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制,國子寺,每歲以四仲月上丁,釋奠于先聖先師。 年別一行鄉飲酒禮。 州郡學則以春秋仲月釋奠。 州郡縣亦每年于學一行鄉飲酒禮。 學生皆乙日試書,丙日給假焉。 梁元會之禮,未明,庭燎設,文物充庭。 台門闢,禁衛皆嚴,有司各從其事。 太階東置白獸樽。 群臣及諸蕃客並集,各從其班而拜。 侍中奏中嚴,王公卿尹各執珪璧入拜。 侍中乃奏外辦,皇帝服袞冕,乘輿以出。 侍中扶左,常侍扶右,黃門侍郎一人執曲直華蓋從。 至階,降輿,納舄升坐。 有司禦前施奉珪藉。 王公以下,至阼階,脫舄劍,升殿,席南奉贄珪璧畢,下殿,納舄佩劍,詣本位。 主客即徙珪璧于東廂。 帝興,入,徙禦坐于西壁下,東向。 設皇太子王公已下位。 又奏中嚴,皇帝服通天冠,升禦坐。 王公上壽禮畢,食。 食畢,樂伎奏。 太宮進禦酒,主書賦黃甘,逮二品已上。 尚書騶騎引計吏,郡國各一人,皆跪受詔。 侍中讀五條詔,計吏每應諾訖,令陳便宜者,聽詣白獸樽,以次還坐。 宴樂罷,皇帝乘輿以入。 皇太子朝,則遠遊冠服,乘金輅,鹵簿以行。 預會則劍履升坐。 會訖,先興。 天監六年詔曰:「頃代以來,元日朝畢,次會群臣,則移就西壁下,東向坐。 求之古義,王者宴萬國,唯應南面,何更居東面?」於是禦坐南向,以西方為上。 皇太子以下,在北壁坐者,悉西邊東向。 尚書令以下在南方坐者,悉東邊西向。 舊元日禦坐東向,酒壺在東壁下。 禦坐既南向,乃詔壺于南蘭下。 又詔:「元日受五等贄,珪璧並量付所司。 」周舍案:「《周禮》塚宰,大朝覲,贊玉幣。 尚書,古之塚宰。 頃王者不親撫玉,則不復須塚宰贊助。 尋尚書主客曹郎,既塚宰隷職,今元日五等奠玉既竟,請以主客郎受。 鄭玄注《覲禮》云:『既受之後,出付玉人于外。 』漢時少府,職掌珪璧,請主客受玉,付少府掌。 」帝從之。 又尚書仆射沈約議:「《正會儀注》,禦出,乘輿至太極殿前,納舄升階。 尋路寢之設,本是人君居處,不容自敬宮室。 案漢氏則乘小車升殿。 請自今元正及大公事,禦宜乘小輿至太極階,仍乘版輿升殿。 」制:「可。 」 陳制,先元會十日,百官並習儀注,令仆已下,悉公服監之。 設庭燎,街闕、城上、殿前皆嚴兵,百官各設部位而朝。 宮人皆于東堂,隔綺疏而觀。 宮門既無籍,外人但絳衣者,亦得入觀。 是日,上事人發白獸樽。 自余亦多依梁禮雲。 後齊正日,侍中宣詔慰勞州郡國使。 詔牘長一尺三寸,廣一尺,雌黃塗飾,上寫詔書三。 計會日,侍中依儀勞郡國計吏,問刺史太守安不,及谷價麥苗善惡,人間疾苦。 又班五條詔書於諸州郡國使人,寫以詔牘一枚,長二尺五寸,廣一尺三寸,亦以雌黃塗飾,上寫詔書。 正會日,依儀宣示使人,歸以告刺史二千石。 一曰,政在正身,在愛人,去殘賊,擇良吏,正決獄,平徭賦。 二曰,人生在勤,勤則不匱,其勸率田桑,無或煩擾。 三曰,六極之人,務加寬養,必使生有以自救,沒有以自給。 四曰,長吏華浮,奉客以求小譽,逐末捨本,政之所疾,宜謹察之。 五曰,人事意氣,干亂奉公,外內溷淆,綱紀不設,所宜糾劾。 正會日,侍中黃門宣詔勞諸郡上計。 勞訖付紙,遣陳土宜。 字有脫誤者,呼起席後立。 書跡濫劣者,飲墨水一升。 文理孟浪無可取者,奪容刀及席。 即而本曹郎中考其文跡才辭可聚者,錄牒吏部,簡同流外三品敘。 元正大饗,百官一品已下,流外九品已上預會。 一品已下、正三品已上、開國公侯伯、散品公侯及特命之官、下代刺史,並升殿。 從三品已下、從九品以上及奉正使人比流官者,在階下。 勛品已下端門外。 