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準備去。 一捆捆蠟燭拿了出來,大家立即歡快地開始爬山。 洞口在山坡上——形狀像大寫的字母A。 巨大的橡木門沒上門閂,裏邊有個小室,寒氣逼人,四周是天然的石灰岩牆壁,上面水珠晶瑩透亮。 站在這黑暗的地方,看著陽光下綠瑩瑩的山谷真是既浪漫,又神秘。 很快大家忘卻這裡的美景,又嘻閙起來,蠟燭一點亮,有些人撲上去就搶走,隨後就是一陣英勇的你爭我奪的自衛反擊戰,要不了多久蠟燭要麼被打翻,要麼就被吹滅,接着大家發出一陣哄笑,又開始新的追逐。 可是凡事都有個完,隨後大家一個接一個順着主要通道的陡坡往下走,那一排燭光照得高聳的石壁模模糊糊,燭光几乎能達到頭頂上六十英呎兩壁相連的地方。 這條主通道寬不過八到十英呎,每隔幾步兩旁就有高聳而又狹窄的通口叉出去,——因為麥克道格拉斯山洞是個通道交錯的大迷宮,不知通往何處,有人說你在這錯綜複雜的裂口和崖縫中一連走上幾晝夜都找不到山洞的盡頭;你盡可以一直往下走,往深處裡去,大迷宮套小迷宮,一個也走不到頭。 沒有人真正熟悉這個山洞。 要熟悉它是不可能的事情。 大多數年青人都知道一點,但習慣上沒人敢再往裏邊多跑一點,湯姆·索亞和別的人一樣也不過只知道一點而已。 他們一行人沿主通道大約走了四分之三英里,然後三三兩兩、成群結伴鑽進了叉道,奔跑在陰森的長廊裡,在拐彎的地方時常彼此相互偷襲。 小隊的人可以互相閃避,半個小時內不會迷路。 漸漸地,一組組的人零星地回到洞口,喘着氣,樂滋滋的,從頭到腳,都是蠟燭油,身上蹭滿了泥土,完全沉浸在一天的快樂之中,這時他們吃驚地發現光顧着玩,沒注意時間,天馬上就要黑了。 鐘已噹噹地敲了半個小時,這樣結束一天的探險活動很浪漫,因此大家很滿意。 當渡船載着興高采烈的遊客啟錨時,除船老大外,沒人有浪費時間的感覺。 渡船的燈光一搖一閃從碼頭邊經過時,哈克已經開始守夜了。 他沒聽見船上有什麼聲音,那群年青人現在不聲不響,好像累得要命。 哈克不知道這是條什麼船,隨後他不再想船的事,專心致志于守夜。 晚上起了雲,天色越來越暗,10點時,車輛的聲音停止了,四處的燈火開始熄滅,行人也都散盡,整個村莊進入了夢鄉,只有這個小傢伙,獨自一人空守寂寞,與魔鬼作伴。 11點鐘,客棧也熄了燈,現在到處一片漆黑。 哈克等了很長一段時間,等得乏人,可仍無動靜,他開始動搖了,還守在這裡有什麼用呢?真有用嗎?不如回去睡覺算了。 突然他聽到了動靜。 他立即全神貫注地聽著,小巷的門輕輕關上。 他連跑帶跳來到磚廠拐彎的地方,這時兩個男人從他身邊一掠而過,其中一人腋下挾着件東西,一定是寶箱!他們是在轉移財寶啊!現在不能叫湯姆,否則太傻了,那兩個人會逃跑。 一旦跑了再也不要指望能找到他們。 對,他要盯着他倆,跟在後邊走,靠夜色來掩護自己。 哈克心裏邊合計着,邊光着腳溜出去,像貓似的跟在那兩人後頭,離得不遠不近,始終保持着能看見他們就行了。 他們順着沿河的街道走了三個街區後,向左轉上了十字街,然後徑直往前來到通向卡第夫山的那條小路。 他們又上了這條路,經過半山腰的威爾斯曼的老房子,仍一直往上爬。 好吧,哈克心裡想,他們會把寶箱埋在石坑裡。 可那兩個人卻經過老石坑,爬上了山頂他們一頭鑽進了茂密的漆樹之間的一條小路,一下子就消失在黑暗中。 哈克靠上去縮短了距離,因為那兩人現在絶不會看見他。 他小跑一陣,擔心跑得太快;然後又放慢腳步,他向前走了一段路後,就停下來,聽一聽,沒聲音;除他呼呼的心跳聲音外,什麼也聽不到。 山那邊傳來貓頭鷹的叫聲——不祥的聲音!可是卻沒有腳步聲。 老天啊,什麼都不見了!他正想拔腳去追,這時不到四英呎的地方,有個男人在清嗓子。 哈克的心一下子跳到嗓子眼,他強忍着,站在那裡好像打擺子似的直抖,直抖得要摔倒在地上。 他知道他在什麼地方。 現在他在離道格拉斯寡婦家庭院的階梯口不到五步遠的地方。 這很好,就讓他們在這裡埋寶吧,這裡找起來不難。 一個聲音傳來,很低很低,是印第安·喬的聲音: 「他媽的,她家裡也許有人——這麼晚還亮着燈。 」 「我看不到有什麼燈亮。 」 這是那個陌生人的聲音——那個閙鬼的房子裡的陌生人。 哈克的心一陣冰涼——那麼這就是復仇!他這時的念頭就是一溜煙地逃掉,他突然想起道格拉斯寡婦不止一次地待他很好,這兩個傢伙說不定想謀害她呢?他真希望自己有膽量去向她報個信,可他曉得他不敢那樣做,因為那兩個傢伙可能會來把他逮住。 這一切都在他腦子裡飛逝即過,一切都發生在那陌生人和印第安·喬談話的間隙。 接着喬說: 「樹叢擋住了你的視線,往這邊看——這下該看見燈光了吧,對不對?」 「是的,看見了。 我覺得確實有外人在那裡,最好別幹了吧。 」 第5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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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歷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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