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于橫身障阻之。 孝怒,讓友于(10). 友于曰:「責之者,以其無禮也,然罪固不至死,我不估弟惡(11),亦不助兄暴。 如怒不解,身代之。 」孝遂反杖撻友于,忠、信亦相助毆兄,聲震裡黨,群集勸解,乃散去。 友于即扶杖詣兄請罪。 孝逐去之,不令居喪次(12). 而義創甚(13),不復食飲。 仁代具詞訟官,訴其不為庶母行服。 官簽拘孝、忠、信(14),而令友于陳狀。 友于以面目損傷,不能詣署,但作詞稟白,哀求寢息,宰遂消案。 義亦尋愈。 由是仇怨益深。 仁、義皆幼弱,輒被敲楚(15). 怨友子曰:「人皆有兄弟,我獨無!」友于曰:「此兩語,我宜言之,兩弟何雲!」因苦勸之,卒不聽。 友于遂扃戶,攜妻子借寓他所,離家五十餘里,冀不相聞。 友于在家雖不助弟,而孝等尚稍有顧忌;既去,諸兄一不當,輒叫罵其門,辱侵母諱(16). 仁、義度不能抗,惟杜門思乘間刺殺之(17),行則懷刀。 一日,寇所掠長兄成,忽攜婦亡歸。 諸兄弟以家久析,聚謀三日,竟無處可以置之。 仁、義竊喜,招去共養之。 往告友于。 友于喜,歸,共出田宅居成。 諸兄怒其市惠(18),登門窘辱。 而成久在寇中,習于威猛,大怒曰:「我歸,更無人肯置一屋;幸三弟念手足,又罪責之。 是欲逐我耶!」以石投孝,孝仆。 仁、義各以杖出,捉忠、信,撻無數。 成乃訟宰,宰又使人請教友于。 友于詣宰,俯首不言,但有流涕。 宰問之,曰:「惟求公斷。 」宰乃判孝等各出田產歸成,使七分相準(19). 自此仁、義與成倍加愛敬(20). 談及葬母事,因並泣下。 成患曰:「如此不仁,真禽獸也!」遂欲啟壙,更為改葬(21). 仁奔告友于。 友于急歸諫止。 成不聽,刻期發墓,作齋于塋。 以刀削樹,謂諸弟曰:「所不衰麻相從者(22),有如此樹!」眾唯唯,於是一門皆哭臨,安靨盡禮。 自此兄弟相安。 而成性剛烈,輒批撻諸弟,于孝尤甚。 惟重友于。 雖盛怒,友于至,一言即解。 孝有所行,成輒不平之,故孝無一日不至友于所,潛對友于詬詛。 友于婉諫,卒不納。 友于不堪其擾,又遷居三泊(23),去家益遠,音跡遂疏。 又二年,諸弟皆畏成,久亦相習。 而孝年四十六,生五子:長繼 業,三繼德,嫡出;次繼功,四繼績,庶出;又婢生繼祖。 皆成立。 效父舊行,各為黨,日相竟,孝亦不能呵止。 惟祖無兄弟,年又最幼,諸兄皆得而詬厲之。 岳家近三泊,會詣岳,迂道詣叔。 入門,見叔家兩兄一弟,弦誦恰恰(24),樂之,久居不言歸。 叔促之,哀求寄居。 叔曰:「汝父母皆不知,我豈惜甌飯瓢飲乎(25)!」乃歸,過數月,夫妻往壽岳母。 告父曰:「兒此行不歸矣。 」父詰之,因吐微隱。 父慮與叔有夙隙(26),計難久居。 祖曰:「父慮過矣。 二叔,聖賢也。 」遂去,攜妻之三泊。 友于除舍居之(27),以齒兒行(28),使執卷從長子繼善。 祖最慧,寄籍三泊年餘,入雲南郡癢(29). 與善閉戶研讀,祖又諷誦最苦(30). 友于甚愛之。 自祖居三泊,家中兄弟益不相能。 一日,微反唇,業詬辱庶母。 功怒,刺殺業。 官收功,重械之,數日死獄中。 業妻馮氏,猶日以罵代哭。 功妻劉聞之,怒曰:「汝家男子死,誰家男子活耶!」操刀入,擊殺馮,自投井死。 馮父大立,悼女死慘,率諸子弟,藏兵衣底,往捉孝妾,裸撻道上以辱之。 成怒曰:「我家死人如麻,馮氏何得復爾!」吼奔而出。 諸曾從之,鍺馮盡靡。 成首捉大立,割其兩耳。 其子護救,繼績以鐵杖橫擊,折其兩股。 諸馮各被夷傷,哄然盡散。 惟馮子猶臥道周。 成夾之以時,置諸馮村而還。 遂呼績詣官自首。 馮狀亦至。 於是諸曾被收,惟忠亡去,至三泊,徘徊門外。 適友于率一子一侄鄉試歸,見忠,驚曰:「弟何來?」忠未語先淚,長跪道左。 友于握手拽入,詰得其情,大驚曰:「似此奈何!然一門乖戾,逆知奇禍久矣(31);不然,我何以竄跡至此。 但我離家久,與大今無聲氣之通(32),今即蒲伏而往,徒取辱耳。 但得馮父子傷重不死,吾三人中幸有捷者,則此禍或可少解。 」乃留之,晝與同餐,夜與共寢,忠頗感愧。 居十餘日,見其叔侄如父子,兄弟如同胞,淒然下淚曰:「今始知從前非人也。 」友于喜其悔悟,相對酸惻。 俄報友于父子同科(33),祖亦副榜(34). 大喜。 不赴鹿鳴(35),先歸展墓。 明季科甲最重(36),諸馮皆為斂息(37). 友于乃托親友賂以金粟,資其醫藥,訟乃息。 舉家位感友于,求其復歸。 友于乃與兄弟焚香約誓,俾各滌慮自新(38),遂移家還。 租從叔不願歸共家。 孝乃謂友于曰:「我不德,不應有亢宗之子(39);弟又善教,俾姑為汝子。 有寸進時,可賜還也。 」友于從之。 又三年,祖果舉于鄉。 使移家,夫妻皆痛哭而去。 不數日,祖有子方三歲,亡歸友于家,藏伯繼善室,不肯返;捉去輒逃。 孝乃令祖異居,與友于鄰。 祖開戶通叔家,兩間定省如一焉。 時成漸老,家事皆取決於友于。 從此門庭雍穆(40),稱孝友焉(41). 異史氏曰:“天下惟禽獸止知母而不知父,奈何詩書之家,往往蹈之也! 夫門內之行(42),其漸漬子孫者,直入骨髓。 古云:其父盜,子必行劫,其流弊然也。 孝雖不仁,其報亦慘;而卒能自知乏德,托子于弟,宜其有操心慮患之子也,若論果報,猶迂也。 “ 【註釋】 (1) 昆陽:州名,在今雲南省中部,明清時屬雲南府,後併入今之晉寧縣。 (2) 瀋:汁水。 (3) 嫡配:原配妻子。 (4) 寬譬:寬慰、解說。 (5) 申黜:申報郡府,革除功名。 第6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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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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