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廷尉少卿袁翻以犯罪之人,經恩競訴,枉直難明。 遂奏曾染風聞者,不問曲直,推為獄成,悉不斷理。 詔門下、尚書、廷尉議之。 雄議曰:「《春秋》之義,不幸而失,寧僭不濫。 僭則失罪人,濫乃害善人。 今議者不忍罪奸吏,使出入縱情,令君子小人,薰蕕不別,豈所謂賞善罰惡,慇勤隱恤者也?古人唯患察獄之不精,未聞知冤而不理。 」詔從雄議。 自後每有疑議,雄與公卿駁難,事多見從。 於是公能之名甚盛。 又為《祿養論》,稱仲尼陳五孝,自天子至于庶人,無致仕之文。 《禮記》:八十,一子不從政;九十,家不從政。 鄭玄註云:「復除之。 」然則止復庶人,非公卿士大夫之謂。 以為宜聽祿養,不約其年。 書奏,孝明納之。 後除司空長史。 時諸公皆慕其名,欲屈為佐,莫能得也。 時諸方賊盛,而南寇侵境,山蠻作逆,孝明欲親討,以荊州為先。 詔雄為行台左丞,與臨淮王彧東趣葉城;別將裴衍,西通鴉路。 衍稽留未進,議師已次汝濱。 逢北溝求救,議以處分道別,不欲應之。 雄曰:「王執麾閫外,唯利是從,見可而進,何必守道?」彧恐後有得失之責,要雄符下。 雄以車駕將親伐,蠻夷必懷震動,乘彼離心,無往不破,遂符彧軍,令速赴擊。 賊聞,果自走散。 在軍上疏曰:「凡人所以臨堅陳而忘身,觸白刃而不憚者,一則求榮名,二則貪重賞,三則畏刑罰,四則避禍難。 非此數事,雖聖王不能勸其臣,慈父不能厲其子。 明主深知其情,故賞必行,罰必信,使親疏貴賤,勇怯賢愚,聞鐘鼓之聲,見旍旗之列,莫不奮激,競赴敵場。 豈厭久生而樂早死也?利害縣于前,欲罷不能耳。 自秦、隴逆節,將曆數年,蠻左亂常,稍已多載。 凡在戎役,數十萬人,三方之師,敗多勝少,跡其所由,不明賞罰故也。 陛下欲天下之早平,愍征夫之勤悴,乃降明詔,賞不移時。 然兵將之勛,歷稔不決,亡軍之卒,晏然在家,致令節士無所勸慕,庸人無所畏懾。 進而擊賊,死交而賞賒;退而逃散,身全而無罪,此其所以望敵奔沮,不肯進力者矣。 為重發明詔,更量賞罰,則軍威必張,賊難可弭。 臣聞必不得已,去食就信,以此推之,信不可斯須廢也。 賞罰,陛下之所易,尚不能全而行之;攻敵,士之所難,欲其必死,寧可得也?」後為吏部郎中。 及爾硃榮入洛,河陰之難,人情未安,雄潛竄不出。 孝莊欲以雄為尚書,門下奏曰:「辛雄不出,存亡未知。 」孝莊曰:「寧失亡而用之,可失存而不用也?」遂除度支尚書。 後以本官兼侍中、關西尉勞大使。 將發,請事五條:一言逋懸租調,宜悉不征;二言簡罷非時徭役,以紓人命;三言課調之際,使豐儉有殊,令州郡量檢,不得均一;四言兵起歷年,死亡者眾,或父或子,辛酸未歇,見存耆老,請假板職,悅生者之意,慰死者之魂;五言喪亂既久,禮儀罕習,如有閨門和穆,孝悌卓然者,宜旌其門閭。 莊帝從之,因詔:人年七十者授縣,八十授郡,九十加四品將軍,百歲從三品將軍。 永熙三年,兼吏部尚書。 時近習專恣,雄懼其讒匿,不能守正,論者頗譏之。 孝武南狩,雄兼左仆射,留守京師。 永熙末,兼侍中。 帝入關右,齊神武至洛,于永寧寺大集朝士,責雄及尚書崔孝芬、劉廞、楊機等曰:「為臣奉主,匡危救亂。 若處不諫諍,出不陪隨,緩則耽寵,急便竄避,臣節安在?」乃誅之。 二子,士璨、士貞,逃入關中。 雄從父兄纂,字伯將,學涉文史,溫良雅正。 初為袞州安東府主簿,與秘書丞同郡李伯尚有舊。 伯尚與咸陽王禧同逆,逃竄投纂,事覺,坐免官。 後為太尉騎兵參軍,每為府主清河王懌所賞。 至定考,懌曰:「辛騎兵有學有才,宜為上第。 」及梁將曹義宗攻新野,詔纂為荊州軍司。 纂善撫將士,人多用命,賊甚憚之。 會孝明崩諱至,咸以對敵,欲秘凶問。 纂曰:「安危在人,豈關是也?」遂發喪號哭,三軍縞素,還入州城,申以盟約。 尋為義宗所圍,相率固守。 孝莊即位,除兼尚書,仍行台。 後大都督費穆擊義宗禽之,入城,因舉酒屬纂曰:「微辛行台之在斯,吾亦無由建此功也。 」 永安二年,元顥乘勝至城下,為顥禽之。 及孝莊還宮,纂謝不守之罪。 帝曰:「于時朕亦北巡,東軍不守,豈卿之過。 」轉滎陽太守。 百姓姜洛生、康乞得者,舊是前太守鄭仲明左右,豪猾偷竊,境內患之。 纂伺捕禽獲,梟于郡市,百姓欣然。 纂僑屬洛陽,太昌中,乃為河南邑中正。 永熙三年,除河內太守。 齊神武赴洛,兵集城下,纂出城謁,神武慰勉之。 因命前侍中司馬子如曰:「吾行途疲弊,宜代吾執河內手也。 」尋為兼尚書、南道行台、西荊州刺史。 時蠻酋樊大能應西魏,纂攻之,不克而敗,為西魏將獨孤信所害。 贈司徒公。 雄族祖琛。 琛字僧貴。 祖敬宗,父樹寶,並代郡太守。 琛少孤,曾過友人,見其父母無恙,垂涕久之。 釋褐奉朝請、滎陽郡丞。 太守元麗性頗使酒,琛每諫之。 麗後醉,輒令閉閣,曰:「勿使丞入也。 」孝文南征,麗從輿駕,詔琛曰:「委卿郡事,如太守也。 」景明中,為揚州征南府長史。 刺史李崇,多事產業,琛每諫折,崇不從,遂相糾舉,詔並不問。 後加龍驤將軍、南梁太守。 崇因置酒謂琛曰:「長史後必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 」琛對曰:「若萬一叨忝,得一方正長史,朝夕聞過,是所願也。 」崇有慚色。 卒於官。 琛寬雅有度量,涉獵經史,喜慍不形于色。 當官奉法,所在有稱。 長子悠,字元壽,早有器業,為侍御史,監揚州軍。 賊平,錄勛書,時李崇猶為刺史,欲寄人名,悠不許。 崇曰:「我昔逢其父,今復逢其子。 」早卒。 悠弟俊,字叔義,有文才。 魏子建為山南行台,以為郎中。 有軍國機斷。 還京,于滎陽為人所劫害。 贈東秦州刺史。 俊弟術。 第28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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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第2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