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訓、鄭注既誅,召六道巡邊使。 田全操追忿訓、注之謀,在道楊言:「我入城,凡儒服者,無貴賤當盡殺之!」癸未,全操等乘驛疾驅入金光門,京城訛言有寇至,士民驚噪縱橫走,塵埃四起。 兩省諸司官聞之,皆奔散,有不及束帶襪而乘馬者。 鄭覃、李石在中書,顧吏卒稍稍逃去。 覃謂石曰:「耳目頗異,宜且出避之!」石曰:「宰相位尊望重,人心所屬,不可輕也!今事虛實未可知,堅坐鎮之,庶幾可定。 若宰相亦走,則中外亂矣。 且果有禍亂,避亦不免!」覃然之。 石坐視文案,沛然自若。 敕使相繼傳呼:「閉皇城諸司門!」左金吾大將軍陳君賞帥其眾立望仙門下,謂敕使曰:「賊至,閉門未晚,請徐觀其變,不宜示弱!」至晡後乃定。 是日,坊市惡少年皆衣緋皁,持弓刀北望,見皇城門閉,即欲剽掠,非石與君賞鎮之,京城幾再亂矣。 時兩省官應入直者,皆與其家人辭訣。 甲申,敕罷修曲江亭館。 丁亥,詔:「逆人親黨,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餘一切不問。 諸司官吏雖為所脅從,涉于詿誤,皆赦之。 他人毋得妄相告言及相恐惕。 見亡匿者,勿復追捕,三日內各聽自歸本司。 」時禁軍暴橫,京兆尹張仲方不敢詰,宰相以其不勝任,出為華州刺史,以司農卿薛元賞代之。 元賞常詣李石第,聞石方坐聽事與一人爭辯甚喧,元賞使覘之,雲有神策軍將訴事。 元賞趨入,責石曰:「相公輔佐天子,紀綱四海。 今近不能制一軍將,使無禮如此,何以鎮服四夷!」即趨出上馬,命左右擒軍將,俟于下馬橋,元賞至,則已解衣跽之矣。 其黨訴于仇士良,士良遣宦者召之曰:「中尉屈大尹。 」元賞曰:「屬有公事,行當繼至。 」遂杖殺之。 乃白服見士良,士良曰:「痴書生何敢杖殺禁軍大將!」元賞曰:「中尉大臣也,宰相亦大臣也,宰相之人若無禮于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無禮于宰相,庸可恕乎!中尉與國同體,當為國惜法,元賞已囚服而來,惟中尉死生之!」士良知軍將已死,無可如何,乃呼酒與元賞歡飲而罷。 初,武元衡之死,詔出內庫弓矢、陌刀給金吾仗,使衛從宰相,至建福門而退。 至是,悉罷之。 文宗元聖昭獻孝皇帝中開成元年(丙辰,公元八三六年) 春,正月,辛丑朔,上禦宣政殿,赦天下,改元。 仇士良請以神策仗衛殿門,諫議大夫馮定言其不可,乃止。 定,宿之弟也。 二月,癸未,上與宰相語,患四方表奏華而不典,李石對曰:「古人因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 」 昭義節度使劉從諫上表請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儒生,荷國榮龐,咸欲保身全族,安肯構逆!訓等實欲討除內臣,兩中尉自為救死之謀,遂致相殺,誣以反逆,誠恐非辜。 設右宰相實有異圖,當委之有司,正其刑典,豈有內臣擅領甲兵,恣行剽劫,延及士庶,橫被殺傷!流血千門,殭屍萬計,蒐羅枝蔓,中外恫疑。 臣欲身詣闕庭,面陳臧否,恐並陷孥戮,事亦無成。 謹當修飾封疆,訓練士卒,內為陛下心腹,外為陛下籓垣。 如奸臣難制,誓以死清君側!」丙申,加從諫檢校司徒。 天德軍奏吐谷渾三千帳詣豐州降。 三月,壬寅,以袁州長史李德裕為氵除州刺史。 左仆射令狐楚從容奏:「王涯等既伏辜,其家夷滅,遺骸棄捐。 請官為收瘞,以順陽和之氣。 」上慘然久之,命京兆收葬涯等十一人于城西,各賜衣一襲。 仇士良潛使人發之,棄骨于渭水。 丁未,皇城留守郭皎奏:「諸司儀仗有鋒刃者,請皆輸軍器使,遇立仗別給儀刀!」從之。 劉從諫復遣牙將焦楚長上表讓官,稱:臣之所陳,系國大體。 可聽則涯等宜蒙湔洗,不可聽則賞典不宜妄加!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祿!”因暴揚仇士良等罪惡。 辛酉,上召見楚長,慰諭遣之。 時士良等恣橫,朝臣日憂破家。 及從諫表至,士良等憚之。 由是鄭覃、李石粗能秉政,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強。 夏,四月,己卯,以潮州司戶李宗閔為衡州司馬。 凡李訓所指為李德裕、宗閔黨者,稍收復之。 淄王協薨。 甲午,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固言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以左仆射令狐楚代之。 戊戌,上與宰相從容論詩之工拙,鄭覃曰:「詩之工者,無若三百篇,皆國人作之以刺美時政,王者采之以觀風俗耳,不聞王者為詩也。 後代辭人之詩,華而不實,無補於事。 陳後主、隋煬帝皆工于詩,不免亡國,陛下何取焉!」覃篤于經術,上甚重之。 第5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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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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