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康擅權專朝,威傾內外,湛愈推崇之,無復人臣之禮,上稍不能平。 湛初入朝,委任甚重,善論政道,並諳前代故事,聽者忘疲。 每入雲龍門,禦者便解駕,左右及羽儀隨意分散,不夕不出,以此爲常。 及晚節驅煽義康,陵轢朝廷,上意雖內離而接遇不改。 上謂所親曰:「劉斑初自西還,吾與語常看日早晚,慮其當去;比入亦看日早晚,慮其不去。 」湛小字斑獸,故雲斑也。 遷丹陽尹,詹事如故。 十七年,所生母亡。 上與義康形跡既乖,釁難將結,湛亦知無復全地。 及至丁艱,謂所親曰:「今年必敗,常日賴口舌爭之,故得推遷耳。 今既窮毒,無復此望,禍至其能久乎。 」伏甲于室,以待上臨弔。 謀又泄,竟弗之幸。 十月,詔收付廷尉,于獄伏誅,時年四十九。 子黯等從誅。 弟素,黃門郎,徙廣州。 湛初被收,嘆曰:「便是亂邪。 」又曰:「不言無我應亂,殺我日自是亂法耳。 」入獄見素,曰:「乃復及汝邪?相勸爲惡,惡不可爲,相勸爲善,正見今日,如何!」湛生女輒殺之,爲時流所怪。 庾悅字仲豫,潁川鄢陵人也,晉太尉亮之曾孫也。 祖羲,吳興內史。 父準,西中郎將、荊州刺史。 悅仕晉爲司徒右長史。 桓玄篡位,爲中書侍郎。 宋武平建鄴,累遷建威將軍、江州刺史,加都督。 初,劉毅家在京口,酷貧,嘗與鄉曲士大夫往東堂共射,時悅爲司徒右長史,要府州僚佐出東堂,毅已先至,遣與悅相聞曰:「身並貧躓,營一遊甚難。 君如意人,無處不可爲適,豈不能以此堂見讓。 」悅素豪,徑前不答。 毅語衆人並避,唯毅留射如故。 悅廚饌甚盛,不以及毅,毅既不去,悅甚不歡。 毅又相聞曰:「身今年未得子鵝,豈能以殘炙見惠。 」悅又不答。 至是,毅表解悅都督、將軍官,以刺史移鎮豫章。 以親將趙恢領千兵守尋陽,建威府文武三千人悉入毅將府,深相挫辱。 悅不得志,疽發背,到豫章少日卒。 登之字元龍,悅族弟也。 曾祖冰,晉司空。 祖藴,廣州刺史。 父廓,東陽太守。 登之少以強濟自立,初爲宋武帝鎮軍參軍,預討桓玄功,封曲江縣五等男。 累遷新安太守。 謝晦爲荊州刺史,請爲長史、南郡太守,仍爲衛軍長史。 登之與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爲之佐,意甚不愜。 到廳箋唯言「即日恭到」,初無感謝之言。 每入覲見,備持箱囊幾席之屬,一物不具,則不肯坐。 嘗于晦坐誦西徵賦云:「生有修短之命,位有通塞之遇。 」晦雖恨而常優容之。 晦拒王師,欲登之留守,登之不許。 晦敗,登之以無任免官禁錮還家。 何承天戲之曰:「因禍爲福,未必皆知。 」登之曰:「我亦幾與三豎同戮。 」承天爲晦作表云:「當浮舟東下,戮此三豎。 」故登之爲嘲。 後爲司徒長史、南東海太守。 府公彭成王義康專覽政事,不欲自下厝意。 而登之性剛,每陳己志,義康不悅,出爲吳郡太守,以臓貨免官。 後拜豫章太守,征爲中護軍,未拜卒。 子仲遠,初爲宋明帝府佐。 廢帝景和中,明帝疑防,賓客故人無到門者,唯仲遠朝謁不替。 明帝即位,謂曰:「卿所謂疾風知勁草。 」自軍錄事參軍擢拜太子中庶子,卒於豫章太守。 贈侍中。 登之弟仲文。 仲文位廣平太守,兄登之爲謝晦長史,仲文往省之。 時晦權重,朝士並加敬,仲文獨與抗禮。 後爲彭城王義康驃騎主簿,未就,徙爲丹陽丞。 既未到府,疑于府公禮敬,下禮官博議。 中書侍郎裴松之議曰:「案春秋桓公八年,祭公逆王后于紀。 公羊傳曰:‘女在國稱女,此其稱王后何?王者無外,其辭成矣。 ’推此而言,則仲文爲吏之道,定於受敕之日矣。 名器既正,則禮亦從之,安可未到廢其節乎?宜執吏禮。 」從之。 後始興王浚當鎮湘州,以仲文爲司馬。 浚不之任,仍除南梁太守,司馬如故。 于時領軍劉湛協附大將軍彭城王義康,而與仆射殷景仁隙。 凡朝士游殷氏者,不得入劉氏之門,獨仲文游二人間,密盡忠於朝廷。 景仁稱疾不朝見者歷年,文帝常令仲文銜命去來,湛不疑也。 義康出蕃,湛伏誅,以仲文爲尚書吏部郎,與右衛將軍沈演之俱參機密。 