年三歲。 禮部尚書許敬宗希旨上疏曰:「伏惟陛下憲章千古,含育萬邦,爰立聖慈,母儀天下。 既而皇后生子,合處少陽。 出自涂山,是謂吾君之胤;夙聞胎教,宜展問豎之心。 乃復為孽奪宗,降居籓邸,是使前星匿彩,瑤岳韜峰。 臣以愚誠,竊所未喻。 且今之守器,素非皇嫡,永徽爰始,國本未生,權引彗星,越升明兩。 近者元妃載誕,正胤降神,重光日融,爝暉宜息。 安可以茲傍統,叨據溫文?國有諍臣,孰逃其責!竊惟息姑克讓,可以思齊;劉強守籓,宜遵往軌。 追跡太伯,不亦休哉?踵武延陵,故常安矣。 寧可反植枝幹,久易位於天庭;倒襲衣裳,使違方于震位?蠢爾黎庶,雲誰繫心?垂裕後昆,將何播美?」高宗從之。 顯慶元年,廢忠為梁王,授梁州都督,賜實封二千戶,物二萬段,甲第一區。 其年,轉房州刺史。 忠年漸長大,常恐不自安,或私衣婦人之服,以備刺客。 又數有妖夢,常自占卜。 事發,五年,廢為庶人,徙居黔州,囚于承乾之故宅。 麟德元年,又誣忠與西台侍禦上官儀、宦者王伏勝謀反,賜死於流所,年二十二,無子。 儀等伏誅。 明年,皇太子弘表請收葬,許之。 神龍初,追封燕王,贈太尉、揚州大都督。 原王孝,高宗第二子也。 永徽元年,封許王。 三年,拜并州都督。 顯慶三年,累除遂州刺史。 麟德元年薨,贈益州大都督,謚曰悼。 神龍初,追贈原王、司徒、益州大都督。 澤王上金,高宗第三子也。 永徽元年,封巳王。 三年,遙授益州大都督。 乾封元年,累轉壽州刺史,有罪免官,削封邑,仍于澧州安置。 上金既為則天所惡,所司希旨,求索罪失以奏之,故有此黜。 永隆二年二月,則天矯抗表巳王上金、鄱陽王素節許同朝集之例,義陽、宣城二公主緣母蕭氏獲譴,從夫外官,請授官職。 以上金為沔州刺史,素節為岳州刺史,仍不預朝集。 嗣聖元年,上金、素節,義陽、宣城二公主聽赴哀。 文明元年,上金封畢王,素節封為葛王。 又改上金封為澤王、蘇州刺史,素節許王、隆州刺史。 垂拱元年,改陳州刺史。 永昌元年,授太子左衛率,出為隨州刺史。 載初元年,武承嗣使酷吏周興誣告上金、素節謀反,召至都,系于御史台。 舒州刺史、許王素節見殺于都城南驛,因害其支黨。 上金恐懼,自縊死。 子義珍、義玫、義璋、義環、義瑾、義璲七人並配流顯州而死。 神龍初,追覆上金官爵,封庶子義珣為嗣澤王。 先是,義珣竄在嶺外,匿于傭保之間。 及紹封無幾,有人告義珣非上金子,假冒襲爵。 義珣不能自明,複流于嶺外。 開元初,封素節子璆為嗣澤王,繼上金後。 十二年,玉真公主表稱義珣實上金遺胤,被嗣許王瓘兄弟利其封爵,謀構廢之。 今上由是削璆王爵,復召義珣為嗣澤王,拜率更令。 因是,諸宗室非本宗襲爵,自中興已後繼為嗣王者,皆令歸宗,削其爵邑也。 許王素節,高宗第四子也。 年六歲,永徽二年,封雍王,尋授雍州牧。 素節能日誦古詩賦五百餘言,受業于學十徐齊聃,精勤不倦,高宗甚愛之。 又轉岐州刺史。 年十二,改封郇王。 初,則天未為皇后也,與素節母蕭淑妃爭寵,遞相譖毀。 六年,則天立為皇后後,淑妃竟為則天所譖毀,幽辱而殺之。 素節尤被讒嫉,出為申州刺史。 乾封初,下敕曰:「素節既舊疾患,宜不須入朝。 」而素節實無疾。 素節自以久乖朝覲,遂著《忠孝論》以見意,詞多不載。 時王府倉曹參軍張柬之因使潛封此論以進,則天見之,逾不悅,誣以臓賄,降封鄱陽郡王,仍于袁州安置。 儀鳳二年,禁錮終身,又改于岳州安置。 永隆元年,轉岳州刺史,後改封葛王。 則天稱制,又進封許王,累除舒州刺史。 天授中,與上金同被誣告,追赴都。 臨發州,聞有遭喪哭者,謂左右曰:「病死何由可得,更何須哭!」行至都城南龍門驛,被縊死,年四十三,則天令以庶人禮葬之。 中宗即位,追封許王,贈開府儀同三司、許州刺史,仍以禮改葬,陪于乾陵。 素節被殺之時,子瑛、琬、璣、易等九人併為則天所殺,惟少子琳、瓘、璆、欽古以年小,特令長禁雷州。 神龍初,封瓘為嗣許王。 開元初,封琳為嗣越王,以紹越王貞之後。 璆為嗣澤王,以繼伯父澤王上金之後。 琳,官至右監門將軍,卒。 瓘,開元十一年為衛慰卿。 以抑伯上金男不得承襲,以弟璆繼之,遽譴瓘為鄂州別駕。 於是下詔絶其外繼,乃以故澤王上金男義珣為嗣澤王,江王禕為信安郡王,嗣蜀王褕為廣漢郡王,嗣密王徹為濮陽郡王,嗣曹王臻為濟國公,嗣趙王琚為中山郡王,武陽郡王繼宗為澧國公。 瓘累遷邠州刺史、秘書監、守太子詹事。 璆性仁厚謹願,居家邕睦,朝廷重之。 天寶六載卒,贈蜀郡大都督。 瓘晚有子,命璆子益為嗣。 及卒,有解、需二子,皆幼孺。 十一載,益襲封許王。 十四載,解娶楊銛女,乃襲許王。 璆初為嗣澤王,降為郢國公、宗王卿同正員,特封褒信郡王。 進《龍池皇德頌》,遷宗正卿、光祿卿、殿中監。 天寶初,重拜宗五卿,加金紫光祿大夫。 璆友弟聰敏,聞善若驚,宗子中有一善,無不薦拔,故宗枝居省闥者,多是璆之所舉。 九載卒,贈江陵大都督。 第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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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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