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衍文。 (5)敦:通「憝」(du • @隊),憎惡,怨恨。 (6)卜筮:見17.11注(2)。 視日:看日期時辰 來預測吉凶的迷信活動。 (7)齋戒:祭祀前整潔身心。 修涂:通「修除」,指修飾清理祠廟。 (8)幾筵: 參見19.2注(5)。 此指祭祀的席位,參見31.4。 饋薦:祭祀時進獻犧牲黍稷等祭品。 (9)祝:男巫, 祠廟中管祭禮的人,他既為主人向神致辭,也為屍(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向主人致福。 告祝: 祭祀的儀式之一,指屍吩咐祝向主人致福,即《儀禮·少牢饋食禮》所說的屍「命祝」。 據《儀禮》, 屍通過祝向主人所致的祝福辭是:“皇屍命工祝,承(傳)致多福無疆于女孝孫,來(賜給)女孝孫, 使女受祿于天,宜稼于田,眉壽萬年,勿替(廢止),引(延長)之。 ”(10)或:有的,指有的神。 饗(xi • 3ng • 享):通「享」,鬼神享用祭品。 (11)取:通「聚」。 物取:指事先積聚的祭品。 據古代 的禮制,祭品要事先備辦,以免不齊。 《禮記·祭義》:“孝子將祭,慮事不可以不豫;比時(事先) 具物,不可以不備。 ”(12)利:見19.6注(13)。 (13)有:通「侑」,勸。 尊:一種酒器。 有尊:勸酒, 指勸屍飲酒。 (14)觴:盛有酒的杯叫「觴」,拿着觴勸人喝酒或自己飲酒也叫「觴」。 此即指自飲。 【譯文】 祭祀,是為了表達心意和思慕之情的。 人們感動鬱悶了就不能沒有時機來表達。 人們歡欣鼓舞和睦相處的時候,那些忠臣孝子也會感動,而思念君主、雙親不得同享歡樂的心情也要有所表達了。 他們所要表達的這種心情,是一種非常大的激動;如果空空地沒有祭祀的禮儀,那麼他們在心意的感情方面就會感到惆悵而不滿足,他們在禮節方面就會感到欠缺而不完備。 所以古代的聖王為他們制定了禮儀制度,這樣,尊崇君主、親愛父母的道義就能表達了。 所以說:祭祀,是為了表達心意和思慕之情的。 它是忠信敬愛的最高表現了,是禮節儀式的極點了,如果不是聖人,是不能懂得這一點的。 聖人明白地理解祭祀的意義,有道德的士君子安心地進行祭祀,官吏把它當作為自己的職守,百姓使它成為自己的習俗。 它在君子那裡,被當作治理社會的一種道德規範;它在百姓那裡,被當作為侍奉鬼神的事。 鐘、鼓、管、磬、琴、瑟、竽、笙等樂器被使用,《韶》、《夏》、《護》、《武》、《汋》、《桓》、《箾》、《象》等樂曲被演奏,這些是君子被他所喜悅的事情感動了從而用來表達這種感動的禮儀形式。 穿喪服、撐孝棍、住陋屋、吃薄粥、以柴草為墊席、把土塊當枕頭,這些是君子被他所哀痛的事情感動了,從而用來表達這種感動的禮儀制度。 軍隊有一定的制度,刑法有輕重的等級,沒有什麼刑罰不與罪行相當,這些是君子被他所憎惡的事情感動了從而用來表達這種感動的禮法制度。 占卜算卦、觀察日期時辰是否吉利,整潔身心、修飾清理祠廟,擺好祭祀的席位、獻上犧牲黍稷等祭品,受祭者吩咐男巫,好像真的有神來享用過祭品。 事先積聚的祭品都獻給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受祭者一一嘗用,好像真的有神嘗過它們。 不讓助食的人舉杯向受祭者敬酒,主人親自勸受祭者飲酒,受祭者便飲用,好像真的有神拿酒杯喝了酒。 祭祀結束後賓客退出,主人拜揖送行,然後返回,換掉祭服而穿上喪服,來到坐位上痛哭,好像真的有神離開了他。 悲哀啊!恭敬啊!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一樣,侍奉已不存在的人如同侍奉還活着的人一樣,所祭祀者雖無形無影,但是它可以成為人類社會中的一種禮儀制度。 卷十四 樂論第二十 [題解] 本篇論述了音樂的起源及其社會作用,批判了墨子反對音樂的主張。 荀子認為,音樂是人情的一種必然需要,它是必不可少的。 它不但可以表現人的感情,從而得到娛樂,而且具有「入人也深」、「化人也速」的強大感染力,因而可以「移風易俗」。 如果對音樂放任自流,那麼邪音就會搞亂社會。 所以統治者必須制定正聲雅樂來加以引導,使它能「感動人之善心」,從而使它為鞏固統治服務。 第312講: 第16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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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第1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