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蕩侈逾檢:放蕩奢侈不守規矩。 逾,過。 檢,規範、規炬。 (4) 蹇(jiǎn 簡)劣:駕劣、劣等。 蹇,不利於行。 (5) 臠(luán 鑾):切成碎塊的肉。 (6) 香社:結夥朝山進香、祭神叫「香社」。 岱:泰山又稱岱宗,簡稱岱。 (7) 間闊:久別。 (8) 厭且:明晨。 (9) 以我卜也:據我估計。 《左傳。 宜公十一年》:「以我卜也,鄭不可從。 」 (10)櫝(d ú讀):木櫃、木箱。 (11)客侶:合夥在外經商。 (12)隱:隱吞。 血貨(z ī資):血本,辛苦積聚之資本。 貨,通「資」。 (13 )得而甘心:意為得而殺之,以快心意。 《左傳。 莊公九年》:「管(仲)、召(忽)優也,請受而甘心焉。 」杜預注,「甘心,言欲快意戮殺之。 」 (14 )汗流接踵:汗流至踵。 踵,腳跟。 《莊子。 列禦寇》:「伏地汗流至踵。 」 (15)不忘于夜台:意為死後猶不能忘懷。 夜台,墓穴,冥間。 上仙 癸亥三月(1) ,與高季文赴稷下(2) ,同居逆旅。 季文忽病。 會高振美亦從念東先生至郡(3) ,因謀醫藥。 聞袁鱗公言:南郭梁氏家有狐仙,善“長桑之術(4).遂共詣之。 梁,四十以來女子也,致綏綏有狐意(5).人其舍,復室中掛紅幕(6).探幕以窺,壁間懸觀音像(7) ;又兩三軸,跨馬操矛,騶從紛沓(8).北壁下有案;案頭小座,高不盈屍,貼小錦褥,雲仙人至,則居此。 眾焚香列揖。 婦擊磐三(9) ,口中隱約有詞。 祝已,肅客就外榻坐(10). 婦立簾下,理髮支頤與客語(11),具道仙人靈跡。 久之,日漸曛(12). 眾恐礙夜難歸,煩再祝請。 婦乃擊磐重禱。 轉身復立,曰:“上仙最愛夜談,他時往往不得遇。 昨宵有候試秀才,攜餚酒來與上仙飲;上仙亦出良醖酬諸客(13),賦詩歡笑。 散時,更漏向盡矣[14)。 「言未已,聞室中細細繁響,如蝙蝠飛鳴。 方凝聽間,忽案上若墮巨石,聲甚厲。 婦轉身曰:」幾驚怖煞人!「便聞案上作嘆吒聲,似一健臾。 婦以蕉扇隔小座。 座上大言曰:」有緣哉!有緣哉!“ 抗聲讓坐,又似拱手為禮。 已而問客:「何所諭教(15)?」高振美遵念東先生意,問:「見菩薩否?」答云:「南海是我熟徑[16),如何不見。 」又:「閻羅亦更代否?」曰:「與陽世等耳。 」「閻羅何姓?」曰:「姓曹。 」 已乃為季文求藥。 曰:「歸當夜祀茶水,我于大士處討藥奉贈(17),何恙不已。 」眾各有問,悉為剖決。 乃辭而歸。 過宿,季文少愈。 余與振美治裝光歸,遂不暇造訪矣。 【註釋】 (1) 癸亥:指康熙二十二年,公元一六八三年。 (2)高季文:名之■,康熙丁丑找貢,授東昌府在乎縣教諭,未任,卒。 見乾隆《淄川縣誌》卷五。 稷下:古地名。 此處指府城濟南。 詳見《公孫九娘》注。 (3)高振美:未詳。 念東先生:高珩,字蔥佩,號念東,別號紫霞居士,淄川人。 崇禎進士,選庶吉士。 入清後,曾任國子祭灑,吏部侍郎、刑部侍郎等職。 能詩文,有《棲雲閣集》。 見乾隆《淄川縣誌》卷五。 郡:郡城,指濟南。 (4) 長桑之術:醫術。 長桑,戰國時名醫,扁鵲事之惟謹,因傳以禁方,並出藥使扁鵲服,於是能見人五臟,醫道日精。 見《史記。 扁鵲倉公列傳》。 (5) 致:情致、意態。 綏綏有狐意:《詩。 衛風。 有狐》:「有狐綏綏。 」 毛傳:「綏綏,匹行(相隨而行)貌。 」此處用以形容狐的神態。 (6) 復室:復屋,指內室。 (7) 觀音:觀世音,佛教大乘菩薩名。 唐代因避「世」字諱,稱觀音。 後世沿稱。 (8) 騶(z ōu 鄒)從:古代達宮出行時,侍衛前後的騎卒。 [9)磐(q ìng慶):寺廟中金屬鑄造的鉢形法器,唸經禮神時敲擊。 (10)肅:敬請。 《禮記。 曲禮上》:「主人肅客而入。 」 (11)支頤(y í夷):手支下巴。 (12)曛:暮。 (13)良醖(y ùn 運):好酒。 (14)更漏,古代夜晚以刻漏(計時器具)計時、報更,故稱更漏。 向盡:將盡,此指黑夜將盡。 (15)諭教:見教。 (16)南海:指浙江省定海縣海域中之普陀山,相傳為觀世音顯靈說法的道場。 (17)大士:佛家對菩薩的通稱。 此指觀音大士。 侯靜山 高少宰念東先生雲(1) :「崇禎間[2 ),有猴仙,號靜山。 托神于河間之叟(3) ,與人談詩文,決休咎(4) ,娓娓不倦。 以餚核置案上(5) ,啖飲狼藉,但不能見之耳。 」時先生祖寢疾[6). 或致書云:「侯靜山,百年人也(7) ,不可不晤。 」遂以仆馬往招叟。 叟至經日,仙猶未來。 焚香祠之。 忽聞屋上大聲嘆贊曰:「好人家!」眾驚顧。 俄檐間又言之。 叟起曰:「大仙至矣。 」 群從叟岸幘出迎(8).又聞作拱致聲[9 )。 既入室,遂大笑縱談。 時少宰兄弟尚諸生(10),方人闈歸[11)。 仙言:「二公闈卷亦佳(12);但經不熟(13),再須勤勉,雲路亦不遠矣(14 )。 」二公敬問祖病,曰,「生死事大,其理難明。 」因共知其不祥。 無何,太先生謝世(15). 舊有猴人,弄猴于村。 猴斷鎖而逸,不可追,人山中。 數十年,人猶見之。 其走飄忽,見人則竄。 後漸入村中,竊食果餌,人皆莫之見。 一日,為村人所睹,逐諸野,射而殺之。 而猴之鬼竟不自知其死也,但覺身輕如葉,一息百里(16). 遂往依河間叟。 曰:「汝能奉我,我為汝致富。 」因自號靜山雲。 【註釋】 (1) 高少宰:指高珩。 高珩號念東。 少宰,對吏部的別稱,高珩曾任吏部侍郎,故稱其為「少宰」。 詳見《上仙》注。 (2) 崇禎:明恩宗朱由檢年號(1628—1644)。 (3) 托神:迷信所說的神靈托附人身,顯示靈異。 河間:今河北省河間縣。 (4) 休咎:吉凶。 第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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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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