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初見,去日十一度。 夕見:入冬至,初日依平。 自後日減一百分。 入啟蟄,畢春分,均減九日。 自入清明已後,日損一百分。 入芒種,依平。 自入夏至已後,日加一百分。 入處暑,畢秋分,均加九日。 自入寒露已後,日損一百分。 入大雪,依平。 晨見:入冬至,依平。 自入小寒已後,日加六十七分。 入立春,畢立夏,均加三日。 自入小滿已後,日損六十七分。 入夏至,依平。 自入小暑已後,日減六十七分。 入立秋,畢立冬,均減三日。 自入小雪已後,日損六十七分。 辰星初見,去日十七度。 夕見:入冬至,畢清明,依平。 入穀雨,畢芒種,均減二日。 入夏至,畢大暑,依平。 入立秋,畢霜降,應見不見。 其在立秋及霜降二氣之內,夕去日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內,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見。 入立冬,畢大雪,依平。 晨見:入冬至,均減四日。 入小寒,畢大寒,依平。 入立春,畢啟蟄,均減三日。 其在啟蟄氣內,去日度如前,晨無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不見。 入雨水,畢立夏,應見不見。 其在立夏氣內,去日度如前,晨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見。 入小滿,畢寒露,依平。 入露降,畢立冬,均加一日。 入小雪,畢大雪,依平。 求五星定見術 各置其星常見日消息定數半之,息減消加常見日,即為定見日及分。 五星休王光不同,喜怒盛衰大小尤異。 苟變于常見或先後,今依日躔遲速考其行,度其格,以去日為之定准。 求星見所在度術 置星定見日夜半日所在宿度算及分,半其日躔差,乘定見餘,半總而一,進加退減定見餘,以加夜半度分,乃以其星初見去日度數,晨減夕加之,即星初見辰所在。 宿度等及分行星術 各置其星初見日消息定數,半之,息加消減,其星初見行留日率。 其土木二星不須加減,即依本術。 其加減不滿日者,與見通之。 過半從一日,無半不從論。 乃依行星日度之率,求日之行分。 求初見日後夜半星所在術 置其星定見餘,以減半總,以其星初見行分乘之,半總而一,以順加逆減星初見定辰所在度分。 加之滿法,減之不足,進退一度。 依前命之算外,即星見後夜半所在宿度及分。 自此已後,每依其星計日行度,所至日度及益疾,皆從夜半為始。 辰有少,隨所近也。 轉求次日夜半星行所至術 各以其星一日所行度及分,順逆加減之。 其行有小分者,以日率為母。 小分滿母,去之,從行分一。 行分滿半總,去之,從度一。 其行有益疾益遲者,副置一日行分。 各以其差遲損疾加之,留者因前,逆則依減。 順行出鬥去其分,逆行入鬥先加分。 訖,皆以程法約行分為度分,各得每日所至。 其五星後順留退所終日度,各依伏度,求其去日遠近,消息日度之所在,以定伏日所在。 若注歷,其日度及金水等星,皆棄其分也。 求平行度及分術 置定度率,以半總乘之,以有分者從之,以日率除之,所得,為一日行分。 不盡小分滿其行分。 滿半總為度。 即是一日所行度及行分、小分。 置定日率,減一日,以所差分乘之,二而一,為差率。 益疾者以差率減平行分,益遲者以差率加平行分,即是初日所行度及分。 星名星行變日初行入氣歷行日率行度及度分率:損益率。 歲星:初順,差行一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五百九遲一分先疾,日益十四日。 前留,二十六日。 旋退西行,差行三十日,退六度十二分。 先遲,日益疾二分。 又退西行,差行四十二日,退六度十二分。 先疾,日益遲二分。 後留,二十五日。 後順,差行一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五百九。 先進遲,日益疾分日盡而夕伏十四日。 熒惑:初順,入冬至初日,率二百四十三日行一百六十五度。 自後三日損日及度各三。 小寒初日,二百三十五日行一百五十四度。 自後二日損日及度各三。 穀雨四日,平,畢小滿九日。 一百七十八日行一百度。 自入小滿九日已後,二日益日及度各一。 夏至初日,平,畢六日。 一百七十一日行九十三度。 自入夏至六日已後,三日益日及度各一。 立秋初日,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六度。 自後一日益日及度各一。 白露初日,二百一十四日行一百三十六度。 自後五日益日及度各一。 秋分初日,二百三十二日行一百五十四度。 自後一日益日及度各一。 寒露初日,二百四十七日行一百六十九度。 自後五日益日及度各二。 霜降五日,平,畢立冬十三日。 二百五十九日行一百八十一度。 自入立冬十三日已後,二日損日及度各一。 復冬至初日,二百四十二日行一百六十五度。 各依所入恆氣,平者依率,自餘計日損益,名為前疾日度定率。 其前遲及留退入氣有損益日度者,計日損益,皆同此疾之法,以為遲留旋退定日度之率也。 求變日率術:此疾,入大寒六日,損日率一,畢雨水。 入春分,畢立夏,減日率十。 入小滿初,減日率十。 後三日損所減一。 畢芒種,依平。 若入立秋,三日益日率一,畢處暑。 入白露,畢秋分,均加率十。 入寒露初,加率十。 後一日半損所加一。 畢氣盡,依平。 求變度率術:此疾,若入大寒,畢于啟蟄,立夏至大暑氣盡,霜降畢小雪,皆加度率四。 清明畢穀雨,加率度十二。 初行入處暑,減日率六十,度率三十。 別為初遲半度之行,行盡此日度,及來所減之餘日度之率續為疾。 入白露,畢秋分,四十四日行二十二度。 皆為初遲半度之率。 初行入大寒,畢大暑,差行,先疾,日益遲一分。 各如上法,求其行分。 其前遲後日率,既有增損,而益遲益疾若分,皆檢括前疾末日行分,為前遲初日行分。 以前遲平行分減之,餘為前遲總差。 後疾日分,為後遲末日行分。 為後遲日行分減之,餘為後總差。 減為後別日差分。 其不滿者,皆調為小分。 遲疾之際,行分衰殺不論。 所差多者,依此推算。 若所差不多者,各依本法。 第24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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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2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