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太后使使告代王,欲徙王趙。 代王謝,願守代邊。 太傅產、丞相平等言,武信侯呂祿上侯(1),位次第一(2),請立為趙王。 太后許之,追尊祿父康侯為趙昭王。 九月,燕靈王建薨,有美人子,太后使人殺之,無後,國除(3)。 八年十月,立呂肅王子東平侯呂通為燕王,封通弟呂莊為東平侯。 (1)上侯:最尊貴的侯爵。 (2)位次第一:《會注考證》引梁玉繩曰:「高祖定侯位,蕭何第一,曹參第二……《大事記》謂『呂後二年定位時,蕭曹皆死,必遞遷第三之張敖為第一;敖既死,遂以祿補其處』,或當然耳,蓋陳平阿意順之。 」(3)國除:封國被取消。 三月中,呂後祓(1),還過軹道(2),見物如蒼犬,據高後掖(3),忽弗復見。 卜之,雲趙王如意為祟(4)。 高後遂病掖傷。 (1)祓(fu,福):祈求免除災禍的祭祀。 (2)軹道:古亭名,在今陝西省西安市東北。 (3)據:這裡是衝撞的意思。 掖:同「腋」。 (4)為祟:作祟。 崇,古人迷信,稱鬼神作怪害人為祟。 高後為外孫魯元王偃年少,蚤失父母,孤弱,乃封張敖前姬兩子,侈為新都侯,壽為樂昌侯,以輔魯元王偃。 及封中大謁者張釋為建陵侯,呂榮為祝茲侯。 諸中宦者令丞皆為關內侯,食邑五百戶(1)。 (1)食邑:天子封給諸侯的封地,用來收取賦稅以供衣食之用。 七月中,高後病甚,乃令趙王呂祿為上將軍,軍北軍(1);呂王產居南軍。 呂太后誡產、祿曰:「高帝已定天下,與大臣約,曰『非劉氏王者,天下共擊之』。 今呂氏王,大臣弗平。 我即崩,帝年少,大臣恐為變。 必據兵衛官,慎毋送喪(2),毋為人所制。 」辛巳,高後崩,遺詔賜諸侯王各千金(3),將相列侯郎吏皆以秩賜金(4)。 大赦天下。 以呂王產為相國,以呂祿女為帝后(5)。 (1)軍北軍:統領北軍。 軍,居,統領。 慎:千萬,一定。 (3)諸侯王:《集解》引蔡邕曰:「皇子封為王者,其實古諸侯也。 加號稱王,故謂之諸侯王。 王子弟封為侯者,謂之諸侯。 」(4)秩:等級,次序。 (5)「以呂王產為相國」二句:《會注考證》引梁玉繩曰:「產為相國,當在七年七月。 」又「祿女為後,當在四年少帝弘即位之時」。 此處記於呂後死後,恐誤。 高後已葬,以左丞相審食其為帝太傅。 朱虛侯劉章有氣力(1),東牟侯興居其弟也,皆齊哀王弟,居長安。 當是時,諸呂用事擅權,欲為亂,畏高帝故大臣絳、灌等,未敢發。 朱虛侯婦,呂祿女,陰知其謀。 恐見誅(2),乃陰令人告其兄齊王,欲令發兵西,誅諸呂而立,朱虛侯欲從中與大臣為應(3)。 齊王欲發兵,其相弗聽。 八月丙午,齊王欲使人誅相,相召平乃反,舉兵欲圍王,王因殺其相,遂發兵東,詐奪琅邪王兵,並將之而西(4)。 語在《齊王》語中(5)。 (1)有氣力:有氣概,有勇力。 (2)見誅:被殺。 (3)為應:接應,做內應。 (4)並:一併。 (5)《齊王》語:指《齊悼王世家》。 《史記》記事凡用「互見法」時,常用「語在××語中」或「語在××事中」提示。 「××事」或「××語」,即指該人的「本紀」、「世家」或「列傳」。 齊王乃遺諸侯王書曰:「高帝平定天下,王諸子弟,悼惠王王齊。 悼惠王薨,孝惠帝使留侯良立臣為齊王。 孝惠崩,高後用事,春秋高(1),聽諸呂,擅廢帝更立,又比殺三趙王(2),滅梁、趙、燕以王諸呂(3),分齊為四(4)。 忠臣進諫,上惑亂弗聽(5)。 今高後崩,而帝春秋富(6),未能治天下,固恃大臣諸侯。 而諸呂又擅自尊官,聚兵嚴威(7),劫列侯忠臣,矯制以令天下(8),宗廟所以危。 寡人率兵入誅不當王者。 」漢聞之(9),相國呂產等乃遣穎陰侯灌嬰將兵擊之。 灌嬰至滎陽,乃謀曰:「諸呂權兵關中十,欲危劉氏而自立。 今我破齊還報,此益呂氏之資也。 」乃留屯滎陽,使使諭齊王及諸侯,與連和,以待呂氏變,共誅之。 齊王聞之,乃還兵西界待約。 (1)春秋高:指年紀大了。 (2)比:接連,連續。 三趙王:指劉如意、劉友、劉恢。 (3)呂後徙梁王劉恢為趙王,後殺之,封呂產為梁王;連殺三趙王后,封呂祿為趙王;殺燕王劉建之子而除其國,封呂通為燕王。 劉氏三封國被呂氏所取代。 (4)分齊為四:指在齊地,另建呂、琅邪、城陽三國,把原來的齊國一分為四。 (5)惑亂:昏亂,糊塗。 (6)春秋富:意思是指年紀小。 (7)嚴:重,加重,加強。 威:指威勢。 (8)矯制:假托帝命。 矯,假傳(命令)。 (9)漢:這裡指朝廷。 十權兵:意思是掌握軍權。 呂祿、呂產欲發亂關中,內憚絳侯、朱虛等,外畏齊、楚兵,又恐灌嬰畔之(1),欲待灌嬰兵與齊合而發(2),猶豫未決。 當是時,濟川王太、淮陽王武、常山王朝名為少帝弟,及魯元王呂後外孫,皆年少未之國,居長安。 趙王祿、梁王產各將兵居南北軍,皆呂氏之人。 列侯群臣莫自堅其命(3)。 (1)畔:通「叛」。 (2)合:交戰。 自堅:意思是自保。 太尉絳侯勃不得入軍中主兵。 曲周侯酈商老病,其子寄與呂祿善。 絳侯乃與丞相陳平謀,使人劫酈商,令其子寄往紿說呂祿曰(1):「高帝與呂後共定天下,劉氏所立九王,呂氏所立三王,皆大臣之議,事已佈告諸侯,諸侯皆以為宜。 今太后崩,帝少,而足下佩趙王印,不急之國守藩(2),乃為上將,將兵留此,為大臣諸侯所疑。 足下何不歸將印,以兵屬太尉?請梁王歸相國印,與大臣盟而之國,齊兵必罷,大臣得安,足下高枕而王千里,此萬世之利也。 」呂祿信然其計(3),欲歸將印,以兵屬太尉。 使人報呂產及諸呂老人,或以為便(4),或曰不便,計猶豫未有所決。 呂祿信酈寄,時與出遊獵(5)。 過其姑呂嬃(6),嬃大怒,曰:「若為將而棄軍,呂氏今無處矣(7)。 」乃悉出珠玉寶器散堂下,曰:「毋為他人守也。 」 (1)給:欺騙。 (2)藩:籓籬,指諸侯王的封國。 (3)信然:相信。 「然」,以為對,同意,相信。 (4)或:有人,有的。 便:合適。 (5)時:時時,經常。 (6)過:過訪,拜訪。 (7)無處:指無容身之處。 左丞相食其免。 八月庚申旦(1),平陽侯窋行御史大夫事,見相國產計事。 郎中令賈壽使從齊來,因數產曰:「王不蚤之國,今雖欲行,尚可得邪?」具以灌嬰與齊楚合從(2)。 欲誅諸呂告產,乃趣產急入宮(3)。 平陽侯頗聞其語(4),乃馳告丞相、太尉。 太尉欲入北軍,不得入。 襄平侯通尚符節(5),乃令持節矯內太尉北軍(6)。 太尉復令酈寄與典客劉揭先說呂祿曰:「帝使太尉守北軍(7),欲足下之國,急歸將印辭去,不然,禍且起。 」呂祿以為酈兄不欺己(8),遂解印屬典客,而以兵授太尉。 太尉將之入軍門(9),行令軍中曰:「為呂氏右袒十,為劉氏左袒。 」軍中皆左袒為劉氏。 太尉行至(11),將軍呂祿亦己解上將印去,太尉遂將北軍。 (1)八月庚申:上文已有「八月丙午」(八月二十六日),八月不可能再有庚申日,此處當作「九月庚申」(九月十日)。 《會注考證》引《通鑒考異》云:「此當作九月」,引張文虎曰:「庚申,九月十日也。 」。 (2)合從:這裡指聯合。 從,同「縱」。 (3)趣:同「促」,催促。 (4)頗:很,這裡有大體上,基本上的意思。 (5)尚:掌,主持,掌握。 符節:古代朝廷用作信物的憑證。 符,用竹、木或金屬製成,上書文字,剖分為二,各執一半,使用時二者相合為驗。 節,以竹製成,用以證明身份。 (6)內(na,那):同「納」,接納,使進入。 (7)守:掌管。 (8)兄(kuang,況):酈寄的字。 (9)將:持。 十為:助,這裡是擁護的意思。 袒:裸露。 此處指露臂。 (11)行至:指還沒到的時候。 行,將。 然尚有南軍。 平陽侯聞之(1),以呂產謀告丞相平,丞相平乃召朱虛侯佐太尉。 太尉令朱虛侯監軍門。 令平陽侯告衛尉:「毋入相國產殿門(2)。 」呂產不知呂祿已去北軍,乃入未央宮,欲為亂,殿門弗得入,裴回往來(3)。 平陽侯恐弗勝,馳語太尉。 太尉尚恐不勝諸呂,未敢訟言誅之(4),乃遣朱虛侯謂曰:「急入宮衛帝。 」朱虛侯請卒(5),太尉予卒千餘人。 入未央宮門,遂見產廷中。 日餔時(6),遂擊產。 產走。 天風大起,以故其從官亂(7),莫敢鬥。 逐產,殺之郎中府史廁中。 第10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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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1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