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二妻,雲是夏神、冬神之女也。 一孕而生四男。 其一變為白鴻;其一 國于阿輔水、劍水之間,號為契骨;其一國于處折水;其一居踐斯處折施山,即其大兒也。 山上仍有阿謗步種類,並多寒露。 大兒為出火溫養之,鹹得全濟。 遂共奉大兒為主,號為突厥,即訥都六設也。 訥都六有十妻,所生子皆以母族為姓,阿史那是其小妻之子也。 訥都六死,十母子內欲擇立一人,乃相率于大樹下,共為約曰,向樹跳躍,能最高者,即推立之。 阿史那子年幼而跳最高者,諸子遂奉以為主,號阿賢設。 此說雖殊,然終狼種也。 其後曰土門,部落稍盛,始至塞上市繒絮,願通中國。 大統十一年,太祖遣酒泉胡安諾盤陀使焉。 其國皆相慶曰 :「今大國使至,我國將興也 。 」十二年,土門遂遣使獻方物。 時鐵勒將伐茹茹,土門率所部邀擊,破之,盡降其眾五萬餘落。 恃其強盛,乃求婚于茹茹。 茹茹主阿那瑰大怒,使人罵辱之曰:「爾是我鍛奴,何敢發是言也?」土門亦怒,殺其使者。 遂與之絶,而求婚於我。 太祖許之。 十七年六月,以魏長樂公主妻之。 是歲,魏文帝崩,土門遣使來弔,贈馬二百匹。 魏廢帝元年正月,土門發兵擊茹茹,大破之於懷荒北。 阿那瑰自殺,其子庵羅辰奔齊,餘眾復立阿那瑰叔父鄧叔子為主。 土門遂自號伊利可汗,猶古之單于也。 號其妻為可賀敦,亦猶古之閼氏也。 土門死,子科羅立。 科羅號乙息記可汗。 又破叔子于沃野北木賴山。 二年三月,科羅遣使獻馬五萬匹。 科羅死,弟俟斤立,號木汗可汗。 俟斤一名燕都,狀貌多奇異,面廣尺餘,其色甚赤,眼若琉璃。 性剛暴,務于征伐。 乃率兵擊鄧叔子,滅之。 叔子以其餘燼來奔。 俟斤又西破獻噠,東走契丹,北並契骨,威服塞外諸國。 其地東自遼海以西,西至西海萬里,南自沙漠以北,北至北海五六千里,皆屬焉。 其俗被髮左衽,穹廬氈帳,隨水草遷徙,以畜牧射獵為務。 賤老貴壯,寡廉恥,無禮義,猶古之匈奴也。 其主初立,近侍重臣等輿之以氈,隨日轉九回,每一回,臣下皆拜。 拜訖,乃扶令乘馬,以帛絞其頸,使纔不至絶,然後釋而急問之曰:「你能作幾年可汗?」其主既神情瞀亂,不能詳定多少。 臣下等隨其所言,以驗修短之數。 大官有葉護,次(沒)〔設〕,次特(勒)〔勤〕,次俟利發 ,次吐屯發,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為之。 兵器有弓矢鳴鏑甲矛刀劍,其珮飾則兼有伏突。 旗纛之上,施金狼頭。 侍衛之士,謂之附離,夏言亦狼也。 蓋本狼生,志不忘舊。 其征發兵馬,科稅雜畜,輒刻木為數,並一金鏃箭,蠟封印之,以為信契。 其刑法:反叛、殺人及奸人之婦、盜馬絆者,皆死;奸人女者,重責財物,即以其女妻之;鬥傷人者,隨輕重輸物;盜馬及雜物者,各十餘倍征之。 死者,停屍于帳,子孫及諸親屬男女,各殺羊馬,陳于帳前,祭之。 繞帳走馬七匝,一詣帳門,以刀剺面,且哭,血淚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 擇日,取亡者所乘馬及經服用之物,並屍俱焚之,收其餘灰,待時而葬。 春夏死者,候草木黃落,秋冬死者,候華葉榮茂,然始坎而瘞之。 葬之日,親屬設祭,及走馬剺面,如初死之儀。 葬訖,于墓所立石建標。 其石多少,依平生所殺人數。 又以祭之羊馬頭,盡懸掛于標上。 是日也,男女咸盛服飾,會于葬所。 男有悅愛於女者,歸即遣人娉問,其父母多不違也。 父〔兄〕伯叔死者,子弟及侄等妻其後母、世叔母及嫂,唯尊者不得下淫。 雖移徙無常,而各有地分。 可汗恆處于都斤山,牙帳東開,蓋敬日之所出也。 每歲率諸貴人,祭其先窟。 又以五月中旬,集他人水,拜祭天神。 