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惠王伐趙,圍邯鄲。 楚王使景舍救趙。 顯王十六年(戊辰,公元前三五三年) 齊威王使田忌救趙。 初,孫臏與龐涓俱學兵法。 龐涓仕魏為將軍,自以能不及孫臏,乃召之。 至,則以法斷其兩足而黥之,欲使終身廢棄。 齊使者至魏,孫臏以刑徒陰見,說齊使者。 齊使者竊載與之齊。 田忌善而客待之,進于威王。 威王問兵法,遂以為師。 於是威王謀救趙,以孫臏為將,辭以刑餘之人不可。 乃以田忌為將而孫子為師,居輜車中,坐為計謀。 田忌欲引兵之趙。 孫子曰:「夫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拳,救鬥者不搏撠。 批亢搗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今梁、趙相攻,輕兵鋭卒必竭于外,老弱疲于內。 子不若引兵疾走魏都,據其街路,沖其方虛,彼必釋趙以自救。 是我一舉解趙之圍而收弊于魏也。 」田忌從之。 十月,邯鄲降魏。 魏師還,與齊戰于桂陵,魏師大敗。 韓伐東周,取陵觀、廩丘。 楚昭奚恤為相。 江乙言于楚王曰:「人有愛其狗者,狗嘗溺井,其鄰人見,欲入言之,狗當門而噬之。 今昭奚恤常惡臣之見,亦猶是也。 且人有好揚人之善者,王曰:『此君子也,』近之;好揚人之惡者,王曰:『此小人也,』遠之。 然則且有子弒其父、臣弒其主者,而王終己不知也。 何者?以王好聞人之美而惡聞人之惡也。 」王曰:「善!寡人願兩聞之。 」 顯王十七年(己巳,公元前三五二年) 秦大良造衛鞅伐魏。 諸侯圍魏襄陵。 顯王十八年(庚午,公元前三五一年) 秦衛鞅圍魏固陽,降之。 魏人歸趙邯鄲,與趙盟漳水上。 韓昭侯以申不害為相。 申不害者,鄭之賤臣也,學黃、老、刑名,以干昭侯。 昭侯用為相,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 申子嘗請仕其從兄,昭侯不許,申子有怨色。 昭侯曰:「所為學于子者,欲以治國也。 今將聽子之謁而廢子之術乎,已其行子之術而廢子之請乎?子嘗教寡人修功勞,視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將奚聽乎?」申子乃闢舍請罪曰:「君真其人也。 」昭侯有弊袴,命藏之。 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 不賜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聞明主愛一嚬一笑,嚬有為嚬,笑有為笑。 今袴豈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 」 顯王十九年(辛未,公元前三五零年) 秦商鞅築冀闕宮庭于咸陽,徙都之。 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 並諸小鄉聚集為一縣,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 廢井田,開阡陌,平鬥、桶、權、衡、丈、尺。 秦、魏遇于彤。 趙成侯薨,公子緤與太子爭立。 緤敗,奔韓。 顯王二十一年(癸酉,公元前三四八年) 秦商鞅更為賦稅法,行之。 顯王二十二年(甲戌,公元前三四七年) 趙公子范襲邯鄲,不勝而死。 顯王二十三年(乙亥,公元前三四六年) 齊殺其大夫牟。 魯康公薨,子景公偃立。 衛更貶號曰侯,服屬三晉。 顯王二十五年(丁丑,公元前三四四年) 諸侯會于京師。 顯王二十六年(戊寅,公元前三四三年) 王致伯于秦,諸侯皆賀秦。 秦孝公使公子少官帥師會諸侯于逢澤以朝王。 顯王二十八年(庚辰,公元前三四一年) 第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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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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