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騫:指曾參(sh • 5n • 身)、閔子騫,都是孔子的學生,以孝著名。 孝己:殷高宗的長子, 也以孝著名。 「己」字《集解》作「已」,據宋浙本改,下同。 (2)綦(q • 0其):極。 (3)具:當為「共」 字之誤。 「共」通「恭」。 「孝恭」承「父子之義」而言。 父:當為「文」字之誤。 「文」指有禮節 (參見1.8注(8))。 「敬文」承「夫婦之別」而言。 (4)睢:《集解》作「雎」,據宋浙本改。 【譯文】 上天並不是偏袒曾參、閔子騫、孝己而拋棄眾人,但是唯獨曾參、閔子騫、孝己豐富了孝道的實際內容而成全了孝子的名聲,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竭力奉行禮義的緣故啊。 上天並不是偏袒齊國、魯國的人民而拋棄秦國人,但是在父子之間的禮義、夫妻之間的分別上,秦國人不及齊國、魯國的孝順恭敬、嚴肅有禮,為什麼呢?因為秦國人縱情任性、習慣于恣肆放蕩而怠慢禮義的緣故啊,哪裡是他們的本性不同呢? 第373講: 23.14「『涂之人可以為禹(1)。 』曷謂也?」曰:凡禹之所以為禹者,以其為仁義法正也。 然則仁義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然則其可以為禹明矣。 今以仁義法正為固無可知可能之理邪,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不能仁義法正也(2)。 將使涂之人固無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而固無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邪,然則涂之人也,且內不可以知父子之義,外不可以知君臣之正。 不然。 今涂之人者,皆內可以知父子之義,外可以知君臣之正,然則其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其在涂之人明矣。 今使涂之人者,以其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本夫仁義之可知之理、可能之具(3),然則其可以為禹明矣。 今使涂之人伏術為學(4),專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縣久(5),積善而不息,則通於神明,參于天地矣(6)。 故聖人者,人之所積而致也。 【註釋】 (1)涂:通「途」。 涂之人:路上的人,指普通老百姓。 參見8.22注(2)。 禹:指聖賢之人。 (2) 唯:通「雖」。 (3)本:掌握。 夫:那。 可知之理、可能之具:當作「可知、可能之理」。 (4)伏:通 「服」。 (5)加日:累日。 縣:同「懸」,維繫。 (6)參:見8.21注(4)。 【譯文】 「路上的普通人可以成為禹。 這話怎麼解釋呢?」 回答說:一般說來,禹之所以成為禹,是因為他能實行仁義法度。 既然這樣,仁義法度就具有可以瞭解、可以做到的性質,而路上的普通人,也都具有可以瞭解仁義法度的資質,都具有可以做到仁義法度的才具;既然這樣,他們可以成為禹也就很明顯了。 如果認為仁義法度本來就沒有可以瞭解、可以做到的性質,那麼,即使是禹也不能瞭解仁義法度、不能實行仁義法度了。 假如路上的人本來就沒有可以瞭解仁義法度的資質,本來就沒有可以做到仁義法度的才具吧,那麼,路上的人將內不可能懂得父子之間的禮義,外不可能懂得君臣之間的準則了。 實際上不是這樣。 現在路上的人都是內能懂得父子之間的禮義,外能懂得君臣之間的準則,那麼,那些可以瞭解仁義法度的資質、可以做到仁義法度的才具,存在於路上的人身上也就很明顯的了。 現在如果使路上的人用他們可以瞭解仁義的資質、可以做到仁義的才具,去掌握那具有可以瞭解、可以做到的性質的仁義,那麼,他們可以成為禹也就很明顯的了。 現在如果使路上的人信服道術進行學習,專心致志,思考探索仔細審察,日復一日持之以恆,積累善行而永不停息,那就能通於神明,與天地相併列了。 所以聖人,是一般的人積累善行而達到的。 第374講: 23.15曰:「聖可積而致,然而皆不可積,何也?」 曰:可以而不可使也(1)。 故小人可以為君子而不肯為君子,君子可以為小人而不肯為小人。 小人君子者,未嘗不可以相為也,然而不相為者,可以而不可使也。 故涂之人可以為禹,則然;涂之人能為禹,未必然也。 雖不能為禹,無害可以為禹。 足可以遍行天下,然而未嘗有能遍行天下者也。 夫工匠農賈,未嘗不可以相為事也,然而未嘗能相為事也。 用此觀之,然則可以為,未必能也;雖不能,無害可以為。 然則能不能之與可不可,其不同遠矣,其不可以相為明矣。 【註釋】 (1)使:迫使,指由別人迫使他去做到。 【譯文】 有人說:「聖人可以通過積累善行而達到,但是一般人都不能積累善行,為什麼呢?」 第19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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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第1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