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每日差 置所差分為實,以所差日為法。 實如法而一,所得為行分,不盡者為小分。 即是也每日差所行分及小分也。 其差若全,不用此術。 求平行度及分 置度定率,以辰法乘之,有分者從之,如日定率而一,為平行分。 不盡,為小分。 其行分滿辰法為度,即是一日所行度及分。 求差行初末日行度及分 置日定率減一,以差分乘之。 二而一,為差率,以加減平行分。 益疾者,以差率減平為初日,加平為末日。 益遲者,以差率加平為初日,減平為末日也。 加減訖,即是初末日所行度及分。 其差不全而與日相合者,先置日定率減一,以所差分乘之,為實。 倍所差日為法。 實如法而一,為行分。 不盡者,因為小分,然為差率。 求差行次日行度及分 置初日行分,益遲者,以每日差減之;益疾者,以每日差加之,即為次日行度及分也。 其每日差、初日行皆有小分,母既不同,當令同之。 然用加減,轉求次日,準此各得所求也。 徑求差行餘日行度及分 置所求日減一,以每日差乘之,以加減初日行分,益遲減之,益疾加之。 滿辰法為度,不滿為行分,即是所求日行度及分也。 求差行,先定日數,徑求積度及分 置所求日減一,次每日差乘之,二而一,所得,以加減初日行分。 益遲減之,益疾加之。 以所求日乘之,如辰法而一,為積度。 不盡者,為行分。 即是從初日至所求日積度及分也。 求差行,先定度數,徑求日數 置所求行度,以辰法乘之,有分者從之。 八之,如每日差而一,為積。 倍初日行分,以每日差加減之。 益遲者加之,益疾者減之。 如每日差而一,為率。 今自乘,以積加減之,益遲者以積減之,益疾者以積加之。 開方除之。 所得,以率加減之。 益遲者以率加之,益疾者以率減之。 乃半之,即所求日數也。 其開方除者,置所開之數為實,借一算于實之下,名曰下法。 步之,超一位,置商于上方,副商于下法之上,名曰方法。 命上商以除實,畢,倍方法一折,下法再折,乃置後商于下法之上,名曰隅法。 副隅並方,命後商以除實,畢,隅從方法折下就除,如前開之。 訖除,依上術求之即得也。 求星行黃道南北 各視其星變行入陰陽爻而定之。 其前變入陽爻為黃道北,入陰爻為黃道南;後變入陽爻為黃道南,入陰爻為黃道北。 其金水二星,以爻變為前變,各計其變行,起初日入爻之算,盡老象上爻末算之數,不滿變行度常率者,因置其數,以變行日定率乘之,如變行度常率而一,為日。 其入變日數,與此日數以下者,星在黃道南北,依本所入陰陽爻為定。 過此日數之外者,黃道南北則返之。 志第十五 天文上 《易》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 」是故古之哲王,法垂象以施化,考庶征以致理,以授人時,以考物紀 ,修其德以順其度,改其過以慎其災,去危而就安,轉禍而為福者也。 夫其五緯七紀之名數,中官外官之位次,凌歷犯守之所主,飛流彗孛之所應,前史載之備矣。 武德年中,薛頤、庾儉等相次為太史令,雖各善於占候,而無所發明。 貞觀初,將仕郎直太史李淳風始上言靈台候儀是後魏遺範 ,法制疏略,難為占步。 太宗因令淳風改造渾儀,鑄銅為之,至七年造成。 淳風因撰《法象志》七卷,以論前代渾儀得失之差,語在《淳風傳》。 其所造渾儀,太宗令置於凝暉閣以用測候,既在宮中,尋而失其所在。 玄宗開元九年,太史頻奏日蝕不效,詔沙門一行改造新曆。 一行奏雲,今欲創歷立元,須知黃道進退,請太史令測候星度。 有司云:「承前唯依赤道推步,官無黃道游儀,無由測候。 」時率府兵曹梁令瓚待制於麗正書院,因造游儀木羕,甚為精密。 一行乃上言曰:「黃道游儀,古有其術而無其器。 以黃道隨天運動,難用常儀格之,故昔人潛思皆不能得。 今梁令瓚創造此圖,日道月交,莫不自然契合,既于推步尤要,望就書院更以銅鐵為之,庶得考驗星度,無有差舛。 」從之,至十三年造成。 又上疏曰: 按《舜典》云:「在璇樞玉衡,以齊七政。 」說者以為取其轉運者為樞,持正者為衡,皆以玉為之,用齊七政之變 ,知其盈縮進退,得失政之所在,即古太史渾天儀也。 自周室衰微,疇人喪職,其制度遺象,莫有傳者。 漢興,丞相張蒼首創律歷之學。 至武帝詔司馬遷等更造漢歷 ,乃定東西、立晷儀、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星度,與古不同。 故唐都分天部,洛下閎運算轉歷,今赤道歷星度,則其遺法也。 後漢永元中,左中郎將賈逵奏言:「臣前上傅安等用黃道度日月,弦望多近。 史官壹以赤道度之,不與天合,至差一日以上。 願請太史官日月宿簿及星度課,與待詔星官考校。 」奏可。 問典星待詔姚崇等十二人,皆曰:『星圖有規法,日月實從黃道,官無其器,不知施行。 』甘露二年,大司農丞耿壽昌奏,以圓儀度日月行,考驗天運。 日月行赤道,至牽牛、東井,日行一度,月行十五度;至婁、角,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此前代所共知也。 ”是歲永元四載也。 明年,始詔太史造黃道銅儀。 冬至,日在斗十九度四分度之一,與赤道定差二度。 史官以校日月弦望,雖密近,而不為望日。 儀,黃道與度運轉,難候,是以少終其事。 其後劉洪因黃道渾儀,以考月行出入遲速。 而後代理歷者不遵其法,更從赤道命文,以驗賈逵所言,差謬益甚,此理歷者之大惑也。 今靈台鐵儀,後魏明元時都匠解蘭所造,規制樸略,度刻不均,赤道不動 ,乃如膠柱,不置黃道,進退無準。 此據赤道月行以驗入歷遲速,多者或至十七度,少者僅出十度,不足以上稽天象,敬授人時。 近秘閣郎中李淳風著《法象志》,備載黃道渾儀法,以玉衡旋規,別帶日道,傍列二百四十九交,以攜月游,用法頗雜,其術竟寢。 臣伏承恩旨,更造游儀,使黃道運行,以追列舍之變,因二分之中以立黃道 ,交于軫、奎之間,二至陟降各二十四度。 黃道之內,又施白道月環,用究陰陽朓朒之數,動合天運,簡而易從,足以製器垂象,永傳不朽。 第25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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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25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