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仁壽元年,歲次作噩,嗣天子臣堅,敢昭告于昊天上帝:璇璣運行,大明南至。 臣蒙上天恩造,群靈降福,撫臨率土,安養兆人。 顧惟虛薄,德化未暢,夙夜憂懼,不敢荒怠。 天地靈祇,降錫休瑞,鏡發區宇,昭彰耳目。 爰始登極,蒙授龜圖,遷都定鼎,醴泉出地,平陳之歲,龍引舟師。 省俗巡方,展禮東嶽,盲者得視,喑者得言,復有蹙人,忽然能步。 自開皇已來,日近北極,行于上道,晷度延長。 天啟太平,獸見一角,改元仁壽,楊樹生松。 石魚彰合符之征,玉兔顯永昌之慶,山圖石瑞,前後繼出,皆載臣姓名,褒紀國祚。 經典諸緯,爰及玉龜,文字義理,遞相符會。 宮城之內,及在山谷,石變為玉,不可勝數。 桃區一嶺,儘是琉璃,黃銀出於神山,碧玉生於瑞獻。 多楊山響,三稱國興,連雲山聲,萬年臨國。 野鵝降天,仍住池沼,神鹿入苑,頻賜引導。 騶虞見質,游驎在野,鹿角生於楊樹,龍湫出於荊谷。 慶雲發彩,壽星垂耀。 宮殿樓閣,咸出靈芝,山澤川原,多生寶物。 威香散馥,零露凝甘。 敦煌烏山,黑石變白,弘祿岩嶺,石華遠照。 玄狐玄豹,白兔白狼,赤雀蒼烏,野蠶天豆,嘉禾合穗,珍木連理。 神瑞休征,洪恩景福,降賜無疆,不可具紀。 此皆昊天上帝,爰降明靈,矜愍蒼生,寧靜海內,故錫茲嘉慶,咸使安樂,豈臣微誠所能上感。 虔心奉謝,敬薦玉帛犧齊,粢盛庶品,燔祀于昊天上帝。 皇考太祖武元皇帝,配神作主。 大業元年,孟春祀感帝,孟冬祀神州,改以高祖文帝配。 其餘並用舊禮。 十年,冬至祀圓丘,帝不齋于次。 詰朝,備法駕,至便行禮。 是日大風,帝獨獻上帝,三公分獻五帝。 禮畢,禦馬疾驅而歸。 明堂在國之陽。 梁初,依宋、齊,其祀之法,猶依齊制。 禮有不通者,武帝更與學者議之。 舊齊儀,郊祀,帝皆以袞冕。 至天監七年,始造大裘,而《明堂儀注》猶雲袞服。 十年,儀曹郎硃異以為:「《禮》大裘而冕,祭昊天上帝。 五帝亦如之。 良由天神高遠,義須誠質,今從泛祭五帝,理不容文。 」於是改服大裘。 異又以為:「齊儀初獻樽彞,明堂貴質,不應三獻。 又不應象樽。 《禮》云:『朝踐用太樽。 』鄭云:『太樽,瓦也。 』《記》又云:『有虞氏瓦樽。 』此皆在廟所用,猶以質素,況在明堂,禮不容象。 今請改用瓦樽,庶合文質之衷。 」又曰:「宗廟貴文,故庶羞百品,天義尊遠,則須簡約。 今《儀注》所薦,與廟不異,即理征事,如為未允。 請自今明堂餚膳準二郊。 但帝之為名,本主生育,成歲之功,實為顯著。 非如昊天,義絶言象,雖曰同郊,復應微異。 若水土之品,蔬果之屬,猶宜以薦,止用梨棗橘慄四種之果,姜蒲葵韭四種之俎,粳稻黍粱四種之米。 自此以外,郊所無者,請並從省除。 」初,博士明山賓制《儀注》,明堂祀五帝,行禮先自赤帝始。 異又以為:「明堂既泛祭五帝,不容的有先後,東階而升,宜先春帝。 請改從青帝始。 」又以為:「明堂籩豆等器,皆以雕飾。 尋郊祀貴質,改用陶匏,宗廟貴文,誠宜雕俎。 明堂之禮,既方郊為文,則不容陶匏,比廟為質,又不應雕俎。 斟酌二途,須存厥衷,請改用純漆。 」異又以「舊儀,明堂祀五帝,先酌鬱鬯,灌地求神,及初獻清酒,次酃,終醁。 禮畢,太祝取俎上黍肉,當禦前以授。 請依郊儀,止一獻清酒。 且五帝天神,不可求之於地,二郊之祭,並無黍肉之禮。 並請停灌及授俎法。 」又以為:「舊明堂皆用太牢。 案《記》云:『郊用特牲』;又云『天地之牛,角繭慄』。 五帝既曰天神,理無三牲之祭。 