于都斤四五百里,有高山迥出,上無草樹,謂其為勃登凝黎,夏言地神也。 其書字類胡,而不知年曆,唯以草青為記。 俟斤部眾既盛,乃遣使請誅鄧叔子等。 太祖許之。 收叔子以下三千人,付其使者,殺之於青門外。 三年,俟斤襲擊吐谷渾,破之。 語在吐谷渾傳。 明帝二年,俟斤遣使來獻方物。 保定元年,又三輩遣使貢其方物。 時與齊人交爭,戎車歲動,故每連結之,以為外援。 初,魏恭帝世,俟斤許進女于太祖,契未定而太祖崩。 尋而俟斤又以他女許高祖,未及結納,齊人亦遣求婚,俟斤貪其幣厚,將悔之。 至是,詔遣涼州刺史楊薦、武伯王慶等往結之。 慶等至,諭以信義。 俟斤遂絶齊使而定婚焉。 仍請舉國東伐。 語在薦等傳。 三年,詔隨公楊忠率眾一萬,與突厥伐齊。 忠軍度陘嶺,俟斤率騎十萬來會。 明年正月,攻齊主于晉陽,不克。 俟斤遂縱兵大掠而還。 忠言于高祖曰 :「突厥甲兵惡,爵賞輕,首領多而無法令,何謂難制馭。 正由比者使人妄道其強盛,欲令國家厚其使者,身往重取其報。 朝廷受其虛言,將士望風畏懾。 但虜態詐健,而實易與耳。 今以臣觀之,前後使人皆可斬也。 」高祖不納。 是歲,俟斤復遣使來獻,更請東伐。 詔楊忠率兵出沃野,晉公護趣洛陽以應之。 會護戰不利,俟斤引還。 五年,詔陳公純、大司徒宇文貴、神武公竇毅、南安公楊薦等往逆女。 天和二年,俟斤又遣使來獻。 陳公純等至,俟斤復貳于齊。 會有風雷變,乃許純等以後歸。 語在皇后傳。 四年,俟斤又遣使獻馬。 俟斤死,弟他鉢可汗立。 自俟斤以來,其國富強,有凌轢中夏志。 朝廷既與和親,歲給繒絮錦彩十萬段。 突厥在京師者,又待以優禮,衣錦食肉者,常以千數。 齊人懼其寇掠,亦傾府藏以給之。 他鉢彌復驕傲,至乃率其徒屬曰 :「但使我在南兩個兒孝順,何憂無物邪 。 」建德二年,他鉢遣使獻馬。 及齊滅,齊定州刺史、范陽王高紹義自馬邑奔之。 他鉢立 紹義為齊帝,召集所部,雲為之復讎。 宣政元年四月,他鉢遂入寇幽州,殺略居民。 柱國劉雄率兵拒戰,兵敗,死之。 高祖親總六軍,將北伐,會帝崩,乃班師。 是冬,他鉢復寇邊,圍酒泉,大掠而去。 大象元年,他鉢復請和親。 帝冊趙王招女為千金公主以嫁之,並遣執紹義送闕。 他鉢不奉詔,仍寇并州。 大象二年,始遣使奉獻,且逆公主,而紹義尚留不遣。 帝又令賀若誼往諭之,始送紹義雲。 吐谷渾,本遼東鮮卑慕容廆之庶兄也。 初,吐谷渾馬與廆馬鬥而廆馬傷,廆遣讓之。 吐谷渾怒,率其部落去之,止於枹罕,自為君長。 及孫葉延,頗視書傳。 以古有王父字為氏,遂以吐谷渾為氏焉。 自吐谷渾至伏連籌一十四世。 伏連籌死,子誇呂立,始自號為可汗。 治伏俟城,在青海西十五里。 雖有城郭,而不居之,恆處穹廬,隨水草畜牧。 其地東西三千里,南北千餘里。 官有王公、仆射、尚書及郎中、將軍之號。 誇呂椎髻、毦、珠,以皂為帽,坐金師子床。 號其妻為恪尊,衣織成裙,披錦大袍,辮髮于後,首戴金花。 其俗丈夫衣服略同於華夏,多以羃羅為冠,亦以繒為帽。 婦人皆貫珠束髮,以多為貴。 兵器有弓刀甲矛。 國無常賦,須則稅富室商人以充用焉。 其刑罰,殺人及盜馬者死,余則征物,量事決杖。 刑人必以氈蒙頭,持石從高擊殺之。 父兄亡後,妻後母及嫂等,與突厥俗同。 至于婚姻,貧不能備財物者,輒盜女將去。 死者亦皆埋殯。 其服制,葬訖則除之。 第11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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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第1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