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和二年:公元八0七年。 元和,唐憲宗李純的年號(806—820)。 [2]張籍(約767—約830):字文昌,吳郡(治所在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唐代著名詩人,韓愈學生。 [3]李翰:字子羽,趙州贊皇(今河北省元氏縣)人,官至翰林學士。 與張巡友善,客居睢陽時,曾親見張巡戰守事蹟。 張巡死後,有人誣其降賊,因撰《張巡傳》上肅宗,並有《進張中丞傳表》(見《全唐文》卷四三○)。 [4]以文章自名:《舊唐書·文苑傳》:翰「為文精密,用思苦澀」。 自名,自許。 [5]許遠(709—757):字令威,杭州鹽官(今浙江省海寧縣)人。 安史亂時,任睢陽太守,後與張巡合守孤城,城陷被擄往洛陽,至偃師被害。 事見兩唐書本傳。 [6]雷萬春:張巡部下勇將。 按:此當是「南霽雲」之誤,如此方與後文相應。 [7]開門納巡:肅宗至德二載(757)正月,叛軍安慶緒部將尹子奇帶兵十三萬圍睢陽,許遠向張巡告急,張巡自寧陵率軍入睢陽城(見《資治通鑒》卷二一九)。 [8]柄:權柄。 [9]城陷而虜二句:此年十月,睢陽陷落,張巡、許遠被虜。 張巡與部將被斬,許遠被送往洛陽邀功。 [10]兩家句:據《新唐書·許遠傳》載,安史亂平定後,大曆年間,張巡之子張去疾輕信小人挑撥,上書代宗,謂城破後張巡等被害,惟許遠獨存,是屈降叛軍,請追奪許遠官爵。 詔令去疾與許遠之子許峴及百官議此事。 兩家子弟即指張去疾、許峴。 [11]通知:通曉。 [12]食其句:尹子奇圍睢陽時,城中糧盡,軍民以雀鼠為食,最後只得以婦女與老弱男子充饑。 當時,張巡曾殺愛妾、許遠曾殺奴僕以充軍糧。 [13]蚍(pí皮)蜉(fǔ伏):黑色大蟻。 蟻子:幼蟻。 [14]而賊句:安史亂時,長安、洛陽陷落,玄宗逃往西蜀,唐室岌岌可危。 [15]外無待:睢陽被圍後,河南節度使賀蘭進明等皆擁兵觀望,不來相救。 [16]說者句:張巡和許遠分兵守城,張守東北,許守西南。 城破時叛軍先從西南處攻入,故有此說。 [17]羸(léi雷):瘦弱。 [18]二公二句:謂二公功績前人已有精當的評價。 此指李翰《進張中丞傳表》所云:「巡退軍睢陽,扼其咽領,前後拒守,自春徂冬,大戰數十,小戰數百,以少擊眾,以弱擊強,出奇無窮,制勝如神,殺其凶醜九十餘萬。 賊所以不敢越睢陽而取江淮,江淮所以保全者,巡之力也。 」[19]沮(jǔ舉)遏:阻止。 [20]愈嘗句:韓愈曾先後在汴州(治所在今河南省開封市)、徐州(治所在今江蘇省徐州市)任推官之職。 唐稱幕僚為從事。 [21]雙廟:張巡、許遠死後,後人在睢陽立廟祭祀,稱為雙廟。 [22]南霽雲(?一757):魏州頓丘(今河南省清豐縣西南)人。 安祿山反叛,被遣至睢陽與張巡議事,為張所感,遂留為部將。 賀蘭:複姓,指賀蘭進明。 時為御史大夫、河南節度使,駐節于臨淮一帶。 [23]貞元:唐德宗李適年號(785—805)、泗州:唐屬河南道,州治在臨淮(今江蘇省泗洪縣東南),當年賀蘭屯兵于此。 [24]南八:南霽雲排行第八,故稱。 [25]常:通「嘗」,曾經。 [26]大曆:唐代宗李豫年號(766—779)。 和州烏江縣:在今安徽省和縣東北。 [27]以巡句:張巡死後,朝廷封賞他的親戚、部下,于嵩因此得官。 臨渙:故城在今安徽省宿縣西南。 [28]帙(zhì至):書套,也指書本。 [29]僅:几乎。 [30]亳(bó薄):亳州,治所在今安徽省亳縣。 宋:宋州,治所在睢陽。 藍田縣丞廳壁記 [唐]韓愈 第3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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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譯注》
第313頁