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曰: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輕地,有爭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泛地,有圍地,有死地。 諸侯自戰其地者,為散地;入人之地不深者,為輕地;我得亦利,彼得亦利者,為爭地;我可以往,彼可以來者,為交地;諸侯之地三屬,先至而得天下眾者,為衢地;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為重地;山林、險阻、沮澤,凡難行之道者,為泛地;所由入者隘,所從歸者迂,彼寡可以擊吾之眾者,為圍地;疾戰則存,不疾戰則亡者,為死地。 是故散地則無戰,輕地則無止,爭地則無攻,交地則無絶,衢地則合交,重地則掠,泛地則行,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古之善用兵者,能使敵人前後不相及,眾寡不相恃,貴賤不相救,上下不相收,卒離而不集,兵合而不齊。 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 敢問敵眾而整將來,待之若何曰:先奪其所愛則聽矣。 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 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凡為客之道,深入則專。 主人不克,掠于饒野,三軍足食。 謹養而勿勞,並氣積力,運兵計謀,為不可測。 投之無所往,死且不北。 死焉不得,士人儘力。 兵士甚陷則不懼,無所往則固,深入則拘,不得已則鬥。 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約而親,不令而信,禁祥去疑,至死無所之。 吾士無餘財,非惡貨也;無餘命,非惡壽也。 令發之日,士卒坐者涕沾襟,偃臥者涕交頤,投之無所往,諸、劌之勇也。 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 率然者,常山之蛇也。 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 敢問兵可使如率然乎?曰可。 夫吳人與越人相惡也,當其同舟而濟而遇風,其相救也如左右手。 是故方馬埋輪,未足恃也;齊勇如一,政之道也;剛柔皆得,地之理也。 故善用兵者,攜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將軍之事,靜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無知;易其事,革其謀,使人無識;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慮。 帥與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帥與之深入諸侯之地,而發其機。 若驅群羊,驅而往,驅而來,莫知所之。 聚三軍之眾,投之於險,此謂將軍之事也。 九地之變,屈伸之力,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凡為客之道,深則專,淺則散。 去國越境而師者,絶地也;四徹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淺者,輕地也;背固前隘者,圍地也;無所往者,死地也。 是故散地吾將一其志,輕地吾將使之屬,爭地吾將趨其後,交地吾將謹其守,交地吾將固其結,衢地吾將謹其恃,重地吾將繼其食,泛地吾將進其途,圍地吾將塞其闕,死地吾將示之以不活。 故兵之情:圍則禦,不得已則鬥,過則從。 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預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不能得地利。 四五者,一不知,非霸王之兵也。 夫霸王之兵,伐大國,則其眾不得聚;威加于敵,則其交不得合。 是故不爭天下之交,不養天下之權,信己之私,威加于敵,則其城可拔,其國可隳。 施無法之賞,懸無政之令。 犯三軍之眾,若使一人。 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害,勿告以利。 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 夫眾陷于害,然後能為勝敗。 故為兵之事,在順詳敵之意,並敵一向,千里殺將,是謂巧能成事。 是故政舉之日,夷關折符,無通其使,厲于廊廟之上,以誅其事。 敵人開闔,必亟入之,先其所愛,微與之期,踐墨隨敵,以決戰事。 是故始如處女,敵人開戶;後如脫兔,敵不及拒。 火攻第十二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 行火必有因,因必素具。 發火有時,起火有日。 時者,天之燥也。 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 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則上。 火可發於外,無待于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 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 水可以絶,不可以奪。 夫戰勝攻取而不惰其功者凶,命曰「費留」。 故曰:明主慮之,良將惰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攻戰。 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上。 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說,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 故明主慎之,良將警之。 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用間第十三 第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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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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