歷侍中、吏部尚書,領義陽王師。 內外歸附,勢傾朝野。 仲文爲人強急不耐煩,賓客訴非理者,忿罵形于辭色。 素無術學,不爲衆望所推。 性好潔,士大夫造之者,未出戶輒令人拭席洗床。 時陳郡殷沖亦好淨,小史非淨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潔,每容接之。 仲文好潔反是,每以此見譏。 領選既不緝衆論,又頗通貨賄,用少府卿劉道錫爲廣州刺史,道錫至鎮,餉白檀牽車,常自乘焉。 或以白文帝,帝見問曰:「道錫餉卿小車,裝飾甚麗,有之乎?」仲文懼起謝。 又仲文請急還家,吏部令史錢泰、主客令史周伯齊出仲文宅諮事。 泰能彈琵琶,伯齊善歌,仲文因留停宿。 尚書制,令史諮事不得宿停外,雖八座命亦不許,爲有司所奏。 上于仲文素厚,將恕之,召問尚書右仆射何尚之,具陳仲文得失,奏言: 仲文事如丘山,若縱而不糾,復何以爲政。 晉武不爲明主,斷鬲令事,遂能奮發,華廙見待不輕,廢錮累年,後起改作城門校尉耳。 若言仲文有誠于國,未知的是何事,政當雲與殷景仁不失其舊,與劉湛亦復不疏。 且景仁當時意事,豈復可蔑,縱有微誠,復何足掩其惡。 賈充勛烈,晉之重臣,雖事業不稱,不聞有大罪,諸臣進說,便即遠出。 陛下聖叡,反更遲遲于此。 仲文身上之釁,既自過于范曄,所少賊一事耳。 伏願深加三思。 試以諸聲傳普訪諸可顧問者,群下見陛下顧遇既重,恐不敢苦侵傷,顧問之日,宜布嫌責之旨。 若不如此,亦當不辨有所得失。 時仲文自理不諳台製,令史並言停外非嫌。 帝以小事不足傷大臣,尚之又陳: 令史具向仲文說不得停之意,仲文了不聽納,非爲不解,直是苟相留耳。 雖是令史出,乃遠虧朝典,又不得謂之小事。 謝晦望實非今者之疇,一事錯誤,免侍中官。 王珣時賢少失,桓胤春搜之謬,皆白衣領職,況公犯憲制邪?孔萬祀居左局,言「仲文貴要異他尚書」。 又云「不痴不聾,不成姑公」。 敢作此言,亦爲異也。 文帝猶優遊,使尚之更陳其意。 尚之備言仲文愆曰: 臣思張遼之言,關羽雖兄弟,曹公父子豈得不言。 觀今人臣憂國甚寡,臣復結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 然不知臣者豈不謂臣有爭競之心,亦追以悵悵。 臣與仲文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復生厚薄。 太尉昨與臣言說仲文有諸不可,非唯一條,遠近相崇畏,震動四海。 仲文先與劉德願殊惡,德願自持琵琶甚精麗遺之,便復款然。 市令盛馥進數百口材助營宅,恐人知,作虛買券。 劉道錫驟有所輸,傾南奉之半。 劉雍自謂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蔗,若新發於州。 國吏運載櫵蘇,無輟于道。 諸見人有物,鮮或不求,聞劉遵考有材便乞材,見好燭盤便復乞之。 選用不平,不可一二。 太尉又言仲文都無共事之體,凡所選舉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 論虞秀之作黃門,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 太尉近與仲文疏,欲用德願兒作州西曹,仲文乃啓用爲主簿,即語德願以謝太尉。 前後漏泄賣恩,亦復何極。 縱不罪,故宜出之。 自從裴、劉刑罰已來,諸將陳力百倍,今日事實好惡可問,若赫然發憤,顯明法憲,陛下便可閒臥紫闥無復一事也。 帝欲出仲文爲丹陽,又以問尚之,答言: 第1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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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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