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國乃引兵至先零在所。 虜久屯聚,懈馳,望見大軍,棄車重,欲渡湟水,道厄罕;充國徐行驅之。 或曰:「逐利行遲。 」充國曰:「此窮寇,不可迫也。 緩之則走不顧,急之則還致死。 」諸校皆曰:「善。 」虜赴水溺死者數百。 降及斬首五百餘人。 虜馬、牛、羊十萬餘頭,車四千餘兩。 兵至罕地,令軍毋燔聚落、芻牧田中。 罕羌聞之,喜曰:「漢果不擊我矣!」豪靡忘使人來言:「願得還復故地。 」充國以聞,未報。 靡忘來自歸,充國賜飲食,遣還諭種人。 護軍以下皆爭之曰:「此反虜,不可擅遣!」充國曰:「諸君但欲便文自營,非為公家忠計也!」語未卒,璽書報,令靡忘以贖論。 後罕竟不煩兵而下。 上詔破羌、強弩將軍詣屯所,以十二月與充國合,進擊先零。 時羌降者萬餘人矣,充國度其必壞,欲罷騎兵,屯田以待其敝。 作奏未上,會得進兵璽書,充國子中郎將卬懼,使客諫充國曰:「誠令兵出,破軍殺將,以傾國家,將軍守之可也。 即利與病,又何足爭?一旦不合上意,遣綉衣來責將軍,將軍之身不能自保,何國家之安!」充國漢曰:「是何言之不忠也!本用吾言,羌虜得至是邪!往者舉可先行羌者,吾舉辛武賢;丞相御史復白遣義渠安國,竟沮敗羌。 金城、湟中谷斛八錢,吾謂耿中丞:『糴三百萬斛谷,羌人不敢動矣!』耿中丞請糴百萬斛,乃得四十萬斛耳;義渠再使且費其半。 失此二冊,羌人致敢為逆。 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是既然矣。 今兵久不決,四夷卒有動搖,相因而起,雖有知者不能善其後,羌獨足憂邪?吾固以死守之,明主可為忠言。 」 遂上屯田奏曰:「臣所將吏士、馬牛食所用糧谷、茭稾,調度甚廣,難久不解,役不息,恐生它變,為明主憂,誠非素定廟勝之冊。 且羌易以計破,難用兵碎也,故臣愚心以為擊之不便!計度臨羌東至浩亹,羌虜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墾,可二千頃以上,其間郵亭多壞敗者。 臣前部士入山,伐林木六萬餘枚,在水次。 臣願罷騎兵,留步兵萬二百八十一人,分屯要害處,冰解漕下,繕鄉亭,浚溝渠,治湟峽以西道橋七十所,令可至鮮水左右。 田事出,賦人二十畮;至四月草生,發郡騎及屬國胡騎各千,就草為田者遊兵,以充入金城郡,益積畜,省大費。 今大司農所轉谷至者,足支萬人一歲食,謹上田處及器用簿。 」 上報曰:「即如將軍之計,虜當何時伏誅?兵當何時得決?孰計其便,復奏。 」 充國上狀曰:「臣聞帝王之兵,以全取勝,是以貴謀而賤戰。 『百戰而百勝,非善之善者也,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 』蠻夷習俗雖殊于禮義之國,然其欲避害就利,愛親戚,畏死亡,一也。 今虜亡其美地薦草,愁于寄託,遠遁,骨肉心離,人有畔志。 而明主班師罷兵,萬人留田,順天時,因地利,以待可勝之虜,雖未即伏辜,兵決可期月而望,羌虜瓦解,前後降者萬七百餘人,及受言去者凡七十輩,此坐支解羌虜之具也。 臣謹條不出兵留田便宜十二事:步兵九校、吏士萬人留屯,以為武備,因田致谷,威德並行,一也。 又因排折羌虜,令不得歸肥饒之地,貧破其眾,以成羌虜相畔之漸,二也。 居民得並田作,不失農業,三也。 軍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歲,罷騎兵以省大費,四也。 至春,省甲士卒,循河、湟漕谷至臨羌,以示羌虜,揚威武,傳世折衝之具,五也。 以閒暇時,下先所伐材,繕治郵亭,充入金城,六也。 兵出,乘危徼幸,不出,令反畔之虜竄于風寒之地,離霜露、疾疫、瘃墮之患,坐得必勝之道,七也。 無經阻、遠追、死傷之害,八也。 內不損威武之重,外不令虜得乘間之勢,九也。 又亡驚動河南大幵使生它變之憂,十也。 治隍峽中道橋,令可至鮮水以制西域,伸威千里,從枕席上過師,十一也。 大費既省,繇役豫息,以戒不虞,十二也。 留屯田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唯明詔採擇!」 上復賜報曰:「兵決可期月而望者,謂今冬邪,謂何時也?將軍獨不計虜聞兵頗罷,且丁壯相聚,攻擾田者及道上屯兵,復殺略人民,將何以止之?將軍孰計復奏!」 第16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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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第1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