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囁嚅:吞吞吐吐,言而又止。 (15)恬然,心安自得的樣子。 (16)研,研為細末。 (17)舉行優:指舉為優貢。 順治二年(1645)今省、府、州、縣學,在生員中選取文行兼優者:送國子監肄業,名為貢監。 (18)發落,科舉時代,歲試或科試分等評成績,評走後根據等級進行賞罰,叫「發落」。 (19)道署,學道的衙署。 清初舉行憂,由學道考定保送。 (20)文宗:指學道。 (21)啗(d àn 淡):引誘。 (22)小人之恥獨為小子,小人恥子自己獨為小人,意思是小人為了遮羞,就想拉別人一塊做惡,同為小人。 (23)夙(s ǜ速)根,佛家語,指前世帶來的好天性。 (24)「原涉所三」三句:意謂一旦失足,則不能自止。 原涉,字巨先。 漢代茂陵人。 祖父官二千石,父為南陽太守,原涉宮谷口令。 別人曾譏笑他官位低,並批評他「自放縱,為輕俠之徒」。 原涉回答說:「子獨不見家人寡婦邪?始自約敕之時,意乃慕宋怕姬及陳孝婦,不幸一為盜賊所汗,遂行淫失,知其非禮,然不能自還。 吾猶此也。 」見《漢書。 遊俠傳。 原涉》。 (25)鄉科:指舉人。 令浙中:為浙江省某地縣令。 (26)刺字:一種墨刑,刺臂上者,多刺于腕上時下;刺面上者,多刺于鬢下頰上。 刺明所犯事由或發遣地點。 (27)官版正字:官版書所用的正體字。 (28)字彙:字典類書籍。 (29)口占;隨口念出。 一絶:一首絶句。 (30)菱花:鏡子。 (31)權子母:放債、經商均可稱「權子母」;此指出資捐官。 (32)燕市:指京都北京。 博恩榮:博取朝廷恩榮,指捐得官職,即後文所說的「仕進之志」。 果報 安丘某生(1) ,通卜筮之術(2).其為人邪蕩不檢(3) ,每有鑽穴逾牆之行(4),則卜之(5). 一日忽病,藥之不癒,曰:「吾實有所見。 冥中怒我狎褻天數(6),將重譴矣,藥何能為!」亡何,目暴替,兩手無故自折。 某甲者,伯無嗣。 甲利其有,願為之後。 伯既死,田產悉為所有,遂背前盟。 又有叔,家頗裕,亦無子。 甲又父之。 死,又背之。 於是併三家之產,宮甲一鄉(7).一日,暴病若狂,自言曰:「汝欲享富厚而生耶!」遂以利刃自割肉,片片擲地。 又曰:「汝絶人後,尚欲有後耶!」剖腹流腸,遂斃。 未幾,子亦死,產業歸人矣。 果報如此,可畏也夫! 【註釋】 (1) 安丘:今山東省安丘縣。 (2) 卜筮(shì誓):占卜。 (3) 邪蕩不檢:邪惡放蕩,不自檢束。 (4) 逾牆,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逾隙」。 (5) 則卜之,據二十四卷本改,原無「卜」字。 (6) 狎褻天數:迷信說法,凡事前定,不可更易日故,占卜可窺測之。 此處借用占卜以做壞事,故為「狎褻天數」。 狎褻,褻瀆。 (7) 富甲一鄉:財富之多為鄉裡第一。 公孫夏 保定有國學生某(1) ,將入都納資(2) ,謀得縣尹。 方趣裝而病,月餘不起。 忽有憧人曰:「客至。 」某亦忘其疾,趨出迎客。 客畢服類貴者。 三揖入舍,叩所自來,客曰:「仆,公孫夏(3) ,十一皇子座客也(4).聞治裝將圖縣秩,既有是志,太守不更佳耶?」某遜謝,但言:「資薄,不敢有奢願。 」 客請效力,伸出半資(5) ,約干任所取盈(6).某喜求策。 客日(7) :「督撫皆某昆季之交(8) ,暫得五千緡,其事濟矣。 目前真定缺員(9) ,便可急圖。 」 某訝其本省(10). 客笑曰:「君迂矣!但有孔方在(11),何問吳越、桑摔耶(12)?」某終躊躇,疑其不經(13). 客曰:「無須疑惑。 實相告:此冥中城隍缺也,君壽盡,己注死籍。 乘此營辦,尚可以致冥貴(14). 」即起告別,曰:「君且自謀,三日當復會。 」遂出門跨馬去。 某忽開眸,與妻子永訣(15). 命出藏鏹,市格錠萬提(16),郡中是物為空。 堆積庭中,雜芻靈鬼馬(17),日夜焚之,灰高如山。 三月,客果至。 某出資交兌,客即導至部署(18),見貴官坐殿上,某便伏拜。 貴宮略審姓名,便勉以「清廉謹慎」等語。 乃取憑文(19),喚至案前與之。 某稽首出署。 自念監生卑賤,非車服炫耀(20),不足震懾曹屬(21). 於是益市輿馬;又遣鬼役以彩輿迂其美妾(22). 區畫方已,真定鹵簿已至(23). 途中裡余,一道相屬,意得甚。 忽前導者怔息旗靡(24). 驚疑間,見騎者盡下,悉伏道周;人小徑尺(25),馬大如狸,車前者駭曰:「關帝至矣(26)!」 某懼,下車亦伏。 遙見帝君從四五騎,緩轡而至,須多繞頰(27),不似世所模肖者;而神采威猛,目長幾近耳陳。 馬上問:「此何官?」從者答:「真定守。 」帝君日,「區區一郡,何直得如此張皇(28)!」某聞之,灑然毛驚;身暴縮,自顧如六七歲兒。 帝君命起,使隨馬蹄行。 道旁有殿字,帝君人,南向坐,命以筆札授某,俾自書鄉貫姓名。 某書已,呈進。 帝君視之,怒曰:「字訛誤不成形象!此市儈耳,何足以任民社(29)!」又命稽其德籍。 旁一人跪奏,不知何詞。 帝君厲聲曰:「干進罪小(30),賣爵罪重(31)!」旋見金甲神縮鎖去。 遂有二人捉某,褫去冠服,答五十,臀內幾脫,逐出門外。 第7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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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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