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二十三年,周景王為了鑄造無射樂鐘而打算先造個大的林鐘樂鐘。 單穆公說:“不行啊。 鑄造大錢已經奪去了民眾的資財,又要鑄大鐘來加重民眾的負擔。 如果民眾的積蓄都被奪走,又加重他們的負擔,他們怎麼活下去?鍾不過是用來奏樂的,如果無射按大林鐘這樣的大鐘來造,耳朵無法聽到它的聲音。 鐘聲是讓耳朵聽的,耳朵聽不見,就不算鐘聲了。 猶如眼睛看不清楚的東西,不能硬讓眼睛去看。 眼睛所能觀察的範圍,不過幾尺之間;其所能分辨的顏色,也不過一兩丈的距離。 耳朵所能聽到的和聲在清音與濁音之間;其所能分辨的清、濁之音,不超過個人的能力所及。 所以先王鑄造樂鐘,大小不超過樂音的標準,重量不超過一百二十斤。 音律、長度、容量、重量都因此確定,錙銖分寸、斤兩丈尺的單位都由此產生。 所以,聖人對此十分慎重。 現在陛下所鑄造的鐘,耳朵無法聽到聲音,大小不符合規制,鐘聲中聽不出和聲,規格上不能成為標準,既無益於樂又浪費民眾財產,那有什麼用呢?“樂音不過是讓耳朵能聽見,美物不過是讓眼睛能看到。 如果樂音聽起來震耳欲聾,美物看起來眼花繚亂,還有什麼比這更糟的呢。 耳朵和眼睛是心靈的樞紐,所以必須聽和諧之音而看正當之物。 所聽和諧才能耳聰,所看正當才能目明。 耳聰才能言語動聽,目明才能德行磊落。 言語動聽而德行磊落,才能思慮純正。 用這些來對待民眾,民眾才心悅誠服地感恩戴德,就能 第3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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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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