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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曾、騫:指曾參(sh •
5n • 身)、閔子騫,都是孔子的學生,以孝著名。孝己:殷高宗的長子,
也以孝著名。「己」字《集解》作「已」,據宋浙本改,下同。(
2)綦(q •
0其):極。(
3)具:當為「共」
字之誤。「共」通「恭」。「孝恭」承「父子之義」而言。父:當為「文」字之誤。「文」指有禮節
(參見
1.
8注(
8))。「敬文」承「夫婦之別」而言。(
4)睢:《集解》作「雎」,據宋浙本改。
【譯文】
上天並不是偏袒曾參、閔子騫、孝己而拋棄眾人,但是唯獨曾參、閔子騫、孝己豐富了孝道的實際內容而成全了孝子的名聲,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竭力奉行禮義的緣故啊。上天並不是偏袒齊國、魯國的人民而拋棄秦國人,但是在父子之間的禮義、夫妻之間的分別上,秦國人不及齊國、魯國的孝順恭敬、嚴肅有禮,為什麼呢?因為秦國人縱情任性、習慣于恣肆放蕩而怠慢禮義的緣故啊,哪裡是他們的本性不同呢?
第
373講:
23.
14「『涂之人可以為禹(
1)。』曷謂也?」曰:凡禹之所以為禹者,以其為仁義法正也。然則仁義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然則其可以為禹明矣。今以仁義法正為固無可知可能之理邪,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不能仁義法正也(
2)。將使涂之人固無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而固無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邪,然則涂之人也,且內不可以知父子之義,外不可以知君臣之正。不然。今涂之人者,皆內可以知父子之義,外可以知君臣之正,然則其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其在涂之人明矣。今使涂之人者,以其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本夫仁義之可知之理、可能之具(
3),然則其可以為禹明矣。今使涂之人伏術為學(
4),專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縣久(
5),積善而不息,則通於神明,參于天地矣(
6)。故聖人者,人之所積而致也。
【註釋】
(
1)涂:通「途」。涂之人:路上的人,指普通老百姓。參見
8.
22注(
2)。禹:指聖賢之人。(
2)
唯:通「雖」。(
3)本:掌握。夫:那。可知之理、可能之具:當作「可知、可能之理」。(
4)伏:通
「服」。(
5)加日:累日。縣:同「懸」,維繫。(
6)參:見
8.
21注(
4)。
【譯文】
「路上的普通人可以成為禹。這話怎麼解釋呢?」
回答說:一般說來,禹之所以成為禹,是因為他能實行仁義法度。既然這樣,仁義法度就具有可以瞭解、可以做到的性質,而路上的普通人,也都具有可以瞭解仁義法度的資質,都具有可以做到仁義法度的才具;既然這樣,他們可以成為禹也就很明顯了。如果認為仁義法度本來就沒有可以瞭解、可以做到的性質,那麼,即使是禹也不能瞭解仁義法度、不能實行仁義法度了。假如路上的人本來就沒有可以瞭解仁義法度的資質,本來就沒有可以做到仁義法度的才具吧,那麼,路上的人將內不可能懂得父子之間的禮義,外不可能懂得君臣之間的準則了。實際上不是這樣。現在路上的人都是內能懂得父子之間的禮義,外能懂得君臣之間的準則,那麼,那些可以瞭解仁義法度的資質、可以做到仁義法度的才具,存在於路上的人身上也就很明顯的了。現在如果使路上的人用他們可以瞭解仁義的資質、可以做到仁義的才具,去掌握那具有可以瞭解、可以做到的性質的仁義,那麼,他們可以成為禹也就很明顯的了。現在如果使路上的人信服道術進行學習,專心致志,思考探索仔細審察,日復一日持之以恆,積累善行而永不停息,那就能通於神明,與天地相併列了。所以聖人,是一般的人積累善行而達到的。
第
374講:
23.
15曰:「聖可積而致,然而皆不可積,何也?」
曰:可以而不可使也(
1)。故小人可以為君子而不肯為君子,君子可以為小人而不肯為小人。小人君子者,未嘗不可以相為也,然而不相為者,可以而不可使也。故涂之人可以為禹,則然;涂之人能為禹,未必然也。雖不能為禹,無害可以為禹。足可以遍行天下,然而未嘗有能遍行天下者也。夫工匠農賈,未嘗不可以相為事也,然而未嘗能相為事也。用此觀之,然則可以為,未必能也;雖不能,無害可以為。然則能不能之與可不可,其不同遠矣,其不可以相為明矣。
【註釋】
(
1)使:迫使,指由別人迫使他去做到。
【譯文】
有人說:「聖人可以通過積累善行而達到,但是一般人都不能積累善行,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