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詔曰:「知高麗阻疆,侵軼卿土,修先君之舊怨,棄息民之大德,兵交累載,難結荒邊。 使兼申胥之誠,國有楚越之急,乃應展義扶微,乘機電舉。 但以高麗稱籓先朝,供職日久,于彼雖有自昔之釁,于國未有犯令之愆。 卿使命始通,便求致伐,尋討事會,理亦未周。 故往年遣禮等至平壤,欲驗其由狀。 然高麗奏請頻煩,辭理俱詣,行人不能抑其請,司法無以成其責,故聽其所啟,詔禮等還。 若今復違旨,則過咎益露,後雖自陳,無所逃罪,然後興師討之,于義為得。 九夷之國,民居海外,道暢則奉籓,惠戢則保境,故覊縻著于前典,楛貢曠于歲時。 卿備陳強弱之形,具列往代之跡,欲殊事異,擬貺乖衷,洪規大略,其致猶在。 今中夏平一,宇內無虞,每欲陵威東極,懸旌域表,拯荒黎于偏方,舒皇風于遠服。 良由高麗即敘,未及卜征。 今若不從詔旨,則卿之來謀,載協朕意元戎啟行,將不雲遠。 便可豫率同興,具以待事,時遣報使,速究彼情。 師舉之日,卿為鄉導之首,大捷之後,又受元功之賞,不亦善乎。 所獻錦布海物雖不悉達,明卿至心。 今賜雜物如別。 」 又詔璉護送安等。 安等至高句麗,璉稱昔與餘慶有仇,不令東過,安等於是皆還。 乃下詔切責之。 五年,使安等從東萊浮海,賜餘慶璽書,褒其誠節。 安等至海濱,遇風飄蕩。 竟不達而還。 勿吉國,在高句麗北,舊肅慎國也。 邑落各自有長,不相總一。 其人勁悍,于東夷最強。 言語獨異。 常輕豆莫婁等國,諸國亦患之。 去洛五千里。 自和龍北二百餘里有善玉山,山北行十三日至祁黎山,又北行七日至如洛環水,水廣裡余,又北行十五日至太魯水,又東北行十八日到其國。 國有大水,闊三里余,名速末水。 其地下濕,築城穴居,屋似形塚,開口于上,以梯出入。 其國無牛,有車馬,佃則偶耕,車則步推。 有粟及麥穄,菜則有葵。 水氣醎凝,鹽生樹上,亦有鹽池。 多豬無羊。 嚼米醖酒,飲能至醉。 婦人則布裙,男子豬犬皮裘。 初婚之夕,男就女家執女乳而罷,便以為定,仍為夫婦。 俗以人溺洗手面。 頭插虎豹尾。 善射獵,弓長三尺,箭長尺二寸,以石為鏃。 其父母春夏死,立埋之,塚上作屋,不令雨濕;若秋冬,以其屍捕貂,貂食其肉,多得之。 常七八月造毒藥傅箭鏃,射禽獸,中者便死,煮藥毒氣亦能殺人。 國南有徒太山,魏言「大皇」,有虎豹羆狼不害人,人不得山上溲污,行逕山者,皆以物盛。 去延興中,遣使乙力支朝獻。 太和初,又貢馬五百匹。 乙力支稱:初發其國,北船溯難河西上,至太氵河,沉船于水,南出陸行,渡洛孤水,從契丹西界達和龍。 自雲其國先破高句麗十落,密其百濟謀從水道併力取高句麗,遣乙力支奉使大國,請其可否。 詔敕三國同是籓附,宜共和順,勿相侵擾。 乙力支乃還。 從其來道,取得本船,泛達其國。 九年,復遣使侯尼支朝獻。 明年復入貢。 其傍有大莫盧國、復鐘國、莫多回國、庫婁國、素和國、具弗伏國、匹黎爾國、拔大何國、鬱羽陵國、庫伏真國、魯婁國、羽真侯國,前後各遣使朝獻。 太和十二年,勿吉復遣使貢楛矢方物于京師。 十七年,又遣使人婆非等五百餘人朝獻。 景明四年,復遣使候力歸等朝貢。 自此迄于正光,貢使相尋。 爾後,中國紛擾,頗或不至。 興和二年六月,遣使石久雲等貢方物,至于武定不絶。 失韋國,在勿吉北千里,去洛六千里。 路出和龍北千餘里,入契丹國,又北行十日至啜水,又北行三日有蓋水,又北行三日有犢了山,其山高大,周回三百餘里,又北行三日有大水名屈利,又北行三日至刃水,又北行五日到其國。 有大水從北而來,廣四里余,名穄水。 國土下濕。 ,語與庫莫奚、契丹、豆莫婁國同。 頗有粟麥及穄,唯食豬魚,養牛馬,俗又無羊。 夏則城居,冬逐水草。 亦多貂皮。 丈夫索發。 用角弓,其箭尤長。 女婦束髮,作叉手髻。 其國少竊盜,盜一征三,殺人者責馬三百匹。 男女悉衣白鹿皮襦袴。 有曲釀酒。 俗愛赤珠,為婦人飾,穿掛于頸,以多為貴,女不得此,乃至不嫁。 父母死,男女聚哭三年,屍則置於林樹之上。 武定二年四月,始遣使張焉豆伐等獻其方物,迄武定末,貢使相尋。 豆莫婁國,在勿吉國北千里,去洛六千里,舊北扶餘也。 在失韋之東,東至于海,方二千里。 其人土著,有宮室倉庫。 多山陵廣澤,于東夷之域最為平敞。 地宜五穀,不生五果。 其人長大,性強勇,謹厚,不寇抄。 其君長皆以六畜名官,邑落有豪帥。 飲食亦用俎豆。 有麻布,衣制類高麗而幅大,其國大人,以金銀飾之。 用刑嚴急,殺人者死,沒其家人為奴婢。 俗淫,尤惡妒婦,妒者殺之,屍其國南山上至腐。 女家欲得,輸牛馬乃與之。 或言本穢貊之地也。 地豆于國,在失韋西千餘里。 多牛羊,出名馬,皮為衣服,無五穀,惟食肉酪。 延興二年八月,遣使朝貢,至于太和六年,貢使不絶。 十四年,頻來犯塞,高祖詔征西大將軍、陽平王頤擊走之。 自後時朝京師,迄武定末,貢使不絶。 庫莫奚國之先,東部宇文之別也。 初為慕容元真所破,遺落者竄匿松漠之間。 其民不潔淨,而善射獵,好為寇鈔。 登國三年,太祖親自出討,至弱洛水南,大破之,獲其四部落,馬牛羊豕十餘萬。 帝曰:“此群狄諸種不識德義,互相侵盜,有犯王略,故往征之。 且鼠竊狗盜,何足為患。 今中州大亂,吾先平之,然後張其威懷,則無所不服矣。 ” 第48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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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第4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