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祭地祇、梁甫,皆以皇后為亞獻,諸王大妃為終獻。 丙辰,前羅文府果毅李敬貞論封禪須明水實樽:「《淮南子》云:『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 』高誘註云:『方諸,陰燧,大蛤也。 熟摩拭令熱,以向月,則水生。 以銅盤受之,下數石。 』王充《論衡》云:『陽燧取火於日,方諸取水于月,相去甚遠,而火至水來者,氣感之驗也。 』《漢舊儀》云:『八月飲酎,車駕夕牲,以鑒諸取水于月,以陽燧取火於日。 』《周禮·考工記》云:『金有六齊。 金錫半,謂之鑒燧之齊。 』鄭玄註云:『鑒燧,取水火於日月之器也。 』準鄭此注,則水火之器,皆以金錫為之。 今司宰有陽燧,形如圓鏡,以取明火;陰鑒形如方鏡,以取明水。 但比年祠祭,皆用陽燧取火,應時得;以陰鑒取水,未有得者,常用井水替明水之處。 」奉敕令禮司研究。 敬貞因說先儒是非,言及明水,乃云:「周禮金錫相半,自是造陽燧法,鄭玄錯解以為陰鑒之制。 仍古取明水法,合用方諸,引《淮南子》等書,用大蛤也。 」又稱:「敬貞曾八九月中,取蛤一尺二寸者依法試之。 自人定至夜半,得水四五斗。 」奉常奏曰:「封禪祭祀,即須明水實樽。 敬貞所陳,檢有故實。 」又稱:先經試驗確執,望請差敬貞自取蚌蛤,便赴太山與所司對試。 ” 是日,制曰:「古今典制,文質不同,至于制度,隨世代沿革,唯祀天地,獨不改張,斯乃自處于厚,奉天以薄。 又今封禪,即用玉牒金繩,器物之間,復有瓦樽秸席,一時行禮,文質頓乖,駁而不倫,深為未愜。 其封祀、降禪所設上帝、后土位,先設颭秸、瓦甒、瓢杯等物,並宜改用裀褥罍爵,每事從文。 其諸郊祀,亦宜準此。 」於是昊天上帝之座褥以蒼,皇地祇褥以黃,配帝及後褥以紫,五方上帝及大明、夜明席皆以方色,內官已下席皆以莞。 三年正月,帝親享昊天上帝于山下,封禮之壇,如圓丘之儀。 祭訖,親封玉策,置石感,聚五色土封之。 圓徑一丈二尺,高九尺。 其日,帝率侍臣已下昇泰山。 翌日,就山上登封之壇封玉策訖,復還山下之齋宮。 其明日,親祀皇地祇于社首山上,降禪之壇,如方丘之儀。 皇后為亞獻,越國太妃燕氏為終獻。 翌日,上禦朝覲壇以朝群臣,如元日之儀。 禮畢,宴文武百僚,大赦改元。 初,上親享于降禪之壇,行初獻之禮畢,執事者皆趨而下。 宦者執帷,皇后率六宮以升,行禮。 帷帟皆以錦繡為之。 百僚在位瞻望,或竊議焉。 於是詔立登封、降禪、朝覲之碑,各于壇所。 又詔名封祀壇為舞鶴台,介丘壇為萬歲台,降禪壇為景雲台,以紀當時所見之瑞焉。 高宗既封泰山之後,又欲遍封五嶽。 至永淳元年,于洛州嵩山之南,置崇陽縣。 其年七月,敕其所造奉天宮。 二年正月,駕幸奉天宮。 至七月,下詔將以其年十一月封禪于嵩岳。 詔國子司業李行偉、考工員外郎賈大隱、太常博士韋叔夏裴守貞輔抱素等詳定儀注。 於是議: 立封祀壇,如圓丘之制。 上飾以玄,四面依方色。 為圓壇,三成,高二丈四尺,每等高六尺。 壇上徑一十六步,三等各闊四步。 設十二陛,陛皆上闊八尺,下闊一丈四尺。 為三重壝,距外壝三十步,內壝距五十步。 燎壇在壇東南外壝之內,高三尺,方一丈五尺,南出陛。 登封壇,圓徑五丈,高九尺。 