隋制,正旦及冬至,文物充庭,皇帝出西房,即禦座。 皇太子鹵簿至顯陽門外,入賀。 復詣皇后禦殿,拜賀訖,還宮。 皇太子朝訖,群官客使入就位,再拜。 上公一人,詣西階,解劍,升賀;降階,帶劍,複位而拜。 有司奏諸州表。 群官在位者又拜而出。 皇帝入東房,有司奏行事訖,乃出西房。 坐定,群官入就位,上壽訖,上下俱拜。 皇帝舉酒,上下舞蹈,三稱萬歲。 皇太子預會,則設坐于禦東南,西向。 群臣上壽畢,入,解劍以升。 會訖,先興。 後齊元日,中宮朝會,陳樂,皇后褘衣乘輿,以出於昭陽殿。 坐定,內外命婦拜,皇后興,妃主皆跪。 皇后坐,妃主皆起,長公主一人,前跪拜賀。 禮畢,皇后入室,乃移幄坐于西廂。 皇后改服褕狄以出。 坐定,公主一人上壽訖,就坐。 禦酒食,賜爵,並如外朝會。 隋儀如後齊制,而又有皇后受群臣賀禮。 則皇后禦坐,而內侍受群臣拜以入,承令而出,群臣拜而罷。 後齊皇太子月五朝。 未明二刻,乘小輿出,為三師降。 至承華門,升石山安車,三師軺車在前,三少在後,自雲龍門入。 皇帝禦殿前,設拜席位,至柏閣,齋帥引,洗馬、中庶子從。 至殿前席南,北面再拜。 天保元年,皇太子監國,在西林園冬會。 群議皆東面。 二年,于北城第內冬會,又議東面。 吏部郎陸卬疑非禮,魏收改為西面。 邢子才議欲依前,曰: 凡禮有同者,不可令異。 《詩》說,天子至于大夫,皆乘四馬,況以方面之少,何可皆不同乎?若太子定西面者,王公卿大夫士,復何面邪?南面人君正位,今一官之長,無不南面,太子聽政,亦南面坐。 議者言皆晉舊事,太子在東宮西面,為避尊位,非為向台殿也。 子才以為東晉博議,依漢、魏之舊,太子普臣四海,不以為嫌,又何疑于東面?《禮》「世子絶旁親」,「世子冠于阼」,「塚子生,接以太牢」。 漢元著令,太子絶馳道。 此皆禮同於君。 又晉王公世子,攝命臨國,乘七旒安車,駕用三馬,禮同三公。 近宋太子乘象輅,皆有同處,不以為嫌。 況東面者,君臣通禮,獨何為避?明為向台,所以然也。 近皇太子在西林園,在於殿猶且東面,于北城非宮殿之處,更不得邪?諸人以東面為尊,宴會須避。 案《燕禮》、《燕義》,君位在東,賓位則在西,君位在阼階,故有《武王踐阼篇》,不在西也。 《禮》「乘君之車,不敢曠左」。 君在,惡空其位,左亦在東,不在西也。 「君在阼,夫人在房」。 鄭注「人君尊東也」。 前代及今,皇帝宴會接客,亦東堂西面。 若以東面為貴,皇太子以儲後之禮,監國之重,別第宴臣賓,自得申其正位。 禮者皆東宮臣屬,公卿接宴,觀禮而已。 若以西面為卑,實是君之正位。 太公不肯北面說《丹書》,西面則道之,西面乃尊也。 君位南面,有東有西,何可皆避?且事雖少異,有可相比者。 周公,臣也,太子,子也。 周公為塚宰,太子為儲貳。 明堂尊于別第,朝諸侯重於宴臣賓,南面貴于東面。 臣疏於子,塚宰輕於儲貳。 周公攝政,得在明堂南面朝諸侯。 今太子監國,不得于別第異宮東面宴客,情所未安。 且君行以太子監國,君宴不以公卿為賓,明父子無嫌,君臣有嫌。 案《儀注》,親王受詔冠婚,皇子皇女皆東面。 今不約王公南面,而獨約太子,何所取邪?議者南尊改就西面,轉君位,更非合禮。 方面既少,難為節文。 東西二面,君臣通用,太子宜然,于禮為允。 魏收議云: 第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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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