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襪,烏皮履。 五日常服、元日冬至受朝則服之。 平巾幘,紫褶,白袴 ,寶細起梁帶。 乘馬則服之。 弁服, 弁以鹿皮為之。 犀簪導,組纓,玉琪九,絳紗衣,素裳,革帶,鞶囊,小綬,雙珮,白襪,烏皮履。 朔望及視事則兼服之。 進德冠,九琪,加金飾,其常服及白練裙襦通著之。 若服袴褶,則與平巾幘通著。 自永徽已後,唯服袞冕、具服、公服而已。 若乘馬袴,則著進德冠,自余並廢。 若宴服、常服,紫衫袍與諸王同。 開元二十六年,肅宗升為皇太子,受冊,太常所撰儀注有服絳紗袍之文。 太子以為與皇帝所稱同,上表辭不敢當,請有以易之。 玄宗令百官詳議。 尚書左丞相裴耀卿、太子太師蕭嵩等奏曰:“謹按《衣服令》,皇太子具服,有遠遊冠,三梁,加金附蟬九首,施珠翠,黑介幘,髮纓綏,犀簪導,絳紗袍,白紗中單,皁領、褾 、襈 ,白裙襦,方心曲領,絳紗蔽膝,革帶,劍,珮,綬等,謁廟還宮、元日冬至朔日入朝、釋奠則服之。 其絳紗袍則是冠衣之內一物之數,與裙襦、劍、珮等無別。 至于貴賤之差,尊卑之異,則冠為首飾,名制有殊,並珠旒及裳彩章之數,多少有別,自外不可事事差異。 亦有上下通服,名制是同,禮重則具服,禮輕則從省。 今以至敬之情,有所未敢,衣服不可減省,稱謂須更變名。 望所撰儀注,不以絳紗袍為稱,但稱為具服,則尊卑有差,謙光成德。 ”議奏上,手敕改為硃明服,下所司行用焉。 《武德令》,侍臣服有袞、、毳、綉、玄冕,及爵弁,遠遊、進賢冠,武弁,獬豸冠,凡十等。 袞冕,垂青珠九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綬, 以下旒、纓皆如之也。 青纊充耳,簪導。 青衣,纁 裳,服九章。 五章在衣,龍、山、華蟲、火、宗彞,為五等。 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 皆絳為綉,遍衣而已,下皆如之。 白紗中單,黼領, 綉冕以下,中單青領。 青褾、襈裙。 革帶,鈎暐,大帶, 三品已上,素帶硃裡,皆紕其外,上以綠。 五品帶,紕其垂,外以玄黃。 紐皆用青組之。 黻 凡黻皆隨裳色。 毳冕以上,山、火二章,綉冕山一章,玄冕無章。 劍,珮,綬,硃襪,赤舄,第一品服之。 冕,七旒,服七章, 三章在衣,華蟲、火、宗彞;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也。 余同袞冕,第二品服之。 毳冕,五旒,服五章, 三章在衣,宗彞、藻、粉米;二章在裳,黼、黻也。 余同冕,第三品服之。 綉冕,四旒,服三章, 一章在衣,粉米;二章在裳,黼,黻。 余並同毳冕,第四品服之。 玄冕,衣無章,裳刻黻一章,余同綉冕,第五品服之。 爵弁, 色同爵,無旒無章。 玄纓,簪導,青衣,纁 裳,白紗中單,青領、褾 、裙,革帶,鈎暐,大帶, 練帶,紕其垂,內外以綉,紐約用青組。 爵韠,襪,赤履,九品已上服之。 凡冕服,助祭及親迎若私家祭祀皆服之,爵弁亦同。 凡冕,制皆以羅為之,其服以 。 爵弁用為之,其服用繒。 遠遊三梁冠,黑介幘,青綏。 凡文官皆青綏,以下準此也。 皆諸王服之,親王則加金附蟬。 進賢冠,三品以上三梁,五品以上兩梁,九品以上一梁。 皆三公、太子三師三少、五等爵、尚書省、秘書省、諸寺監學、太子詹事府、三寺及散官,親王師友、文學、國官,若諸州縣關津岳瀆等流內九品以上服之。 武弁,平巾幘, 侍中、中書令則加貂蟬,侍左者左珥,侍右者右珥。 皆武官及門下、中書、殿中、內侍省、天策上將府、諸衛領軍武候監門、領左右太子諸坊諸率及鎮戍流內九品已上服之。 其親王府佐九品以上,亦準此。 法冠,一名獬豸冠,以鐵為柱,其上施珠兩枚,為獬豸之形。 左右御史台流內九品以上服之。 高山冠者,內侍省內謁者及親王下司閤等服之。 卻非冠者,亭長、門仆服之。 諸應冠而未冠者,並雙童髻,空頂幘。 五品已上雙玉導,金飾,三品以上加寶飾,六品以下無飾。 朝服, 亦名具服。 冠,幘,纓,簪導,絳紗單衣,白紗中單,皁領、襈、裙,白裙襦, 亦裙衫也。 革帶,鈎暐,假帶,曲領方心,絳紗蔽膝,襪,舄,劍,珮,綬。 一品已下,五品以下,陪祭、朝饗、拜表大事則服之。 七品已上,去劍、珮、綬,余並同。 公服, 亦名從省服。 冠,幘,纓,簪導,絳紗單衣,白裙襦, 亦裙衫也。 革帶,鈎暐,假帶,方心,襪,履,粉,鞶囊。 一品以下,五品以上,謁見東宮及余公事則服之。 其六品以下,去紛、鞶囊,余並同。 諸珮綬者,皆雙綬。 親王纁 硃綬,四彩,赤、黃,縹、紺。 純硃質,纁 文織。 長一丈八尺,二百四十首,廣九寸。 一品綠綟 綬,四彩,紫、黃、赤。 純綠質,長一丈八尺,二百四十首,廣九寸。 二品、三品紫綬,三彩,紫、黃、赤。 純紫質。 長一丈六尺,一百八十首,廣八寸。 四品青綬,三彩,青、白、紅。 純青質。 長一丈四尺,一百四十首,廣七寸。 五品黑綬,二彩,青、紺。 純紺質。 長一丈二尺,一百首,廣六寸。 自王公以下皆有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 正第一品佩二玉環,自外不同也。 有綬者則有紛,皆長六尺四寸,廣二尺四分,各隨綬色。 諸鞶囊,二品以上金縷,三品金銀鏤,四品銀鏤,五品彩鏤。 諸珮,一品珮山玄玉,二品以下、五品以上,佩水蒼玉。 諸文官七品以上朝服者,簪白筆,武官及爵則不簪。 諸舄履並烏色,舄重皮底,履單皮底。 別注色者,不用此色。 諸勛官及爵任職事官者, 散官、散號將軍同職事。 正衣本服,自外各從職事服。 諸致仕及以理去官,被召謁見,皆服前官從省服。 平巾幘,簪導,冠支,五品以上紫褶,六品以下緋褶,加兩襠滕蛇,並白袴 ,起梁帶。 五品以上,金玉雜細。 六品以下,金飾隱起。 靴,武官及衛官陪立大仗則服之。 若文官乘馬,亦通服之,去兩襠滕蛇。 諸視品府佐,武弁,平巾幘。 國官,進賢一梁冠,黑介幘,簪導。 其服各準正品, 其流外官,亦依正品流外之例。 參朝則服之。 若謁見府公,府佐平巾黑幘,國官黑介幘,皆白紗單衣,烏皮履。 第37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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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3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