而《毛詩·我將》篇,雲祀文王于明堂,有『維羊維牛』之說。 良由周監二代,其義貴文,明堂方郊,未為極質,故特用三牲,止為一代之制。 今斟酌百王,義存通典,蔬果之薦,雖符周禮,而牲牢之用,宜遵夏殷。 請自今明堂止用特牛,既合質文之中,又見貴誠之義。 」帝並從之。 先是,帝欲有改作,乃下制旨,而與群臣切磋其義。 制曰:「明堂準《大戴禮》:『九室八牖,三十六戶。 以茅蓋屋,上圓下方。 』鄭玄據《援神契》,亦云『上圓下方』,又云『八窗四達』。 明堂之義,本是祭五帝神,九室之數,未見其理。 若五堂而言,雖當五帝之數,向南則背葉光紀,向北則背赤熛怒,東向西向,又亦如此,於事殊未可安。 且明堂之祭五帝,則是總義,在郊之祭五帝,則是別義。 宗祀所配,復應有室,若專配一室,則是義非配五,若皆配五,則便成五位。 以理而言,明堂本無有室。 」硃異以為:「《月令》『天子居明堂左個、右個』。 聽朔之禮,既在明堂,今若無室,則于義成闕。 」制曰:「若如鄭玄之義,聽朔必在明堂,于此則人神混淆,莊敬之道有廢。 《春秋》云:『介居二大國之間。 』此言明堂左右個者,謂所祀五帝堂之南,又有小室,亦號明堂,分為三處聽朔。 既三處,則有左右之義。 在營域之內,明堂之外,則有個名,故曰明堂左右個也。 以此而言,聽朔之處,自在五帝堂之外,人神有別,差無相干。 」其議是非莫定,初尚未改。 十二年,太常丞虞爵復引《周禮》明堂九尺之筵,以為高下修廣之數,堂崇一筵,故階高九尺。 漢家制度,猶遵此禮,故張衡雲「度堂以筵」者也。 鄭玄以廟寢三制既同,俱應以九尺為度。 制曰:「可。 」於是毀宋太極殿,以其材構明堂十二間,基準太廟。 以中央六間安六座,悉南向。 東來第一青帝,第二赤帝,第三黃帝,第四白帝,第五黑帝。 配帝總配享五帝,在阼階東上,西向。 大殿後為小殿五間,以為五佐室焉。 陳制,明堂殿屋十二間。 中央六間,依齊制,安六座。 四方帝各依其方,黃帝居坤維,而配饗坐依梁法。 武帝時,以德帝配。 文帝時,以武帝配。 廢帝已後,以文帝配。 牲以太牢,粢盛六飯,釒幵羹果蔬備薦焉。 後齊采《周官·考工記》為五室,周采漢《三輔黃圖》為九室,各存其制,而竟不立。 高祖平陳,收羅杞梓,郊丘宗社,典禮粗備,唯明堂未立。 開皇十三年,詔命議之。 禮部尚書牛弘、國子祭酒辛彥之等定議,事在弘傳。 後檢校將作大匠事宇文愷依《月令》文,造明堂木樣,重檐復廟,五房四達,丈尺規矩,皆有準憑,以獻。 高祖異之,命有司于郭內安業裡為規兆。 方欲崇建,又命詳定,諸儒爭論,莫之能決。 弘等又條經史正文重奏。 時非議既多,久而不定,又議罷之。 及大業中,愷又造《明堂議》及樣奏之。 煬帝下其議,但令于霍山采木,而建都興役,其制遂寢。 終隋代,祀五方上帝,止於明堂,恆以季秋在雩壇上而祀。 其用幣各于其方。 人帝各在天帝之左。 太祖武元皇帝在太昊南,西向。 五官在庭,亦各依其方。 牲用犢十二。 皇帝、太尉、司農行三獻禮于青帝及太祖。 自余有司助奠。 祀五官于堂下,行一獻禮。 有燎。 其省牲進熟,如南郊儀。 志第二 禮儀二 第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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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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