四出陛,為一壝,飾以五色,準封祀。 禪祭壇,上飾以金,四面依方色,為八角方壇,再成,高一丈二尺,每等高四尺。 壇上方十六步,每等廣四步,設八陛。 其上壇陛皆廣八尺,中等陛皆廣一丈,下等陛皆廣一丈二尺。 為三重壝之大小,準封祀。 為埋坎,在壇之未地外壝之內,方深取足容物,南出陛。 朝覲壇,於行宮之前為壇。 宮方三分。 壝二,在南。 壇方二十四丈,高九尺,南面兩陛,余三百各一陛。 封祀、登封,五色土封石感為圓封,上徑一丈二尺,下徑三丈,高九尺。 禪祭,五色土封為八角方封,大小準封祀制度。 所用尺寸,準歷東封,並用古尺。 諸壇並築土為之,禮無用石之文。 並度影以定方位。 登封、降禪,四出陛各當四方之中,陛各上廣七尺,下廣一丈二尺。 封祀玉帛料,有蒼璧,四圭有邸,圭璧。 禪祭有黃琮,兩圭有邸,無圭璧。 又定登封、降禪、朝覲等日。 準禮,冬至祭天于圓丘,其封祀請用十二日。 準東封祀故事,十二日登封,十三日禪祭,十四日朝覲。 若有故,須改登封已下期日,在禮無妨。 又輦輿料云:封祀、登封,皇帝出乘玉輅,還乘金輅。 皇太子往還金輅。 禪祭,皇帝、太子如封祀。 又衣服料云:“東封祠祭日,天皇服袞冕,近奉制,依《貞觀禮》服大裘。 又云:袞冕服一具,齋服之;通天冠服一具,回服之;翼善冠服一具,馬上服之。 皇太子袞冕服。 又齋則服遠遊冠,受朝則公服遠遊冠服,馬上則進德冠服。 當時又令詳求射牛之禮。 行偉、守貞等議曰:「據《周禮》及《國語》,郊祀天地,天子自射其牲。 漢武唯封太山,令侍中儒者射牛行事。 至于余祀,亦無射牲之文。 但親舂射牲,雖是古禮,久從廢省。 據封禪禮,祀日,未明十五刻,宰人以鑾刀割牲,質明而行事。 比鑾駕至時,牢牲總畢,天皇唯奠玉酌獻而已。 今若祀前一日射牲,事即傷早。 祀日方始射牲,事又傷晚。 若依漢武故事,即非親射之儀,事不可行。 」詔從之。 尋屬高宗不豫,遂罷封禪之禮。 則天證聖元年,將有事于嵩山,先遣使致祭以祈福助,下制,號嵩山為神岳,尊嵩山神為天中王,夫人為靈妃。 嵩山舊有夏啟及啟母、少室阿姨神廟,咸令預祈祭。 至天冊萬歲二年臘月甲申,親行登封之禮。 禮畢,便大赦,改元萬歲登封,改嵩陽縣為登封縣,陽成縣為告成縣。 粵三日丁亥,禪于少室山。 又二日己丑,禦朝覲壇朝群臣,咸如乾封之儀。 則天以封禪日為嵩岳神祇所祐,遂尊神岳天中王為神岳天中皇帝,靈妃為天中皇后,夏後啟為齊聖皇帝;封啟母神為玉京太后,少室阿姨神為金闕夫人;王子晉為升仙太子,別為立廟。 登封壇南有槲樹,大赦日于其杪置金鷄樹。 則天自製《升中述志碑》,樹于壇之丙地。 玄宗開元十二年,文武百僚、朝集使、皇親及四方文學之士,皆以理化昇平,時谷屢稔,上書請修封禪之禮並獻賦頌者,前後千有餘篇。 玄宗謙沖不許。 中書令張說又累日固請,乃下制曰: 第18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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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1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